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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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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于物权法定原则的限制,典权在我国《物权法》生效之后已经不能作为用益物权存在,但它仍具有用益债权的性质。典权是对他人之不动产的占有用益债权,它不同于所有权买回和不动产质权。典契是典权法律关系的代名词,典契是双方用益合同;这里的用益,其含义一是对典物的用益,二是对典价的用益。典权法律关系消灭的原因包括回赎、找贴形式的绝卖与非找贴形式的绝卖。典权的制度缺陷主要在于出典人的回赎权。建议赋予典权人对典物的留置权,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2.
一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在约定期限内占有出典人的不动产并行使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典权的法律特征是:1.典权的标的必须是出典人的不动产,而不是动产。该不动产应以能为典权人使用并收益为限。2.典权的内容应为占有典物,行使使用权和收益权并享有物的请求权。依此特征,凡依典物的性质,而能达到用益目的的行为,典权人均可为之。如典物是房屋  相似文献   

3.
房屋典权略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典权是承典人支付典价而占有出典人的不动产,并加以使用和收益的民事权利。一、房屋典权的法律性质1、房屋典权是不动产物权。房屋典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该房屋须为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即私有房屋。动产、公有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之上不能设立典权。就是说,原始出典人只能是对房屋享  相似文献   

4.
引言典权是我国特有的财产法律制度。典,早在我国汉、唐时代就已在民间广泛流传,形成了一些固有的习惯。但是,由于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在法律上重刑轻民,所以对于典并无系统的法律规定,直到清朝才有一些法律条文散见于大清律、户部则例,但这些规定也只重于刑罚税契方面。直至清末变法,起草大清民律草案,受聘担任起草工作的日本学者认为,中国的典权与日本不动产质相同。因而在民律草案中,仅规定了质权,而未规定典权。后经过我国法学界人士的不断探讨研究,认为典权是我国特有的法律制度,与所谓的不动产质权截然不同。于是,1930年5月5日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物权编,对典权作了系统规定,明确规定典权为用益物权。  相似文献   

5.
房屋典当就是双方为典当房屋,约定一方(承典人)支付典价而占有他方(出典人)房屋进行使用和收益的一种协议.典当是我国特有的法律制度,有文字记载者最早见于《唐书》,其后《宋刑统》,《大元通制》、《大明律》、《大清律例》中都有关于典当的规定.解放前剥削阶级用典权对劳动人民进行残酷剥削,因此对剥削阶级的典权制度应予废除,但对劳动人民之间进行的互通有无的典当关系,解放后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仍予承认和保护.典当不同于买卖、抵押、和租赁.买卖是以转移所有权为主要特征,所有权一旦转移就不能回赎.在典当关系中,承典人只能占有使用和收取典物所生利  相似文献   

6.
韩国典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物权性典权和债权性典权两种类型,且债权性典权的适用范围愈来愈广,已成为韩国居民居住制度的重要形式之一。在债权性典权关系中,韩国法律注重保护处于经济弱势地位的典权人的利益,这与中国典权传统以来保护经济地位较弱的出典人的利益是完全相反的。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出典人与典权人经济地位的差异越来越小,仅仅注重保护出典人的利益,无疑是片面的。笔者认为,借鉴韩国有关保护典权人利益的法律制度,对我国目前《物权法》的起草工作将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典权是我国传统的特有法律制度。随着我国民事立法的逐步完善,许多学者建议在我国未来的民事立法中确认典权制度,并论证了其可行性。我们对此表示赞同。在立法上确认典权制度,首先必须从理论上明确典权的基本问题。为此,我们拟结合我国的典权司法实践,借鉴近代典权立法,对典权的法律性质、设定、当事人的权利等基本问题作一探讨,并就此提出典权立法的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8.
典权源于我国,为我国近现代民法所规定。关于典权的性质与存废,一直是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本文拟从典制的性质及保留典权的意义等方面进行论述,来提出笔者对典权存废问题的看法与建议。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典权法律制度之演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典,是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制度,全国各地,都广泛地存在着。但是典制,究竟起源于何时,却无从知晓。究其原因,一是我国历史上长期形成的法律上重刑轻民,没有民法典;二是过去法学界,对于典权制度,没有进行过系统的研究。但不论怎样,笔者认为,典权制度应该是随着田宅买卖制度的产生而产生的。  相似文献   

10.
一、案情简介:陈某有房屋一座。1988年6月将其中三间典给王某。典金6000元。典期5年。王某承典后搬入居住。同年7月王某向县副食品基地办公室(下称基地办)借生猪养殖金26000元。期限1年。王某将典契交给基地办做抵押。1989年10月,王某因倒会不能归还到期借款,携妻带子出走。基地办为保护自己的债权,拟对王某抵押的典屋行使抵押权。这时,陈某提出,该房屋属其所有。王某只有典权没所有权,其所作的抵押无效。鉴于王某曾在其  相似文献   

11.
中国国际私法典体系结构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伟功 《法商研究》2005,22(2):45-52
体系结构的设计是国际私法典制定的基础。现有国际私法典主要采取总则、分则和附则的结构。由于对国际私法范围、性质等问题认识不一,各国在具体内容的编排上又各有特色。我国国际私法典体系结构的设计必须遵循系统化和实用化原则,采用两编制,即设法律适用和国际民事诉讼两编,并另设序言和附则。  相似文献   

12.
对加入WTO后保留典权制度的社会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美云 《行政与法》2003,16(10):74-76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我国均实行福利分房制度,加之我国法律未对典权制度作详细规定,以致民众普遍对典权感到陌生,这些都是实践中典权纠纷相对较少的原因。但在现阶段,随着住房商品化的推行,我国私有房屋大量增加,而特别是加入WTO后,对我国社会产生了深刻影响,笔者从我国社会阶层分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城市居民就业压力加剧和我国人才流动加速几个方面对典权制度产生的影响,论述了在新的历史时期,应当让典权制度发挥出其特有的优势。  相似文献   

13.
典权作为我国固有的物权制度,长期以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在分析典权概念的基础上,对清代典权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梳理,主张典权性质上的用益物权说,认为典权的根本性质是典权人行使的对占有他人所有的典物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典权虽是我国古老而又独有的法律制度,但在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种种原因而被废除,直到如今《物权法》即将出台之际,典权制度才又被人们从历史的角落拾起,典权制度的存废问题自然摆上了议事日程。笔者认为应该保留典权制度,但是要对其进行适当的改造以适应变化了的现实情况。  相似文献   

1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得到长足发展。特别是在党中央有关经济改革的战略方针中提出国家所有权与经营权实行两权分离以后,对国有财产、集体财产采用的诸如租赁、承包、股份化、授权使用等多种经营方式的出现,使我们对典权这种对他人所有物进行使用和收益的独特法律制度加以重新思考和探索。尽管过去的典权关系大都因出典私有房屋而发生,但这并不能否定典权关系还可以以公有房屋为客体。  相似文献   

16.
张翔 《法律科学》2008,(1):95-102
在不存在抽象的所有权观念及其所派生的归属与支配的分离观念的社会,物之归属乃是商品交易中信用的物上担保的载体。这种物上担保形式在我国传统社会中表现为活卖,而典制则与活卖同其性质。民初立法割裂典制与活卖的联系而将典权定位为用益物权、将绝卖的后果绝对化的典制重构,蕴藏着立法思想上的缺陷与立法技术上的内在矛盾。我国《物权法》颁布后,典制可得回归其担保交易的功能,并作为“所有权担保”的载体,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7.
典权制度是我国所特有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典权在解放以前就流传于民间.解放以后,土地公有和对私房的社会主义改造,典权制度适用的基础不存在了,以土地为标的的典权被废除.但旧有的房屋典权情况依然存在,尤其是在农村和城镇,老百姓之间依然还保留  相似文献   

18.
典权是支付典权,占有他人不动产而为使用收益之权,在典权关系中,支付典价而占有他人不动产者,为典权人;其相对人,即取得典价而以自己的不动产供典权人用益者为出典人。该项不动产称为典物,典权人交付于出典人的价金叫典价。  相似文献   

19.
张敏  许光县 《政法论坛》2013,(5):154-161
以人身为客体的典权制度是清代物权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清代人身典权法律以贱民制度为法理基础,以白契制度为运行主线,以赎身规范为调整焦点,并受到满洲"最严主仆之分"风俗的深刻影响。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在人身典权领域立法上的变迁,既反映了国家立法对白契典身制度的维护,亦昭示了人身典权的产生与废除对封建社会的巨大冲击。诸多典身诉讼中的援法与权断,则体现了清代司法与立法在人身典权领域的激烈碰撞。  相似文献   

20.
论典当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俞哲敏典当业在其生存和发展过程中,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特别要注意当权与典权的异同,人民银行与典当行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民事关系,典当纠纷的处理等几个问题。一、典与当的异同。典与当虽然同属于民事物权的范畴,但两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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