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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8 毫秒
1.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决定》实施后,我国已经运行了近20年的司法鉴定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法院把司法鉴定工作交付给社会机构,法院不再拥有自主鉴定的职能。《决定》解决了其中一些问题,鉴定机构的独立、鉴定人资格的确定以及鉴定人负责制度的实行等等,都很好地完善了司法鉴定体制。人民法院取消自主鉴定权后,不是不需要司法鉴定人员,而是不再开展司法鉴定工作。但是对于司法鉴定文书的审查,对于司法鉴定委托的规范、高效运作,却是必须的。因此只有在法院内…  相似文献   

2.
论司法鉴定人的出庭作证   总被引:10,自引:5,他引:5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人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司法行政机关是主管鉴定人和鉴定机关登记管理的惟一国家机构,负责确定鉴定人和鉴定机机构的从业条件,并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进行登记、名册编制和定期公告。同时,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不再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公安和检察机关尽管可以保留现有的司法鉴定机构,但不得在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营利性司法鉴定业务,而只能将其鉴定活动服务于侦查工作的需要。很显然,包括公安机关和检察机  相似文献   

3.
《中国司法》2005,(5):M001-M001
今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自10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取得了标志性成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了鉴定组织、鉴定人、鉴定监督、鉴定组织和鉴定人法律责任等涉及司法鉴定工作的核心性体制事宜,基本明确了符合我国现阶段司法状况的司法鉴定体制的管理制度。《决定》对解决司法鉴定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结束过去“诸侯割据、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加强对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管理,维…  相似文献   

4.
浅论司法鉴定的证据效力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建立了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对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专门规定。本文试图对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5.
合理控制重新鉴定和有效解决鉴定争议措施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重新鉴定无休止地进行,可算是我国司法实践中一个痼疾。曾有不少人认为,这个问题的存在,主要是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不顺、鉴定人业务素质不高所引起。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行后,经过三年多的鉴定体制改革,鉴定体制基本理顺;鉴定人经过考核和培训,法律与业务素质有明显提高;社会鉴定机构与侦查机关鉴定机构各自的职责与受理鉴定范围也已明确,但诉讼活动中的重新鉴定率并无减少趋势,与重新鉴定有关联性的鉴定争议仍层出不穷。  相似文献   

6.
刘鑫  常林 《证据科学》2005,12(1):1-3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并于2005年10月1日生效。其间有半年的准备调整时间。该《决定》对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鉴定机构的设置、鉴定人资格、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决定》的出台必将对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体制进行调整,对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产生深远的影响。其有积极进步的一而,但也有消极负而的一些影响,  相似文献   

7.
2006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和《人民检察院鉴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两个办法”和“规则”的制定,是检察机关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求、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精神的重要举措。2005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了国家对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鉴定(以下简称“三类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实行登记管理制度,规定了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格条件,界定了侦查机关(包  相似文献   

8.
在方兴未艾的司法体制改革中,鉴定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社会各界对司法鉴定的广泛关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鉴定制度的发展与变革。为了从制度上解决司法鉴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从司法鉴定的管理体制入手,对鉴定机构的设置、鉴定机构与鉴定人的登记管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为了贯彻该项决定,司法部于2005年9月30日公布了《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侦查机关设立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不适用司法行政部门的登记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9.
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备受司法界关注。其中,涉及司法鉴定的条款达24条之多,笔者结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相关内容予以了梳理与比较,揭示了民事证据规定给司法鉴定带来的变化与问题。民事证据规定重点规制了司法鉴定启动、受理、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鉴定人诚信承诺、鉴定人权利保障,鉴定人的出庭义务、遵守鉴定时限的义务,以及围绕鉴定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规定,以期保障鉴定质量。与此同时,民事证据规定也带来了管理上的边界之争的问题,包括司法鉴定行政管理部门与法院之间、法院与司法鉴定机构之间,以及法官与鉴定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边界之争与之推,司法鉴定呈现多头管理已见端倪。本研究直面司法鉴定发展中的问题,建议尽早启动司法鉴定立法工作,强化鉴定意见的法庭质证,明确虚假鉴定的认定标准,梳理鉴定多头管理乱象等等,希望可以对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吴光升 《中国司法》2008,(12):106-108
关于司法鉴定的问题,一直是我国司法改革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2005年《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虽然针对鉴定机构设置与管理体制、鉴定人的资格、鉴定人的出庭与法律责任等作出了相应规定,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因该决定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所作的规定,诉讼尤其是刑事诉讼中存在的诸多司法鉴定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这些问题的解决只能有待于《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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