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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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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行政诉讼类型是行政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它直接关系到对行政诉讼原告诉权保护的广度和深度 ,但我国行政法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几乎处于空白。针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种类缺乏且范围狭窄的现状 ,应当在确定构建行政诉讼类型标准之后 ,借鉴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分类标准并结合我国国情 ,重构我国行政诉讼类型 ,即划分为撤销诉讼、课予义务诉讼、给付诉讼、确认诉讼、公益诉讼、机关诉讼、当事人诉讼等七类。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黄学贤 《法学》2006,(8):3-11
原告资格是行政诉讼的基本问题之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性质是程序问题而不是实体问题。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与受案范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世界范围来讲,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呈现出不断宽松且标准逐渐趋向一致的趋势。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经历了从“无标准时期”到“法律规定标准时期”,再到“合法权益标准时期”,进而发展到“利害关系人标准时期”。“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应当理解为“法律上应当保护的利害关系”。行政诉讼原告与起诉人不能混淆。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检察机关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3.
建立我国行政诉讼中的确认无效诉讼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虽然我国已有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司法实践和关于确认无效判决的司法解释,但不能据此认为我国行政诉讼中已经建立了确认无效诉讼制度。要使确认无效判决真正具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必须在诉讼程序上使确认无效诉讼与一般的行政诉讼相分离:1·确认无效诉讼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2·确认无效诉讼应以行政确认程序为前置条件;3·在确认无效诉讼中原告负有举证责任。在确认无效诉讼与撤销诉讼的关系上,宜把确认无效诉讼看成撤销诉讼的补充诉讼类型。  相似文献   

4.
罗伟  徐以祥 《河北法学》2014,(12):44-50
行政诉讼类型化不仅可以促进行政诉讼程序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还可以促进行政诉讼目的的实现。以诉讼请求为行政诉讼类型化的主要标准,诉讼所保护的利益为辅助性标准,将我国未来的行政诉讼基本类型分为“行政形成诉讼”、“行政给付诉讼”和“行政确认诉讼”三种。从法教义学对行政诉讼类型化实践的重要意义,区分主观诉讼和客观诉讼的不同解释和适用规则,形成之诉、给付之诉和确认之诉之间的关系和适用规则这三个角度来分析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化的适用技术。  相似文献   

5.
行政确认之诉与原告资格转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死者生前是行政确认行为的当事人,与其相互具有继承权的近亲属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确认行为,一般有两种理由一个是以侵犯自己继承权为由起诉,另一个是以侵犯死者合法权益为由起诉。以第一种理由起诉,近亲属不具有原告资格;以第二种理由起诉,符合《行政诉讼法》有关原告资格转移的规定,近亲属具有原告资格。对原告资格转移后的行政确认之诉应采用以形式审查为主,辅之以实质审查的司法审查标准。对此类诉讼的立法,还需在确定死者的起诉意愿与原告资格转移的顺序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是为保护环境公益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行政诉讼。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认定标准是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但这一标准在客观上阻碍了公众环境监督权、控告权的实现,本文认为应基于保护环境公益的需求,放宽环境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确定公民、环保民间团体、检察机关等为环境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  相似文献   

7.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演进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经历了从“无标准时期”到“法律规定的标准时期”再到“合法权益标准时期”的发展过程 ,至今在立法上与世界发达国家基本同步 ,但在实践中对“合法权益标准”的理解产生了偏差 ,限制了原告资格。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要求发展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在其属人因素上 ,应强调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逐步放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在其属事因素上 ,应逐步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在其发展方式上 ,应依据我国基本国情 ,循序渐进。  相似文献   

8.
本文以依法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即原始原告的死亡为例,尝试探讨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转移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具体分类。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转移制度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解决原始原告诉讼权利能力丧失与合法权益保护之间的矛盾。从法益保护角度分析,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转移或是为了保护原始原告自身权益,或是为了保护已转移给承继原告的某种权益,抑或是两者兼而有之。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新说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本文从我国通用的原告概念和《行政诉讼法》关于原告资格规定的瑕疵出发,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在最近的司法解释中推出的界定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新标准的不足,提出了看法,并推出了自己的标准;此外,又对行政诉讼实践中存在的特殊情况下的原告资格问题,以及如何构建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10.
苏欢 《法制与社会》2011,(24):119-120
私人诉讼是反垄断法实施的重要方式,但我国《反垄断法》有所涉及的只有第50条的粗略规定。完善反垄断法私人诉讼制度,原告资格是妊须要解决的起点问题。世界各国主要采取“损害”和“影响”两种标准来判断原告是否适格。本文借鉴国外立法与实践,并与我国现实相结合,认为“影响”标准是目前最佳的确定反垄断法私人诉讼原告资格的标准。在该规则的指导下,本文认为垄断者的上游供应商、平行竞争者、下游的直接购买者和间接购买者都可以提起反垄断法私人诉讼。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之间的关系决定了行政诉讼中民事诉讼规范有一定的适用空间。在我国,民事诉讼规范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经历了适用——参照——适用的一个制度史变迁过程。2015年经修正后实施的《行政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了民事诉讼规范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其内容可以分为“诉讼程序”和“检察监督程序”两部分。在“诉讼程序”中,立法以“等”作不完全列举的例示性规定。从判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与原告法定代表人资格确定、二审裁判方式等相关的民事诉讼规范,也都在可以“适用”之列。毕竟,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立法目的各异,所以,在行政诉讼中适用民事诉讼规范,应当确立不抵触立法目的和补充性两条规则。  相似文献   

12.
论公益行政诉讼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王彦  廖斌 《现代法学》2002,24(6):85-89
公益行政诉讼是为了排除传统的原告适格理论的阻却而在无传统诉权人的情况下 ,为公益目地而设定的一项救济制度 ,应通过纳入法律援助制度 ,设立前置程序 ,放宽原告起诉条件的审查标准及防止滥诉来保障公益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13.
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角度来考察,不难发现脱离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审查,理论上无法构建体系化的诉讼模式,实务上也充斥着程序空转的“陪跑”悖论。昔时掺杂浓厚司法与行政两权对抗的司法审查技术,可以尝试以请求权基础来构建一套较为统一与温和的行政诉讼法体系,即对以《行政诉讼法》第1条为起始的诉讼目的进行全新的解释学阐微。相对弱化而非否定合法性审查作为诉讼要件的地位,将诉讼请求作为一独立的诉讼标的予以分析,可消解监督行政异化为权力衡平之术的质变,亦定分止争而尘埃落定。与第1条休戚相关的第2条与第12条也应做出相应解读,前述两条中的“认为”句式表征了此处应一致解释为原告的诉讼理由,或者是第49条所指明的拥有具体诉讼请求的表现。而第6条可限缩解释为与诉讼请求有关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诉讼请求框定了案件审理范围,是诉讼类型化的依据,对行政行为的审查根源于此、受制于此,而不是来自监督行政的需要。以请求权基础为核心的纠纷解决模式可容纳司法审查的裁判模式来直面争议,促进实现案结事了的诉讼新格局。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制度在我国确立已有16年,她对民主与法治观念的普及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目前该制度在我国农村的运行状况还很不理想。通过实地调查,我们得出农民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心理原因可能是因为“不敢告”、“不愿告”、“不懂告”,其中“不懂告”是最主要原因,而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不敢告”。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转移制度适用的条件在理论及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多争议和矛盾,而其中存在的三个问题:公民被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公民被限制人身自由和民事诉讼中原告资格转移的情况是否适用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转移,尤其重要且争议较大.在对其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总结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转移制度适用的条件应包括四点:一是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主体发生了法定的特殊情况,具体可为在法律上已不复存在或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告资格转移"情况;二是具有法定的权利承受人;三是未超过起诉期限或诉讼中止期限;四是原告资格的被转移人依法不具有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16.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一种筛选机制,其实质体现了法官在决定是否给予司法裁判时的利益衡量,因此利益衡量方法是界定原告资格的根本方法。原告资格的核心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包括合法权益和因果关系两个主要构成要件,界定原告资格需要对这两者运用利益衡量方法进行分析。利益衡量标准与社会需求密切相关,个案中法官进行衡量时需要对社会主流价值取向、社会整体的道德情感以及公共政策等社会需求因素加以考虑。  相似文献   

17.
论行政诉讼参加类型的架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既有的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架构简陋,设计过于肤浅;相应的理论研究则侧重于第三人发现,忽略了不同第三人的权利差异。借鉴大陆法系的分类技术,引入诉讼参加概念,以必要诉讼参加、普通诉讼参加和行政机关辅助参加重构诉讼参加类型,把各种形态下能够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种类予以覆盖,能够较好地把握不同诉讼参加人的特质,拓宽权利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18.
民事权益受损者本应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救济,一旦其请求行政机关介入查处违法行为或解决民事纠纷时往往会引发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问题.本文采实质诉权说认为,民事权益受损者起诉权的认定应以公法请求权为基础,故需以保护规范理论为工具探寻公法规范中是否包含保护私人利益的指向,而非简单以侵权行为影响论或行政行为影响论判断受害者的行政诉讼原...  相似文献   

19.
域外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嬗变与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凯 《行政与法》2010,(7):91-95
原告资格的确认是整个行政公益诉讼过程中的核心问题。笔者基于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语义分析,通过对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域外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比较与借鉴,试图从内涵和外延两个层面,建构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抽象标准和起诉主体。  相似文献   

20.
法社会学视野下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法社会学“纠纷三阶段”理论的框架中,社会整体层次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忍受”、“回避”、“压服”、“调解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和“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等类型。其中,“调解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和“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对于缓解因行政纠纷导致的社会压力,维护既有行政法律秩序的正统性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我国的“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的行政诉讼制度由于存在着吸收纠纷的范围有限、第三者中立性缺失等问题,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有必要建立多元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行政领域引入ADR。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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