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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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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高人民法院《二五纲要》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但是在我国成文法律的法律环境下,案例指导制度的法律地位,以及如何在我国具体落实的问题,都存在较大争议。本文旨在初步探讨我国构建案例指导制度的定位以及其与英美传统判例制度的异同,提出相应的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2.
建立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是法治进程中的必然要求,但如何界定案例指导模式选择、具体操作方法等问题急需解决。目前的研究多属于关于案例指导制度的基本原理、理论基础、地位、法律效力等的宏大叙事,少有操作技术的微观细事。本文将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与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制度进行了对比,主要拟就我国裁判规则在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过程进行了动态分析,就其如何生成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3.
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相同的案件获得相同的判决才是充分实现司法公正。本文从我国构建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基础理论出发,提出我国构建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4.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在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郑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并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相似文献   

5.
当代中国的检察制度,是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历史经验和教训,吸取中国历史上政治法律制度的精华,借鉴其他国家检察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充分贯彻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民主集中制理论,蕴含着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基本观点,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我国的国体和政体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通过党派对立和三权分立实现权力制衡不同,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必须依靠监督首先是人大的监督,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此外,我国宪法把检察机关确立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专司法律监督职能,以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证国家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正确运行。  相似文献   

6.
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针对法治发展的现实需要而创新的一种法律制度。经验研究发现,指导性案例的采纳适用与案件类型、案由、指导性案例的提供主体、律师代理、提供指导性案例的方式、审理程序和法院级别等有显著相关性,但与判决书的制作年份等不存在相关性。从司法适用可以看出,指导性案例进入司法判决既缺乏必要的程序保障,也缺乏有效的法律方法支持。从运作的效果来看,案例指导制度尚未有效解决制度设计与法律理念、制度运行与适用方法之间的深刻鸿沟。实证研究和法理反思均表明,任何制度的设计,不仅需要有制度运作的程序安排,也需要有娴熟的法律方法训练,更需要有成熟的理念沉淀,才能真正实现制度创新的目标和价值。从未来发展的角度看,增强指导性案例的实效,需要从程序、方法和理念等层面着手,实现案例指导制度的中国化和本土化。  相似文献   

7.
清末民初大理院判例是成文法缺失时期的特殊法律现象,当下的案例指导制度则是一种制度折中与调试.从大理院判例到案例指导制度,可视为判例传统的延续,虽然二者所处的历史情势和面临的具体问题并不相同,但二者的历史使命是同一的,都是传统法律资源的制度性转化的努力与尝试.以案例指导制度为例,可以看出法律传统的制度性转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无可替代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证券法律制度是证券法治的基础。我国证券法律制度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必须加强证券立法建设。证券立法必须确立立法的基本原则 ,在立法基本原则的指导下 ,对现实的证券关系进行规范 ,改革和完善证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的建设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  相似文献   

9.
李敏 《中国审判》2015,(3):47-49
“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正式确立了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毫无疑问,案例指导制度在统一司法、解释法律、弥补法律规定的缺漏等方面的作用,在审判实践中将不断被凸显出来,并将越发不可或缺。  相似文献   

10.
我国案例指导制度是新时期司法改革的一大亮点,而这一制度所蕴含的核心法律推理方法就是类比推理,因此案例指导制度的成败系于类比推理的使用效果,在具体使用过程中,使用者的思维和态度、案情的相似性程度、被分析的案件数量等因素决定了推论的可接受性,而类比推理的方法价值也在于推论的可接受性程度。  相似文献   

11.
周道鸾 《中国法律》2009,(3):47-47,100-102
第一个问题,我觉得在谈案例指导制度的时候,应当弄清楚什么是案例制度,也就是案例制度的概念,我个人理解。最高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里面讲的案例是经最高人民法院认可,并且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发布的、对审理同类案件具有参照借鉴作用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相似文献   

12.
中国海事法律“双轨制”,与差异性的身份立法密切相关,并衍生出海事人际法律冲突.从人际冲突法(人际私法)的理论视角研究“双规制”现象后认为:基于形势发展,可淡化主体身份要素差异的,以统一实体法消除海事人际法律冲突,是为“并轨”;源于政策需要,维持身份立法差异与“分轨”现状的,应完善人际私法原则、制度与规范,以解决由此产生的人际法律冲突.中资外轮沿海捎带进出口重箱,由于捎带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身份不同,也存在法律适用的“分轨制”问题,应设置人际冲突规范加以应对.  相似文献   

13.
中国法律的判例法倾向及其评价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韩灵丽 《现代法学》2003,25(3):168-174
中国在清末的法律转型时选择了大陆法系并以此建立了自己的法律体系。上世纪 90年代中国在立法和司法等领域出现了一系列的判例法倾向 ,这种倾向是中国法制走向完善和成熟的标志。中国的判例法倾向将为中国未来的法制走向提供更丰富的想象和创造空间 ,也将为中国形成独具特色的法律体系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14.
魏胜强 《法律科学》2011,(3):182-192
我国当前并无明确的判例制度,但实际上存在着"近似判例制度",如案件请示批复制度是有实无名的判例制度,案例选编公告制度是心照不宣的判例制度,案例指导制度是欲言又止的判例制度,这些制度有诸多不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我国应当建立判例制度。建立判例制度有利于维护法律的稳定性,树立法律的权威;有利于矫正我国的近似判例制度,树立司法的权威;有利于提高我国个案审判和判决书的质量,树立法官的威望。我国构建判例制度的基本思路应当是,使判例制度与法律方法相结合,使判例制度与司法解释制度相结合。我国应当构建一个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审案的人民法院共同制作判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判例的判例制度,这是构建我国判例制度的关键。  相似文献   

15.
信托法起源于英美法,而英美法在法律概念、体系构造和思维方式上与大陆法存在很大差别,所以在大陆法国家移植信托法的过程中,必然要遇到如何协调和解决外来的信托制度与本土法律制度冲突的问题,其中,物权法定原则与信托制度之间的冲突尤值关注。结合信托诸种制度的特性进行具体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新近通过的《物权法》所确立的物权法定原则与信托法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理念冲突。在新《物权法》背景下,如果在理论和实务上因应得宜,则我国的信托制度不仅不会被物权法定原则所窒息,甚至可以此为契机改变信托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边缘地位。  相似文献   

16.
张卫平 《中国法律》2009,(3):46-47,99-100
我很想对案例指导制度讲一些话,因为前些年在郑州法院搞先例制度的时候,我曾经实地考察过,也和当时的院长比较细致地探讨了这个问题,和他们两位法官也讨论过。两位法官和我有一番论证,他们俩是坚决反对,认为一个区法院怎么可以搞一个先例制度呢?他们认为至少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是高级人民法院这个层次。  相似文献   

17.
国际人权法在中国人权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人权法在我国人权法制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相关实际部门和学术界对此尚缺乏客观、准确、充分和一致的认识。这既不利于我国对国际人权法规则的进一步接受和适用,也不利于我国人权法制的健全和完善。应从国际人权法的自身情况出发,以国际法基本原则为基础,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和原则为指导,并以有利于我国人权法制建设和人权状况的改善为目标,对国际人权法在我国人权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加以重新认识,并在此基础上采取一切适当而必要的步骤和措施,健全和完善人权法制,并促进人权状况的进一步改善。  相似文献   

18.
中国古代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为追求实质正义-无讼与和谐,往往会舍法而取情理,依情理进行审判。这种法律思维模式与西方的严格形式主义相对,被称为实质性思维模式,它是中国古代审判文化的一个特质。其产生的文化根源是中国人对和谐、无讼理想社会的追求及越过事物的形式追求实质内容的思维模式,以实质性思维处理案件亦可达至息讼止争的社会目的,但这种思维模式也造成了中国人法治观念的淡漠,同时阻碍了中国法治社会的建立。然而,无论如何它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部分又是无法抛弃的,只能期待我们现代人对其进行创造性的转化。  相似文献   

19.
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根本原因是立法理念和思路不同。德国民法体系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关系”阶段的理论。我国民法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义务责任关系”阶段的理论。从立法技术上看,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的根源在于,民法上责任的概念和内涵及责任与义务的关系有重大差异。由于《德国民法典》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请求权在民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民法体系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体现为以权利———义务———责任为主线,我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与德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不同。  相似文献   

20.
监督,能否与法治兼容——从法治立场来反思监督制度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监督究竟是不是法治的范畴?它能否与法治兼容?中国传统监督制度历来发达并有顽强的生命力,其内在结构是一种权力关系“叠床架屋”式的堆砌。本文考察总结了这种传统模式的固有特征:容易治标,却难以治本;权力范围广泛,却非规范化;监督者大义凛然高风亮节,却把制度依赖于监督主体及个人的因素;监督操作灵活,但制度运作效果缺乏稳定性。认为传统监督制度实为人治底下的制度模式。如果传统监督制度不改造成现代监督制度,监督永远只是被法治所排斥的一种另类怪异的制度。所以需要对监督制度进行根本性的转变:根据法治原理与立场,以分权制约和正当程序为原则,以法治的方式进行监督制度的变革和运行,将传统的监督制度纳入法治系统,使其成为法治内在的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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