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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行政优益权,也称为行政特权,是指在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所享有的一系列保障其有效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的特权,这些特权是由行政合同中的权力因素所决定的。我国目前虽然确立了行政合同制度,但不可否认的是,该制度还很不完善。行政优益权作为行政合同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目前人们对其的认识还很不清楚。因此,深入研究行政优益权理论对我国行政合同制度的构建与完善都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从行政合同的契约本质考虑,诚实信用原则当然可以适用于行政合同;从行政合同的行政性来看,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行政合同有利于规制行政特权的恣意行使。对于历来强调国家的优越地位,缺乏对个人权利保护和平等地位尊重传统的我国,在行政合同理论和实践中倡导诚信原则更具意义。具体适用时,一方面要借鉴诚实信用原则在私法合同中的适用,另一方面更要注重诚信原则对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中进行公益裁量、行使行政特权时的有效约束。  相似文献   

3.
行政合同的特权与法律控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行政合同的特权与法律控制戚建刚李学尧基于现代国家职能与角色的转变及公众对行政民主化的期望、行政合同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国家事务的方式已成为现代国家所具有的一个普遍的、日趋增长的现象。行政合同的魅力无非是权力因素与契约精神的有效结合:一方面它是行政主体...  相似文献   

4.
行政契约中行政主体“特权”的再认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权力因素与契约精神的并存并非构成悖论,行政性与契约性之间的良性互动是行政契约的生命要义所在。行政契约中行政主体特权的存在是必然,问题在于寻求其存在的限度,探寻限制行政特权的可行进路。  相似文献   

5.
论行政主体义务的法律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主体义务对行政法关系乃至于行政法治的走向起着决定性作用,它与行政法中的"权利"和"权力"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然而,在我国行政法学界历来重视对后两者的研究而忽视了前者,没有给行政主体义务以科学的定位,这不能不说是行政法学理论的一大缺憾。行政主体义务的成立,必须有法律或职权上的依据,有行政法上的义务形态,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主体,有完成义务的行为能力;行政主体义务在法律表现上有其独特之处,它是一个复杂的义务链条,是管理义务与服务义务的统一,是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的统一,是职权义务与行为义务的统一,是法规义务与契约义务的统一;行政主体义务对行政职权定"责",对行政法关系定"性",对行政行为定"量",对行政救济定"度"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6.
论行政合同的法律特征及其法律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合同作为一种富有弹性和生命力的行政管理方式,已被各国普遍重视并广泛运用,它在我国也得到了迅速发展。本文拟对行政合同的法律特征和法律调控作一粗浅探讨,以求教于同仁。夫于行政合同的法律特征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是指行政主体以行政目的为理由.与行政相对人经相互协商,在双方意思表达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有关确立、变更、或者消灭权利、义务的协议,是行政和合同的结合,是行政中的权力因素和合同中的契约精神的统一。行政合同既有国家“行政”的特点.又有“合同”的一般特征。这些特征,将行政合同与一般的民事合同及…  相似文献   

7.
董成惠 《北方法学》2017,11(2):98-109
"权力清单"作为深化政府行政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但事实上,目前各级政府推出的所谓"权力清单"主要是政府的行政审批清单,旨在规范政府的行政审批行为,但不论学界还是各级政府都存在对"权力清单"的误读,把行政审批清单作为"权力清单",把行政权简单化为行政审批权。行政职权是行政权力的具体化,"权力清单"是对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应理性看待行政职权与行政权力的关系,从法理上厘清行政权力的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权力的制约机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法治路径,明确"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三个清单的法治路径。  相似文献   

8.
论行政合同的基本特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直接实现行政的目的或单纯为行政事务与他方订立的合同。在行政主体合同权利的限制、行政主体在合同中的特权、合同的瑕疵与救济方面,行政合同均存在有别于普通合同的特性。这些特性意味着行政合同具备自身存在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9.
【要点提示】行政合同的认定,应当从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否行政主体、合同目的是否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合同内容是否具有行政特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否受到行政强制等多方面综合分析审查,否则应认定为民事合同。对于具有行政因素的民事合同或者具有较大性质争议的合同提供民事程序救济,可以公平有效地保护、平衡当事人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现代服务型政府模式的倡导和逐步建立,自愿、合法、平等协商的契约精神,已成为当前政府为政的指导原则与价值追求.与此同时,大量以民主、平等协商等为独立品格的行政合同应时应运而生.然而,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明确将这种特殊的行政行为方式纳入其中,使得行政合同案件成为行政诉讼法难以调整的司法难题,甚至一度出现审查混乱的情形.作为民事与行政行为的“混合行为”,行政合同不能完全适用民事诉讼规则,或者完全适用行政诉讼规则.为寻求权力规制与契约自由间的平衡点,本文在明析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后,进一步厘清行政合同的法律性质和权力性质.并对行政合同案件受案范围、案件管辖、诉讼参加人、审查原则、法律适用与判决形式等诸多方面作出提一步的构想.  相似文献   

11.
行政合同中的行政主体特权源于行政合同的行政性与公益性,本质在于实现行政管理目标。本文从探求行政合同特权产生的根源——天然性与必然性入手,对德、法的行政合同特权理论模式进行考量,对我国的行政特权制度与控权制度进行设计;同时,强调加强行政人员的伦理、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在现代公民社会里,在所有行政权力中,最具侵犯性、对公民人权和法人权利威胁最大的就是行政强制权。就国内的现状,过去和现在最不受约束的就是行政强制权的滥用。《行政强制法(草案)》的出台,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范政府行政强制行为,彰显了“法治”性,“契约”性和“人本”性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3.
王煜 《行政与法》2004,4(5):98-100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行政管理理念的转变,行政契约发挥着越来越巨大的作用。但行政契约的救济制度一直都不甚完善。这导致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契约的参与性、民主性的信心下降,进而影响行政契约制度的进一步发展。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学者对行政契约理论的认识还不统一,它徘徊于民事契约和行政契约之间。另一方面,行政契约的双方性使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限制了其进入诉讼途径的可能。理论上为行政契约找一个合理的且与现行体制不相冲突的诉讼途径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4.
契约理念引入行政法的背景分析——基础与条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下的行政机关与公民的关系 ,既是行政法和契约的基础 ,也构成了二者结合的基础 ;民主为契约理念在行政法中的确立奠定了观念与制度的基础 ,也正是民主孕育着行政法的契约精神 ,而行政职能的转变及多元化行政的出现 ,为契约在行政法中的应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法治理念与契约理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二者互为基础 ;立法对契约的规定与行政的实际运作 ,表明了契约理念的确立已具有现实的可行与必要。契约理念确立的条件 ,可从行政、行政相对人、行政关系中的利益及契约与依法行政的结合等方面来解读 :行政的开放性与文化支撑性、行政相对人的独立性和参与性、行政关系中不同利益的可交换性、契约与依法行政的相融性。  相似文献   

15.
潘爱国 《行政与法》2014,(10):91-96
行政合同兼有行政性与合意性的特征,其拓展了行政管理手段,有利于更好地实现行政目的及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具有控制行政权力、减少和避免行政纠纷的功能.因此,行政合同既要适用行政法,又要适用民法.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国家对行政合同适用不同的救济方式.在我国,行政诉讼救济途径是行政合同救济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6.
颜万发  苏振华 《行政与法》2005,(5):89-90,93
行政程序在规范行政权力的监督功能上,具有将权力透明化的公示公信意义和连锁监督意义。对行政责任的设置应当与行政程序的相应环节相适应,重视其中的决策程序、执行程序和监督程序对行政责任构成要件和责任负担的不同要求,使行政责任与行政程序紧密结合,避免对行政责任认识的模糊和设置上的虚拟。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从行政诉讼和行政司法这两种行政救济制度的比较着眼,论述了各自的功能和性质,并进一步阐明了行政司法中最重要的行政复议程序与行政诉讼间不断发展的关系;并对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这两种特殊的、非强制性的行为出现对行政诉讼和行政司法关系的促进等问题作出了阐述,提出了作者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8.
谈紧急行政权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梁 《行政与法》2008,(1):32-35
紧急行政权是目前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必不可少的制度。紧急行政权的构建和运行对国家管理意义重大。本文明确了我国紧急行政权的法律性质,阐释了构建依据,并结合公共危机存在的状况,对构建紧急行政权这一法律制度展开了理论探讨,以期为我国相关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龙凤钊 《行政与法》2013,(11):82-87
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不明确,导致实践中对补偿协议的性质和救济的认识不同,进而产生了救济上的混乱和困境.究其本质,补偿协议作为一种新型行政合同,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范畴,但又具有一定的民事合同形式特征.本文认为,从该条例的立法本意、诉讼便利以及控制行政权、保障公民权的行政法法理出发,应通过行政诉讼渠道解决相关争议,而目前之问题在于需要行政诉讼法的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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