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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就宝钢建设问题质询冶金工业部,被称为"共和国质询第一案"。时隔30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2010年全国人代会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重申"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并表示2010年将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对质询权如此庄重宣示,对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来说,尚属"史无前例",必将推动质询权走向民主政治生活的常态,对地方人大行权履职也将产生示范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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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并特别强调要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的询问和质询早已明确写入宪法,并且在多部法律当中都有充分体现。然而,此前询问权和质询权在地方人大的实践中更多地止步于纸面上的善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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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大监督不力及质询案操作现存的问题与原因各级人大监督不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有法律不完善的问题 ,有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但最根本的还是体制上的原因。(一 )现存有关质询制度运作的基本法律框架195 4年宪法规定了全国人大代表的质询权 (当时叫“质问”) ,195 4年的地方组织法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质询权。现行宪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 ,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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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质询,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一种重要监督活动。质询是人大的一种监督活动;质询权则是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某一问题依法向本级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提出质询和询问,受质询机关有责任予以答复的权力。我国宪法、监督法等法律对人大质询权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质询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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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权是指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即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某一问题依法向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提出质询和询问,受质询机关有责任予以答复的权力。近年来,质询权作为人大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渐为世人瞩目。一、关于质询权的制度检视我国1954年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有权向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提出质问,受质问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1975年宪法取消了人民代表的质询权。1978年宪法恢复和发展了质询制度。1979年地方组织法根据宪法精神,对我国地方人大的质询制度作了明确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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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人大质询应当导入博弈机制我国全国人大和地方组织法、监督法都规定了人大的两种重要监督方式:询问和质询。两者相比,质询更具有刚性。询问是针对代表不清楚之处,更多地保障的是代表的知情权,而质询针对的是被质询对象的不当之处、违法之处,更多地保障的是代表的监督权。质询者与被质询者之间存在博弈。或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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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今年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重申"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并表示今年将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对质询权如此庄重宣示,对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来说,尚属"史无前例",必将推动质询权走向民主政治生活的常态,对地方人大行权履职也将产生示范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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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职权。然而遗憾的是,这个职权长期以来没有为多数代表所行使,成了只是“看上去挺美”的点缀。从近年来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看,真正行使质询这刚性监督权的并不多见,在大多数地方,质询案难觅其踪,不少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从建立至今从未使用过质询等刚性监督权。质询“尚方宝剑”被束之高阁,一张有力“王牌”却很少有人问津,从中折射出一个沉甸甸的话题:人大代表质询热情“低温”现象必须得到关注和重视。笔者以为产生“低温”现象的原因,首先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认为没有必要质询。觉得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比过去有了很大提高,已少有可质询的问题。二是不敢质询。认为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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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监督法,第一次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质询权作出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研究并探讨监督法框架下的质询权,对进一步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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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案是指依法具有质询权的各级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以法定数量联合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提出质询的议事原案。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诸多原因,质询案提出或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答复的极少。质询权极少运用的原因质询权在宪法、监督法、组织法和代表法中都有明确的条文,而且法律对质询行为都有程序上的规定,但多年来,质询这一项法定职权并没有得到有效行使。笔者认为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宣传不到位;二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认识不到位;三是代表履职不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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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闻,某县开人大工作会议,县人大负责起草县委书记的讲话,在讲话稿"加强人大监督"中写到:人大要加大监督力度,依法行使质询权。经县委一把关,把"质询"改成了"咨询"。思来,笔者颇有新感。"质询"与"咨询"一字之差,音同义别。《新华字典》上解释,"咨",商议、询问的意思。"质",询问、责问的意思。"咨询"与"质询",虽都是"问",但问的方式、问的程度、问的效果却不同。从法律角度讲,"质询"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监督权。询问虽也与监督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与法定的"质询"比,都不一样。询问是调查了解的过程,是工作方法,而"质询"则是监督手段,它具有强制性,一经"质询",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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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是人大尤其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刚性监督手段。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中.我们不难见到,一些地方行政领导因缺乏“人大意识”,不能及时、慎重地对待人大代表的质询而遭罢免或撤职。在此,笔者对有关人大质询监督的一些问题作以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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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就宝钢建设问题质询冶金工业部,被称为"共和国质询第一案"。时隔30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今年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重申"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