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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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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雷德亮  刘静 《中国审判》2011,(11):76-77
他,视使命为魂,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抒写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与热爱; 他,视法律为天,一心维护公平正义,办案2000余件,无一超审限、无_上访缠诉,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服”;  相似文献   

2.
法院的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布裁判结果,体现法官如何适用法律审判案件的一个载体,它的质量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形象,关系到当事人服判息讼和社会安定。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既要体现公开、透明,又要强化说理性,突出制作裁判文书的法律依据,以提高公信度。因此,使法官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达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效果,对加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实现司法公正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本刊自2005年第一期起开辟“裁判文书点评”这一栏目,力争每期刊登一篇有特点的裁判文书请专家点评,以期对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法官从事的审判工作虽然不是打仗,但法官处理案件过程中存在多个矛盾,所以《孙子兵法》“先为不可胜”的指导思想,对法官搞好审判工作,尤其是对法官如何适应当前社会形势和司法环境变化而取得工作成效,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法官审判的每一案件,不可能都胜败皆服,保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4.
“定分止诉,胜败皆服”这八个字,我记得几年前,是传媒称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优秀女法官宋鱼水用得最多的新闻语言。有一次,中政委组织的先进事迹报告会,我听宋鱼水法官做报告也是这样说的。这样一来,“定分止诉,胜败皆服”就成了好法官的代名词。  相似文献   

5.
金鸣 《中国审判》2013,(7):39-41
<正>信访工作没有身披法袍彰显惟法至上的耀眼光环;没有洪亮的法槌声中析万物之理、判天地之美的浩然正气;没有庄严的国徽下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酣畅快意。可是,作为一名信访法官,每当我看到一封封求助的信件、一张张困惑的表情、一双双期盼的眼睛,就会深深体会到上访人的难处。这十五年来,我始终把来访群众当自家亲人一样关心照顾,把信访矛盾当自己家事一样用心化解,把群众来信当自己家书一样耐心研读,坚持用点点滴滴的司法人文关怀感动信访群众,以源源不断的  相似文献   

6.
司法的过程,是法官借着各种规则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完成整个案件推理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对相关规则加以阐明的工作,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重要。法官正是通过规则的阐明,辨法析理,说服各方,宣讲法义,乃至发展法律。行政审判中,由于行政法律纷繁多变、行政法律关系复杂而灵活,使得行政法官规则阐明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意义越发重大。各国法院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通过对行政审判中相关规则的不断发现和阐明,大大丰富了行政法律,推动了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学理论的发展,同时也树立了行政审判(司法审查)的极高权威,正是证明。今天,这一过程仍然在继续着。  相似文献   

7.
王东艳 《法制与社会》2013,(16):102-103
英美法系侧重于司法过程中法官造法的机制。案件法律适用规则与取舍以及法官造法不可能完全超越既有法律,凭空裁判和造法。卡多佐总结了担任法官的多年经验,在《司法过程的性质》中系统理论阐述了实用主义司法哲学。书中为法官在不同情况下采用何种方法进行裁判,确保法律的公正提供了实践的方法依据,也对裁判进行了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8.
2009年9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11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宋鱼水同志当选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是100人中唯一一名在职人民法官。全国"双百"评选活动组委会这样评价宋鱼水:宋鱼水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她坚持"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职业追求.独立办案十余年。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500余件,其中500余件属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作为庭长,她带领全庭同志审结案件4643件,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被当事人视为信得过的好法官:她发表了十多篇对审判实践具有积极意义的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探索出一套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确立了"准确把握公正尺度。引导当事人用信任的方式解决纠纷。鼓励和促进交易。确保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办案思路,并成功运用于实践成为审判前沿的优秀带头人。以人民的情怀做人民的法官。这既是宋鱼水法官的心声,也是全国法官的心声。  相似文献   

9.
哲学应和法律拉开距离,法哲学只是一个从外在的视角帮助法律人加深对法律和司法过程的理解的东西。在一个运行良好的民主体制下,优秀法官的裁判应该是从中立性的原则出发,做出一种合乎理性的裁判,这种裁判既非哲学的也非科学的,而是真正的法律的。法官应该从"哲学王"的诱惑之下走出来,加入促进和监督民主的进程之中。  相似文献   

10.
卡多佐的《司法过程的性质》一书,是他作为纽约州立法院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形成的司法智慧的集中体现。在这部被誉为经典的著作中,卡多佐解析了法官作为法律发现者和创造者的角色差异,精细地分析了法官在司法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总结了法官实施法律创新活动的范围以及法官做出裁判的四种司法方法,这些精辟的思想直接的影响了英美法系的司法改革,并对世界其他国家的司法实践具有广泛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懂得一件工作的技巧,也就是懂得这一工作本身。”——高尔基二、关于婚姻案件的审判技巧代正伟(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基层法院的法官在婚姻案件的审判上有着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审理婚姻案件如能真正做到胜败皆服,就能有效地化解家庭矛盾,使法院真正起到社会矛盾“减振器”的作用。以基层法院法官的视角,总结基层法官审理婚姻案件传承的审判经验(非法律的具体规定),对提高婚姻家庭类案件的效果和效率尤为重要。——甄别当事人离婚的原因。法官首先要弄清婚姻当事人离婚的原因,从而使法官成为他们的“知音”,明确下一步的工作…  相似文献   

12.
"违法所得"这一法律术语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对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等事实、情节的认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对"违法所得"内涵的理解直接决定着司法实践中案件的处理。在刑法中,应当将"违法所得"解释为违法行为获利数,不仅符合立法文字原意,而且实践操作可行,不影响经济法、行政法与刑法对非法利益认定处理的合理有效衔接,并且刑事司法实践也逐渐认可了这一点。  相似文献   

13.
宋鱼水,女,38岁,法律专业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现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11年来,她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其中300余件属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她当法官,将职业水准提升到了当事人“胜败皆服”的境界。  相似文献   

14.
"天津老太非法持枪案"二审判决社会争议的核心争点在于如何确定枪支认定的法律标准,基于法教义学立场的肯定和基于法哲学立场的批判截然对立.在法律解释与司法裁判过程中,引入法哲学的视角和解释方法,不但有助于法官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而且这种对法律体系的反思批判反过来会引领法律制度的自我修正与进化,此乃法官表达对法律忠诚的真正智慧方式.法哲学的立场与方法并非外在于法教义学,而是可以嵌入后者之中并发挥不可替代的功能.  相似文献   

15.
前不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审判长是人们熟悉的宋鱼水法官。仅用两个多小时,该案就当庭成功调解,这是宋鱼水“胜败皆服”的审判理念又一次成功实践。本刊就此请原告刘兰春对案件审理及调解过程谈了自己的感想。  相似文献   

16.
刘学智 《山东审判》2007,23(3):60-64
司法能动性是法官在司法过程中,积极应对社会现实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创造性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对案件做出理性判断并能动地服务社会的一种结果和过程.当代中国的法官应当发挥司法能动性,在裁决过程中充分考虑法律、道德、政策、经济等多种因素,使司法裁决等司法活动更加贴近现实,更加符合理性,更加符合法律精神.  相似文献   

17.
法官的裁判是司法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线,法律适用是法官在审判过程申最为重要的工作,也是维系司法公正的核心工作。法官如何适用法律,以及适用法律的水平与能力,不仅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与保证,而且直接关系到司法社会功能的发挥。“法律必须经由解释,始能适用”因此,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能力,也是法官最基本、最重要的能力,要求法官具有准确理解立法精神、立法原则,灵活运用法律,恰当处理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在此遏程申,法官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了解法理,熟悉法律,切实以公正之能求得公正之效。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发(2005)4号《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若干意见》申提出了,加强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应着力提高适用法律的能力。.本文试图从民事审判的视角,论证法律解释内容及规则,以此对司法能力的建设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一站式便捷诉讼服务、深化司法公开阳光工程、强化辨法析理工作……一系列司法为民举措,彰显了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情怀。济宁中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不忘司法初心,牢记职责使命,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机制,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饶传平 《法学》2022,(3):35-54
传统“情理法”司法中,“情”乃“人情”,系指普通人心中皆有的常理、常情;“理”乃“天理”,系指天下人所公认的至公至正之理。“情理法”司法的理想形态是法官的判决既顺应天理、人情,又不悖于国法。晚清民国刑法的“情状可悯恕者”条款,以现代刑法的规范形式承继了传统“情理法”司法的基本精神,是传统法律创造性转化的典范,这使得中国古典法律文化和司法理念在现代法治体系下得以延伸,让法官在不违背罪刑法定、不造成司法擅断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回应中国人的“天理”与“人情”观念。于欢案二审防卫过当的论证逻辑,掩盖了刺痛公众神经的辱母情节所蕴含的伦理意义,这根源于我国现行刑法中“情节”概念下的“情理”退隐。晚清民国刑法的“情状可悯恕者”条款及其司法实践,可为“情理”在当代中国刑事立法与司法中的回归提供镜鉴。  相似文献   

20.
混合法的制度设计:"法律"与"法官"的折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今人的分析方式对中国古代法律进行研究,可以看出中国古代法律兼有大陆法系的"制定法"与英美法系的"判例法"特征,在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律体系中,律的稳定性与权威性不容置疑,但律文的简明扼要又为法官在司法实践中的"造法"留有充分的空间.这种"制定"与"判例"并重的混合特征,使中国古代法律样式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而法官在法律体系中的作用也举足轻重.法律与法官的折中正是独具特色的中国古代社会混合法体系所具有的特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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