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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87 毫秒
1.
程序性辩护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序性辩护是一种有效的辩护方式。程序公正理论、诉权理论和程序性制裁理论是其理论基础。我国的程序性辩护与其他国家的相比存在着巨大的差距,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撤销原判的规定不健全;缺少关于诉讼终止制度和诉讼行为无效制度的规定。与程序性辩护相关的配套制度,如司法审查制度,审判机关权威性和中立性问题,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律师权利保障制度,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都存在着不足,成为制约程序性辩护发展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2.
程序性辩护是与实体性辩护相对应的一种辩护权行使方式,它是针对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行为的合法性向中立的裁判者提出申请或者质疑,请求其作出权威的程序性裁判,使被侵害的权利获得司法救济,进而间接地证明被追诉人无罪或者罪轻的一种辩护方式.当前程序性辩护在我国法律中有所体现,但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且现有规定存在诸多不足...  相似文献   

3.
程序性辩护是刑事诉讼研究领域中比较新兴的法学概念,在实现程序正义,规范公检法机关人员行为以及保障人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司法实践对这一辩护方式已经觉醒,但没有建立专门的程序辩护制度。法官不参与立法;法官与案件间接存在利害关系;民众普遍惧怕权威,只同情被害人以及当前中国乡土社会结构是制约我国程序性辩护发展的瓶颈。  相似文献   

4.
程序性辩护是与实体性辩护相对应的一种辩护权行使方式,它是针对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行为的合法性向中立的裁判者提出申请或者质疑,请求其作出权威的程序性裁判,使被侵害的权利获得司法救济,进而间接地证明被追诉人无罪或者罪轻的一种辩护方式。当前程序性辩护在我国法律中有所体现,但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且现有规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在实践中的运用更是被忽视,因此亟需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以程序法为依据,针对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性争议提出主张或提出程序性申请,以期维护或实现被追诉者程序性权利的辩护即为程序性辩护.审前程序中程序性辩护的主体主要是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权利内容由申请或异议权等四个方面的权利构成;程序性辩护的权利客体涉及程序性争议及程序性申请两大方面.  相似文献   

6.
程序性辩护是辩护方行使诉权的一种重要方式,其直接目的是促使法庭宣告警察、检察官或法官的程序性违法行为无效,从而使违法者遭受某种程度的惩罚和制裁,使被侵害的权利获得司法救济。我国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和作用不容乐观,我国当前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存在被追诉人程序性辩护权缺失的现实,构建和完善刑事诉讼侦查阶段被追诉人程序性辩护权大有可为。  相似文献   

7.
程序性辩护与实体性辩护同属于刑事辩护的下位概念。程序性辩护是指根据案件程序事实和程序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办案机关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程序性请求,或者对办案机关的程序违法行为提出异议,要求办案机关予以采纳或者纠正、制裁,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定罪量刑以外的其他合法权益的辩护活动。程序性辩护在实践中表现为请求型、要求型、抗辩型、救济型四种类型,并且在不同诉讼阶段与实体性辩护呈现为不同的关系,其核心是掌握好程序性辩护的“度”。  相似文献   

8.
有效辩护抑或辩护的有效性是认罪认罚自愿性、程序选择自主性以及量刑建议公正性的根本保证。为了实现有效辩护,前提是要保证整个诉讼程序有辩护律师的参与,而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重点是落实和完善值班律师制度。我们可以借鉴和转化美国的无效辩护制度,将律师不尽职尽责,导致被告人失去程序选择的行为纳入法院程序性制裁的审查范围,同时以司法建议的方式纠正律师的行为。此外,我们还应当建立和完善律师的准入、惩戒和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9.
司法过程是形成案件事实、发现并适用法律、处理各种程序性问题的过程,司法裁判相应地包括实体性裁判和程序性裁判,后者具有相对独立性.司法程序性裁判机制的缺失是当前程序性违法现象泛滥的重要原因,也是我国司法改革徘徊不前的重要原因.中国司法改革推进路径在于通过规范司法程序性裁判消除司法程序性违法现象,重塑司法形象.为此,必须重新审视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调整司法程序性裁判的价值定位;必须重新把握公开审判原则,增加司法程序性裁判的透明度;必须根据程序主体性原则,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必须重新梳理司法程序性裁判的对象,建立有效的程序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0.
2017年新出台的有关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的司法解释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发展了我国现有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该解释细化了“非法取证行为”的内涵,初步确立了重复性供述的排除规则,完善了程序性辩护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法院在审判前和审判阶段排除程序中的主导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受司法体制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体的排除对象上仍存在一定的结构性难题;而在程序上,律师在程序性辩护中仍面临的一些制度性障碍、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在审判前排除程序的参与不足以及审判阶段排除程序的形式化等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保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有效实施,应当从根本上增强法院审判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相似文献   

11.
警察出庭作证之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美法系的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因其对诉讼公正和被告人诉讼权力的有效保障,而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认可与采纳。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有违司法公正的现象,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借鉴这一制度。当然,由于我国的现实状况,借鉴确立这一制度有诸多困难,这要求我们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体制与文化的改革以及相关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2.
在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指的是法院对于任何已经生效裁判加以处理的案件不得再行审判;对于所有已被生效裁判确定为有罪式无罪的被告人,法院不得再予审判或科刑.是刑事诉讼法遵循人道主义原则,刑事诉讼程序人性化的体现,其本着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原则.  相似文献   

13.
被告人翻供案件中两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庭审阶段被告人翻供现象十分普遍,被告人翻供后的程序规则和庭前供述的证据能力是翻供案件中的两个核心问题,但是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这两个问题的规定却很不完善。我国应当建立处理证据可采性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并在现有的合法的庭前供述可以作为弹劾证据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合法的庭前供述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作为指控被告人的独立证据。  相似文献   

14.
传统共同被告理论仅以程序法为划分依据,理论上没有揭示共同被告的实质性联系,导致实践中对共同被告口供的不正确适用。从证据法上讲,可将共同被告分为实质的共同被告和形式的共同被告。实质的共同被告包括同案处理和非同案处理的共犯、牵连犯,他们的供述应作为被告口供处理,当前的司法解释将其作为证人证言是不妥当的。但同时对“不得仅以被告口供定案的原则”应予以松动,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可根据被告口供对整个案件或部分案件事实予以认定。形式的共同被告供述可作为证人证言处理。  相似文献   

15.
“智慧法院”建设的倡导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推动法院在线审理刑事案件呈迅猛发展之势。但是在线审理存在冲击直接言词原则、减损司法的威仪、被告人辩护权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不仅加剧庭审的形式化,而且导致审理程序公正性和司法权威性的降低。在线审理刑事案件仅是线下物理空间审理的例外和补充,主要适用于速裁程序审理且被告人同意的案件和召开庭前会议以及证人、鉴定人在特殊情况下作证的环节,不能将线上审理常态化和普遍化。法院应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法律援助全覆盖应“覆盖”至在线审理的案件,在线审理具有不同于线下审理的特点,应当建立相对独立的庭审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应尽快制定在线审理的技术规范,并将5G技术应用于在线审理。  相似文献   

16.
在公正基础上制度化地解决有限的司法供给与膨胀的刑事法律需求之间的矛盾是现阶段刑事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基于此,我国在《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进行试点,但是试点中的一些问题阻碍了试点的预期效果的实现。本文分别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人、审判机关角度分析阻碍速裁程序适用的原因,提出设立非法律因素上诉甄别程序,从而节约二审司法资源、确立司法权威;同时提出构建多层次的刑事司法程序,以改变现行刑事诉讼程序体系扁平的现状。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将导致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对行政程序的要求改变了"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模式。把"法定程序"作为司法审查标准有很大局限性,本文建议将司法审查标准提升为"正当程序"标准。  相似文献   

18.
搜查对有效惩罚犯罪,减少或避免因犯罪造成的损失具有重要作用,但又可能对被追诉人及案外人的人身及财产权造成侵犯.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搜查的主体、搜查证、搜查的过程等问题进行了规定,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借鉴两大法系搜查程序的相关规定,提出完善我国搜查程序的设想.  相似文献   

19.
"幽灵抗辩"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为减轻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而提出的无罪或罪轻的辩解,在司法实践中,如何从证据上对其抗辩进行排除是一大难题。在大陆法系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被告人不承担举证责任,侦查机关要搜集证明被告人主客观方面的相关证据,难度很大。我国应借鉴英美法中的"积极抗辩"制度,思考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如何履行好举证责任,从而通过举证来排除被告人的辩解。  相似文献   

20.
1996年刑诉法修改以后 ,围绕着如何保障律师阅卷权的问题 ,学术界展开热烈的讨论。笔者认为 ,要保障律师享有充分的阅卷权 ,就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彻底转变诉讼观念 ,在新的诉讼模式中明确自身的价值与地位 ,积极向辩方开示本方所掌握的所有证据 ,在与辩方平等对抗中发现案件事实 ,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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