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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理论发展的事实表明,是否有完整统一的基础理论,是一门学科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之一.自第一次全国预审学术讨论会以来,预审学术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出了大量的成果,对预审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指导作用.但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学术研究中的重大缺陷,即微观研究多,宏观研究少;应用性研究多,基础性研究少;经验描述多,理论抽象少.从目前出版的各种预审学教材看,其体系基本上是对预审工作程序的直接模写,缺乏对预审活动本质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抽象,缺乏逻辑的凝聚力.这种研究现状表明,预审学尚未形成自己坚实的基础理论,这使得它尚不能独立于科学之林.因此,对预审学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高度的理论概括,创立预审学的基础理论,是关系到预审学能否成其为一门学科乃至预审这一诉讼制度是否应当存在的根本问题,也是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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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提出要明确商品房销售广告的性质及责任承担,引入《合同法》的缔约过失责任,同时对欺骗性的商品房广告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来给予调整,并建立独立、权威的半官方性质的商品房广告审查机构,建立预审制度,从而推动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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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约定违约金的性质得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对违约金的性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来约定或者明确违约金的性质。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应当通过补充性解释来确定违约金的性质。以上方法依次用尽,仍不能确定约定违约金的性质的,应当认定约定违约金的性质是赔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是赔偿性违约金,不是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得出的损害赔偿额是赔偿性违约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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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佐文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3,5(2):80-85
我国《宪法》和《立法法》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基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均作了规定,但都没有明确界定两者的范围与界线,致使两者的立法权限和关系模糊,位阶不明确,这与法制统一原则相悖。本文通过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权的来源、性质、范围的分析和梳理,指出两者的立法权在性质和效力上的区别,由此说明“基本法律”与“法律”在性质、内容范围及其效力等级上是不同的,并指出《立法法》将两者混为一体所产生的影响是消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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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侵权责任法》颁布前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高压输电线路产权归属一直被各地法院作为确认高压触电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依据。其实质是将此类损害赔偿责任视为物件致害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3条虽然作出了与以前的法律法规不一样的规定,将此类责任定性为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责任,但是其颁布后,该法规定的意旨和精神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和落实。其原因在于,不论是实务界还是理论界,均没有真正明确触电赔偿责任的性质,也没有弄清这两种责任定性的本质区别所在。基于此,实有必要对触电赔偿责任的性质进行细致研究并予以明确,对这两种责任定性孰优孰劣进行权衡比较,以真正落实《侵权责任法》第73条之立法意旨及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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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偶然的机会,笔者留意起了身边的“数字工程”.4月29日《人民日报·华东版》报道,第二军医大学通过了总后勤部组织的“211工程”部门预审,成为全军第三所通过部门预审的高校.4月30日《新华日报》报道,经国家教委批准,中国药科大学被列入“211工程”部门预审高校,由国家教委、国家医药管理局及有关专家组成的预审专家组已经成立.报道说该校是全国唯一一所将进行“211工程”预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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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法》预设了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合宪性审查的路径。从现有裁判文书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在实践中并未遵循我国《立法法》所预设的路径,而是在绝大多数案件中回避了合宪性审查诉求,同时又在个别案件中进行了合宪性审查,陷入了完全回避与直接审查的两难困境。造成这种困境的原因在于,我国《立法法》对最高人民法院在合宪性审查中的权力基础、权力行使程序缺乏清晰的规定。对此,亟待通过法律解释进行明确和细化,否则最高人民法院将无章可循,无法贸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合宪性审查。为了化解最高人民法院面对的这一困境,有必要对我国《立法法》第99条第1款进行解释,推导出该条款在授予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审查权时,还隐含着另一项未被释明的权力即预审权,其共同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在合宪性审查中的权力基础;同时,为了使预审权与提请审查权的行使制度化,有必要对其行使程序进行细化,建立起预审-提请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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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同步录音录像没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同时采用录音、录像的记录方式。本文主要讨论了自侦案件讯问全程录音录像的法律性质、证据归类、证明力及采信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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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时期引入新式法制,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正式建立了检察制度。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的《大理院审判编制法》确立了推事负责预审的诉讼制度,检察厅则有权提起、参与预审。由于审判官主管预审的制度存在先入为主的弊病,所以清廷欲通过《刑事诉讼律草案》对此进行改革,尽管该草案并未真正实施,但不能否认其设计的检察官预审制度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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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捐赠作为赠与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构成了社会财富重新分配的一条特殊路径,历来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我国《合同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对公益捐赠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对于公益捐赠的法律性质却没有做出明确界定。本文拟通过分析将其界定为诺成性合同,以确定其法律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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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在检察工作中 ,是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书 ,它作为检察监督辅助手段的一种形式在被建议的单位中起到了帮助整改、堵塞漏洞 ,纠正错误和预防犯罪的积极作用。但是 ,由于法律依据不足 ,《检察建议》究竟是一种司法建议还是一种商议性质的文书 ,并不明确。所以 ,有些《检察建议》被采纳 ,有的不被采纳 ,有的《检察建议》根本没有发给被建议单位。这种流于形式 ,应付上级检查的《检察建议》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 ,也有失《检察建议》的严肃性。为此 ,笔者建议 :———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操作细则。《检察建议》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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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物权法》对占有的保护规定过于简单、笼统,并通过案例有针对性地说明了这个问题。《物权法》对占有的各种性质、状态、类型等没有区分,是对占有的过于简单规定;《物权法》对占有的保护实行了只要存在占有事实就进行保护的规定,是对占有保护的泛化。这样最终不能真正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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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影响 (一)侦查人员忽略预审职能降低了案件质量。 1、公安撤消预审部门后,某些侦查人员的观念、意识没有改变,仍停留在他们的任务只是破案,其它证据核实、审查不是他们主要任务,而没把预审的职能肩负起来。 2、侦审合并是侦查人员一项新的尝试,许多干警缺乏预审专门知识,如何对侦破后的刑事案件进行预审,没有很好的方法和措施。 以上两点原因致使案件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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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处分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合同法》第 1 32条要求出卖人需有处分权 ,《民法典》制定中应删除类似规定 ,理由是 ,处分权是对既有权利进行处分的权利 ,买卖合同成立、生效的情形 ,均不需要出卖人处分权 ,买卖合同履行时也不一定需要出卖人处分权。出卖人处分权不影响其买卖合同的效力。既有立法的缺陷在于未明确区分处分与负担、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 ,没有认识到买卖合同的负担性质与所有权转让的处分性质并不相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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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晏是现存最早的《论语》学代表著作《论语集解》的编纂者,同时也是《论语》学的研究者。他的《论语》学研究主要由两方面构成:一是对他人《论语》学成果的裒集;一是自己对《论语》的注释和理解。何晏的《论语》学研究体现了从汉儒到六朝学者《论语》学研究的因革创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古学术转型的方式与规律。在中国古代学术史,特别是《论语》学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