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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殷炳华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12,(5):87-90
在公安院校法律课教学中,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与意义认识得不够深刻、保障公安院校教学重心转变的体制机制不完善、对公安院校法律课程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导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警察法律素质培养中地位不突出、教学重心向应用能力培养的转变缺乏系统性、法律课程结构设计没能紧扣公安院校的办学宗旨、法律课程教学的"公安"特色不鲜明,因此,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建立健全保障法律应用能力培养的体制机制、深化公安院校的法律课程研究、着力突出法律课程教学的"公安"特色,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2.
高校法学专业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训练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鉴于目前法学实践教学的不足,在教学中明确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的内容,并通过如合作式学习教学法、角色模拟式教学法、游戏启发式教学法、开放互动式教学法等有意义的探索来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相似文献
3.
高职高专法律职业教育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文骁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7(2):54-56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高专法律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专业型、操作型法律专业技能人员的重任,在高等法律职业课堂教学中必须体现素质教育理念、开放教育理念和能力本位理念,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以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为核心,以提高专业技能的应用能力和大胆的创新能力为目标,运用启发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相似文献
4.
李宝记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11,25(1):77-79
法律素养是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以重视创新法律教育,加强法律培训为主要措施,提高公安民警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系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等法律素养,不断增强公安民警执法能力和执法艺术,实现规范执法。 相似文献
5.
龚兵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5):135-136
法学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良好法律道德的人才的任务。法律职业是指从事与法律直接相关的活动的人。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有着不可分割的因果关系,彼此相辅相成。但是目前我国现有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建设的需求存在着矛盾和冲突,“通才”培养模式已不符合法律职业专业化和精英化特点。只有更新法学教育理念,改革教学的手段、方法、内容,推动法律共同体的建立和发展,严格把握准入条件,才会使两者产生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6.
李洪杰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1)
法律类高等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模式的定位上不很明晰,实际上一直就是一种专科的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并没有凸显其"职业"特色.法律职业的内在技术性、技巧性,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法律专业毕业学生的实践能力要求越来越高.法律类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应当面向社区法律人才的培养,由单纯的培养国家权力执行者,转向培养法律服务工作者,这应当是高等法律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新选择. 相似文献
7.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2):76-80
诊所法律教育夯实了法学教育的目标,创新了教学方式,转变了法学教育的培养理念,法律诊所弥补了传统实践教学在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中的缺陷,能够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强化学生的职业意识,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法律诊所教育模式在实际操作中也面临着学生兴趣不一、教师的投入与回报无法成正比、运作模式单一等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8.
罗光华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1):114-116
大学生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对于推动中国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实现法治社会、促进社区治理和提高大学生自身专业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现时,我国大学生公益法律服务存在重视不够、人力不足、专业素质和能力不强、经费保障欠缺和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应从培育公益观念、改革高校法学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加大政府投入等方面完善大学生社区公益法律服务。 相似文献
9.
梁燕妮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1):113-116
近年来中国法学界一直在推动着法律职业化的步伐。作为一门实践性的学科,法学的目的之一在于培养将来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法律人,而法律要应用于实践必须通过法律思维。法理学教学的一个重要任务是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真正的法律人思维,尤其是推定、解释和论证三种法律思维方法。 相似文献
10.
法律职业教育散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峥嵘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4):126-127
本文认为我国法律职业教育不仅仅是培养法官和律师 ,而旨在培养包括律师、法官及公务员等在内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职业教育也不仅仅是法律职业技能的培训 ,法律职业教育包括三个阶段即通识教育、法律专业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诊所式法律教学只是作为一种律师职业技能的培训方式 ,是在完成通识教育及法律专业知识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 ,因此并不适用法律教育的整个过程 ,也不适用所有的法科学生。 相似文献
11.
汪全胜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0(3):58-61
诊所法律教育模式的内容与特点是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际应用的过程,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意识。作者考察了我国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实施中存在的一些制约因素,指出我国实施诊所法律教育需要在经费支持、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12.
法律实训模块教学研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欧锦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2):10-14
法律实训模块教学是以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为目的的实训教学活动。法律实训模块体系由单项实训模块体系和综合实训模块体系两部分组成。这种实训教学的主要方式有 :课堂案例讨论、辩论、审判观摩、仿真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训、法律实际部门的实习实训等。法律实训模块教学应有其质量评测活动。高等法律职业院校应采取多项措施来确保法律实训模块教学得以顺利开展和保证其教学质量。 相似文献
13.
刘晓霞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4,(5):108-114
近年来,涉及法律人职业伦理的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法律人职业伦理培养的问题也引起了法学界的重视。本文通过分析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中法律人职业伦理培养的现状,对法律人职业伦理培养的进路进行反思,从法律人职业伦理培养的目标、内容、方法以及评价标准体系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期为推进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培养提供新思路。 相似文献
14.
郭健彪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2):81-82
法律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过程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人类认识过程。与法律普通高等教育教学过程相比 ,它具有鲜明的特色。它突破了法律普通高等教育的传统 ,以专业技术教育为主 ,突出实践教学 ,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教育为基础 ,着力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以实现应用型、技能型法律职业人才和辅助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 相似文献
15.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课题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3):3-7
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按照法律职业的需要,培养具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目前,高等政法院校也开展了一些法律实训教学,但是,其法律实训教学一般仅是某门法律理论课中的一个教学环节,很多高校并未独立设置有法律实训课程.为此,高等政法院校应深入开展法律实训课程的创建和实践活动,创建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实训课程体系. 相似文献
16.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课题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4):3-12
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按照法律职业的需要,培养具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目前,高等政法院校也开展了一些法律实训教学,但是,其法律实训教学一般仅是某门法律理论课中的一个教学环节,很多高校并未独立设置有法律实训课程.为此,高等政法院校应深入开展法律实训课程的创建和实践活动,创建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实训课程体系. 相似文献
17.
在“静态法制”构建迈向“动态法治”实施的时代背景下,法律职业者的素养和职业伦理教育值得倍加强调。探讨法律职业伦理的构建、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及现实必要性。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成熟的重要标志;是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基本内容;是克服职业病的良方;是达成职业使命的保障。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能否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学教育改革以及法律职业伦理的培养。 相似文献
18.
高职法律实践教学法的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高职法学教育仍然处于一种摸索和开创的阶段,目前大多数高职法律院系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就是传授系统的书本知识,很少考虑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很少进行职业思维训练和能力培养,更是很少考虑社会的实际需求。“实践性法律教育”是一种科学的法律教学方法,如何在高职法律教育中开展法律实务情景训练和诊所式法律教育这两种教学方法,是本文探索的重点内容。 相似文献
19.
邢娜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5,(1):87-92
大学的法律教育通过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树立法律信仰,从而培养合格的"法律人",其中,尤以法律思维的培养最为重要。从法律思维内涵及特点分析的角度,探寻教学理念、课程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在大学法学教育中培养法律思维的具体方法,力求能够通过更好的教学实践,全面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从而真正实现法律教育的宗旨。 相似文献
20.
袁广林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2,(8):8-12
法律职业作为一种专业,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社会声望,其职业形象和社会地位的获得源于中世纪大学的法学教育。中世纪大学对法律知识的研究和教学,一方面使法律知识理论化、系统化,成为一门学科,另一方面使法律人才培养组织化、制度化,不仅培养了一大批以法律为志业的法律职业阶层,为法律职业专业化奠定坚实的基础,也造就了现代西方社会的法治文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