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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61 毫秒
1.
我国典当立法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典当是典当行从事的以物质押或抵押的放贷行为,所形成的典当法律关系是独特的法律关系,应有专门的法进行调整,我国现行典当立法存在效力层次不高、民事规范缺乏以及有待细化等问题.我国应制定一部<典当法>,以解决典当立法存在的各种问题.  相似文献   

2.
浅谈典当经营中的几个法律问题谭永多,葛承书最近一段时间,佛山市顺德、石湾、城区等地法院先后受理了十余起典当案件。经过审理,发现典当行经营过程中存在着诸多法律问题,亟待研究解决。典当的内涵对于典当的内涵,目前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典当即典,是指...  相似文献   

3.
典当行是以实物占有权转移形式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临时性质押贷款的特殊金融企业。典当的实质就是典当行在取得一定期限内对当物的占有权(不包括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同时,按当物估价的一定比例借款给当户。典当关系就是以当物价质押的货币借贷关系,借款人与典当行之间就质押借款行为签订的典当票既是典当行给当户的收据又是质押借款的契约。典当是一种古老的融资方式,现代意义的典当行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的产物,它在非国有中小企业的经营活动和个人生活中起到了缓解资金紧张以解燃眉之急的作用,这一作用是银行金融机构无法…  相似文献   

4.
何军 《中国公证》2014,(1):58-60
典当业历史久远,传统典当极具中国特色。当今,典当已成为一种非银行性质的融资活动,是一种介乎商业信贷与民间借贷之间的准金融行为。公证介入典当,可以起到规范、调整典当行与当户之间法律关系的作用。对于典当行为的规范,我国现行立法存在效力层次不高,民事规范缺乏以及有待细化等问题,仅为部门规章之形式,即《典当管理办法》,此外,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作为具借款抵押性质的一种合同,也应当受到《合同法》、《物权法》以及《民法通则》之相关法条的调整。由于缺少系统、有效的特别法规范,公证实践中需要依据现行法条分析、判断。  相似文献   

5.
典当是以财产或财产权利向典当行抵押或质押获取融资救济的选择,是有偿的借贷合同。当票是典当的法定形式,典当行与当户是附期限和附质押或抵押条件的借贷合同关系。本文就典当法律规制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对实现典当法律制度与担保物权制度的契合,促进典当融资,满足社会融资多元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是房屋典当,还是抵押借款·施汉嵘·案情简介:田某夫妇因急需购车资金,于1995年4月25日与某县典当行经过协商,订立房屋典当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田某夫妇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屋向典当行典当,典金计人民币18000元,典当期限6个月;典当期限内,典当...  相似文献   

7.
最近一段时间,佛山审顺德、石湾、城区等地先后出现了十余起典当案件.经过审理,发现典当行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诸多法律问题,亟待人们去认识、研究和解决,以下择要而折.一、典当的内涵关于典当的内法,时下可谓见仁见智,众说纷坛.概括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典当即典,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出典人的不动产,取得对该不动产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出典人逾期不赎,则生绝卖之效.198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典当回赎中几个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所指的典当,就是一种典型的典.第二种观点认为典当即当,是指出当人以动产作抵押,从承当人处获得借款,在约定期内还  相似文献   

8.
赵某系陕西省渭南市某经济贸易公司经理。 1997年 1月 31日,赵某以 180吨绿豆(价值 80余万元)为典当物,与乌鲁木齐典当行签订了贷款 32万元的典当合同,当期一个月;同年 2月 5日,赵某仍以该批绿豆为当物,与该典当行又签订了一份贷款 20万元的典当合同,当期为一个月。合同签订后,绿豆仍放在赵某原租用的一库房内,赵某将该库房大门的钥匙交给了典当行。典当期满后,赵某没有赎当,也未续当,因无力偿还贷款,便与典当行达成口头协议,双方共同联系买主销售绿豆,销售时,必须双方人员在场,销售得款先偿还典当行 52万元贷款,剩余…  相似文献   

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根 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典当行,从事典当活动,适用 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 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 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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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忧思录     
1989年初春,中国大陆第一家被誉为“红色当铺”的华懋典当行在成都挂牌。同年10月31日,以华懋典当行为自,联合成都9家实力雄厚的典当行,在成都成立了全国首家“典当同业公会”。于是,典当商行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在巴蜀大地冒了出来。中国西部电子科技城──只有六七十万人口的四川省绵阳市,到1994年秋,仅涪城一个区,就已拥有典当商行50余家,而且,还不断有新的典当商行在向工商局、公安局申办执照。是什么东西吸引众多企业、财团和商人蜂拥典当这一行的呢?有道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世上攘攘皆为利往。最高额利润使然。今天的典…  相似文献   

11.
房屋的典当与回赎曹勇在目前住房条件相对困难的情况下,因历史上房屋典当而产生的房屋产权纠纷不少。由于人们对房屋典当法律关系不明确,加之历史上遗留的多种原因,这类纠纷处理起来非常棘手。明确房屋典当的法律关系及回赎的期限,乃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关键。一、房屋典...  相似文献   

12.
1993年7月12日,A公司与B典当行签订了一份典当合同。双方约定:A公司将其所有的文化宾馆以1500万元人民币的典价典给B典当行,典期为一个月,A公司应于同年8月11日赎典,逾期三天不赎则视为绝卖。合同经公证后,B典当行依约支付了典价款,并收取A公司典价月4%的收益金,同时将该宾馆的房产证收归自己保存。合同逾期后A公司无力还款,双方经多次协商后又于1995年12月12日达成协议,约定A公司于1996年6月25日前交出典产。此前A公司以为宾馆办理保险为由,于1994年3月将其房产证从B典当行取回,据此又与C银行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C银行…  相似文献   

13.
编者按:典当,一个古老的话题。当代社会的典当如何纳入法律轨道?几位律师各抒已见。取消“死当”,即不得事先约定典当期届满,典当行业末受清偿时,典当行既取得典物的所有权。典当,在我国古代就曾有之,因其具有用益和担保双重性质,被统治阶级广为利用,并成为统治阶级剥削穷苦人民,聚敛财富的一种手段。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旧的典当制度,取消了当铺。近几年各金融机构创办的典当商行,作为银行业必要而有益的补充,既融通了资金,又缓解了出典人的燃眉之急,其作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实在是有其存在的必要。同时不容忽视的是,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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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9日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典当行,从事典当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  相似文献   

15.
【案情】 1995年6月28日,原告与二被告签订《典当契约》。契约规定,信德公司将桑塔纳轿车一辆质押给承典人典当行,当金10万元;当期一个月,典当服务费率为每月2.5%;由典当行在支付给信德公司当金中扣收;典当期满,信德公司应按期将所当物品赎出,不  相似文献   

16.
典当是一项古老而新兴的行业,所形成的典当法律关系具有独特性,但是现在整个典当立法存在效力层次不高、民事规范缺乏以及有待细化等问题,建议应出台一部《典当法》,以解决典当行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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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包括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办理质押贷款业务,属于经批准合法成立的金融机构。行为人以取得土地的合法手续作为抵押向典当行借款的,不违反有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使该土地抵押未向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也仅仅不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并不因此影响行为人与典当行之间典当协议的合法有效。  相似文献   

18.
典当业是我国社会主义金融业的组成部分。目前,法学界对典当的理论认识不尽统一,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又不完善,以致典当业的经营方式各行其是,同时也给人民法院正确审理典当案件带来一定困难。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典当的有关理论和实务问题。一、典当的概念辨析“典”与“当”二字我国古已有之。传统意义的“典”与“当”均指将一定物品(典物或当物)交与承典人或收当人作抵押而换取相应放款(典价或当金),若到期不回赎时,承典人或收当人取得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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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具有简易、快捷、安全等特点。在贷款政策收紧的情况下更受市场青睐,已成为常见的一种民间融资方式,很多公证处也办理了典当合同公证。但因为我国关于典当的法律规定严重滞后,实践中不少典当合同公证办得比较简单,存在一定的隐患,容易引起纠纷。例如笔者最近碰到如下一个案例:2011年3月20日,甲典当行与乙公司签订了房地产典当合同,乙公司用其名下的房产作为当物抵押给甲方,典当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月利息为0.3%,月综合费率为2.7%,典当期限6个月,双方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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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典当就是双方为典当房屋,约定一方(承典人)支付典价而占有他方(出典人)房屋进行使用和收益的一种协议.典当是我国特有的法律制度,有文字记载者最早见于《唐书》,其后《宋刑统》,《大元通制》、《大明律》、《大清律例》中都有关于典当的规定.解放前剥削阶级用典权对劳动人民进行残酷剥削,因此对剥削阶级的典权制度应予废除,但对劳动人民之间进行的互通有无的典当关系,解放后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仍予承认和保护.典当不同于买卖、抵押、和租赁.买卖是以转移所有权为主要特征,所有权一旦转移就不能回赎.在典当关系中,承典人只能占有使用和收取典物所生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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