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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论我国电信运营商之间互联互通纠纷的司法管辖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娄耀雄 《法律科学》2005,23(4):117-121
国内电信运营商之间因互联互通纠纷引发的司法管辖权争议,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利用司法救济手段解决互联互通争议,最终有待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或未来电信法作出明确的决定。  相似文献   

2.
周红民  叶伟 《中国律师》2003,(12):38-39
随着我国电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内电信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电信网间的互联要求也日益强烈,互联互通已经成为促进电信市场公平竞争的关键因素。但由于电信市场存在不规范的竞争,出现了大量的互联障碍现象,如:联而不通、接通率低、通而不畅、畅而不久等,严重影响了我国电信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如何有效地解决互联互通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电信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事实上,互联互通问题的出现,除电信监管机关监管不力的因素外,更深层次上,还与整个电信市场制度的不健全有紧密联系。本文便从分析互联障碍的根源入手,对我国电信监管法律制度的建立及完善展开了由浅入深的探讨。  相似文献   

3.
"以审判为中心"的政法政策同样适用于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它要求法院发挥自身司法能力和司法制度能力,有效地介入涉法行政争议之中,并藉此保护法益。在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是法律监督上的国家权力结构关系。法院优位于行政机关,法院作为独立裁判者指挥诉讼管理关系和裁判过程。以审判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构造,应最大限度地发挥法院司法能力在解决行政争议上的优位角色,应完整地发挥行政诉讼法的制度能力,即发挥立法、司法解释、司法组织及指导性案例的制度功能。行政诉讼司法准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诉讼管辖、庭审制度等,是否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改革方向,主要看其是否有利于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和法益有效保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政策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影响了法院的诉讼角色和功能。回归司法权和诉讼制度本质,宜在行政争议、行政行为和法益之间构造出一致性的诉讼结构关系;宜从组织和体制改革转向程序改革,发挥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在塑造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上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社会保险反欺诈综合法律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社会保险欺诈,在立法层面应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对社会保险反欺诈进行专门规定。在《刑法》中增设社会保险基金诈骗罪,并且鼓励社会保险反欺诈地方立法。在执法层面应增设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机构,建立社会保险反欺诈行政协调机制,同时制定社会保险反欺诈专门管理制度。在司法层面应适当扩大人民法院受理社会保险争议案件范围,充分利用社会保险欺诈典型案件公开审理的宣传教育功能,发挥社会保险欺诈案件司法建议的完善改进作用。  相似文献   

5.
黄芳 《行政法制》2004,(4):31-34
行政复议是法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审查行政主体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并作出相应裁决的行政司法行为。行政复议通过行政司法途径,依特定的行政复议程序解决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兼具行政性与司法性于一身,是一种行政司法活动。  相似文献   

6.
经济社会不断深入发展,行政争议无论是数量还是涉及的领域均不断扩张。如何实质性地解决行政争议和实现行政正义,成为各国行政法重点关注的课题。英国行政法自创始以来,就一直围绕裁判所的定位展开改革,特别是提出的争议解决的适当性原则值得关注。目前,英国裁判所朝着司法化的改革方向不断前进,为缓解法院压力带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过于强调司法化导致裁判所丧失了之前较法院系统所具有的优势,近年来立法与行政机关又开始关注行政复议机制的运用。争议解决的适当性原则关注争议性质与方式的互动,对中国行政争议解决方面的立法和实践具有一定的启示。  相似文献   

7.
万江 《北方法学》2024,(1):141-160
市场交易是由一系列合同所呈现与实践的。包括《民法典》在内的诸多法律,均从司法调整与行政监管两方面规范市场交易,进而构成四种控制模式。有关合同监督必要性、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等争议均是选择何种法律控制模式的体现。基于对法院判决的考察发现,民事案件中法院认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否有效会考虑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之关系;合同监督类行政诉讼案件中则会直接探讨行政监管的必要性与正当性。如何选择市场交易的控制模式,取决于当事人、行政部门、法院的信息收集能力、行为激励与行为成本等因素。立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均应慎重选择适当的法律控制模式。  相似文献   

8.
苏盼 《财经法学》2020,(1):145-160
政策对司法裁判产生实然的影响,当司法政策与监管政策发生竞争时,作为裁判者的地方法院面临选择困境。信用卡民事纠纷实证研究表明,法院对"费率限定"的司法政策与"费率约定"监管政策的认同基本抗衡并受到政策解释路径的影响。改进政策在技术层面的适用,应发挥抽象规则的威慑力,关注政策可能的不利后果,加强个案裁判说理论证。而从根本上化解政策竞争,需要建立司法权与监管权协调机制。一方面,加强职能履行过程的协调,适用法律对政策竞争予以解释,运用消极司法审查发挥个案裁判灵活性;另一方面,加强政策制定程序的协调,横向上明确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程序,纵向上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从而超越政策竞争,实现协同治理。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知识产权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争议解决较大程度上仅依赖单一的诉讼途径,导致司法不堪重负,解决的出路在于积极发展各类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包括突破知识产权争议可仲裁性的限制,挖掘仲裁的优势;强化知识产权调解的效力,发挥民间调解知识产权争议的作用;改革行政处理机制,优化行政机关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职权等。各争议解决机制之间既相对独立、可供选择,又紧密对接、协调共存,形成以诉讼为最终解决手段和保障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0.
我国宪法以制度保障的方式宣告了公民的社会保障权,无救济即无权利,而其中以司法救济最具有决定意义。社会保障争议主体多元、内容复杂,不同于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也有别于劳动争议。西方各国普遍将社会保障争议作为一种独立的争议形式,通过立法建立专门法院或法庭,或授权普通法院通过特殊程序处理社会保障争议。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社会保障争议解决机制,对社会保障争议按照劳动争议或行政争议的方式处理,存在诸多不足,应借鉴国外经验,根据其特殊性探索处理社会保障争议的理论,完善非诉讼解决机制,设立社会保障法庭,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争议解决程序制度,加强权利保护。  相似文献   

11.
WTO与中国行政救济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关于我国加入WTO与行政救济制度的关系 ,目前的研究比较表面化。应当以加入WTO对政府活动的影响为出发点 ,以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提出的要求以及政府活动方式的一系列转变为基础 ,完善行政救济制度。具体包括 :一是从信访制度、行政纠纷的司法审查前置程序和行政补偿三方面完善行政救济制度体系 ;二是要在救济制度的规则方面强调裁判机构的中立性。  相似文献   

12.
缪因知 《北方法学》2012,(1):109-116
作为证券市场中的一种纠纷解决和法律执行方式,诉讼的优点包括市场相容性、灵活性、分散性、公开性等。尽管其功效受到了制度性的压抑,但要在中国进一步展开证券诉讼,已经有了相当的制度和学理准备;从现实环境看,诉讼的展开也会对社会秩序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在推进完善诉讼机制时,要注意克服法院层面的制度性消极因素;通过公权和私权结合的方式来推进,以契合中国国家权力主导的基本格局,加强改革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3.
土地用途管制模式的立法转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郭洁 《法学研究》2013,(2):60-83
我国现行土地用途行政管制模式出现“制度失灵”,公法与私法规范结合的激励性管制应成为行政管制的替代模式。国际上土地用途管制改革已出现了总量管制与弹性管制、社区赋权、规划协议等激励性管制的实证样本,规划的不确定性理论、规划权利理论、管制协商理论为新型管制做出了法学解释。激励性土地用途管制的本质是模仿市场机制的私人自我管制。在我国,国家本位的衰落,土地市场多元利益的并存与竞争,迫切需要以激励性管制替代制度成本过高的传统行政管制。土地用途管制改革的基本路径是,划分行政干预与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法定边界,合理嵌入管制的私法规范。  相似文献   

14.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分繁简、一律适用普通程序的做法 ,不利于行政审判功能的充分发挥。为了提高行政诉讼解决纠纷的效率 ,以使行政争议的解决在数量和质量上均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 ,应当考虑在行政诉讼中建构简易裁判程序 ,实行繁简分流 ,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迅速审结。在行政诉讼简易裁判程序的设计上 ,应根据各类案件的不同特征 ,在程序的启动以及运作的各个环节上进行繁简有别的设置 ,以实现简易程序的公正与效率。  相似文献   

15.
王宗涛 《北方法学》2013,(2):153-160
近年来的房地产市场税收调控措施,普遍存在合法性问题。根源在于,税收法定主义与税收调控之间存在逻辑与现实的悖论,传统税收法定主义逻辑不适宜解释和构建税收调控的合法性。在合法性控制上,财政税与调控税的合法性标准应有所不同。鉴于税收宏观调控的不确定性,应对其施以灵活性的合法性机制,一方面是税收调控法定主义,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完善税收授权立法制度;另一方面是建立税收调控决策程序的三方参与机制,拓展税收调控的合法性框架。  相似文献   

16.
经济法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宏观调控是国家调节三方式之一,宏观调控应以市场调节为基础,需要处理好国家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调控措施应当科学、合理。需要依法调控,用法律控制权力,防止滥用宏观调控权损害民众利益。宏观调控包括控制与引导、宏观与微观管理相结合,不能片面理解为"控制"、从紧,也不能把各种行政干预措施都当成宏观调控,借宏观调控之名行行政命令计划管理之实。  相似文献   

17.
法社会学视野下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法社会学“纠纷三阶段”理论的框架中,社会整体层次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忍受”、“回避”、“压服”、“调解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和“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等类型。其中,“调解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和“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对于缓解因行政纠纷导致的社会压力,维护既有行政法律秩序的正统性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我国的“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的行政诉讼制度由于存在着吸收纠纷的范围有限、第三者中立性缺失等问题,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有必要建立多元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行政领域引入ADR。  相似文献   

18.
论行政区划的法律调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社会转型,传统的以行政控制为主要价值取向的行政区划制度已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需要对其重新进行界定和功能定位,将其纳入法律调控的范畴。行政区划管理涉及许多法律问题,如行政区划的设置主体与权限、行政区划的层级划分与等级、行政区划的设定标准、设置程序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等。对行政区划实行法律调控需要相应的立法保障,既要确立行政区划管理须遵循的法律精神,也需要建立法律调控的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19.
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供给过剩的法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煜宇 《现代法学》2014,36(5):61-69
中国金融监管存在显著的制度供给过剩。金融监管制度供给过剩会增加交易成本,不符合效率原则。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中国金融监管制度供给过剩的原因在于金融监管供给与需求不匹配、权力监管模式下监管机关的粗放型制度供给以及金融监管的行政化。改变金融监管制度供给过剩的状况,应当引入金融监管的成本收益理念和问责机制,将金融监管由权力监管向市场化监管转变,并合理处理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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