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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一种新型的犯罪,在进行司法认定中应当注意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认定、客观行为的认定、主观故意的认定以及与侮辱、诽谤罪的区别。  相似文献   

2.
以一起利用BBS破坏生产经营案为出发点,通过分析着重比较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异同,并进而展开了对刑法条文中不确定含义词语——“其他”、“等”的探讨。  相似文献   

3.
我国新刑法典第221条规定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商誉其实是一种无形财产,具有财产内容,商誉权为商誉主体依法享有,且具有专有权和排他权。本罪的特征即为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以其他手段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情节严重的行为,据此,可以确定本罪并区分他罪。除按刑法给予本罪的行为人以处罚外,还应确立资格刑,以打击并预防经济犯罪。  相似文献   

4.
基于各种目的、专门为他人提供有偿发帖删帖服务,在网络上进行造势的行业——"网络水军"群体当中,大学生群体既是参与者、生力军,又是受害者。文章对大学生网络水军群体的行为从民事、行政、刑事三种法律关系理论的视角进行法律分析: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视角,网络水军行为涉及民事侵权的表现、构成要件分析以及司法实践难题;基于行政法律关系视角,网络空间治理对象的网络水军行为的违法性、行政主体负有的职责、规制行为的行政法治化问题值得重视;基于刑事法律关系视角分析,损害商品信誉罪、商品声誉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司法解释问题是重要难点。  相似文献   

5.
商标是商品的标记,是代表某种商品信誉的特殊记号或图形。在当今国际交往、经济交流日益加强的社会生活中,商标作为区别某一商品与同类商品的主要特征,代表商品的生产单位、固有特点、质量水平、特殊风格,与企业的声誉关系密切。商标权属于无形产权,世界各国都将其列为工业产权之一,用法律加以保护。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侵犯商标权人的专有权以及消费者利  相似文献   

6.
由于立法上的模糊和理论上的分歧,以至对私分国有资产罪涉案单位应当打击还是保护,成为我国刑事政策的盲点。实际上,单位成员同单位在利益上并不总是一致的,双方的意志有时会有冲突。私分国有资产罪的“集体决定”只不过是单位成员的共同意志,而不是单位的整体意志。“以单位名义”私分国有资产,实质上是假借单位名义私分本单位占有、管理和支配的国有资产,损害单位的利益,单位并没有从私分国有资产行为中获得利益。国家是本罪的最终受害者,而涉案单位才是本罪的直接受害者。本罪是直接故意犯罪,但行为人在主观上却不是为单位谋取利益。而是否为单位谋取利益,是界定获利型犯罪是否单位犯罪的重要条件。因此,本罪不是单位犯罪,而是自然人(单位成员)共同犯罪。我国的刑事政策在这个问题上的盲点应当消除,应当明确规定对本罪涉案单位给予保护,而不应打击,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与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7.
"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作为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之一,由于该立案标准是一种非物质损失,而这种非物质性损失没有具体的量化,实践中不易掌握和确认,无操作性。应从"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载体所表现出来的外在表象来界定立案标准,并以立法或"两高"解释加以确认,便于执行。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医疗事故屡屡出现,严重侵害了广大患者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医疗单位的声誉。2002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立法上对医疗事故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侵权责任及违约责任、免除责任,由此产生的归责原则、责任承担,以及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犯罪主体和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客观方面,对于严格区分了罪与非罪、此罪和彼罪的界限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相似文献   

9.
国家赔偿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因无标准可依,出现不统一、不确定性等问题。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应遵循三个量化原则即参照但不低于民事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原则,数额适当限制原则,法官自由裁量原则,在民事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对加害人、受害人以及侵权发生地经济状况等三方面裁量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法官再酌情裁量以确定最终数额。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我国《刑法》分则中的27个暴力犯罪死刑罪名的规范分析,个罪的死刑裁量规范的犯罪类型与刑罚类型的规定存在差异。犯罪类型分为基本犯、加重犯和特别加重犯,刑罚类型分为刑种配置和处罚方式。由此构成暴力犯罪死刑裁量的量刑规范等级,包括罪质构成与刑罚配置两个方面。各种不同的罪质构成与刑罚配置的量刑规范等级都在立法规定上限制了...  相似文献   

11.
商业贿赂犯罪主体的分析与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了准确认定和有效惩治商业贿赂犯罪,需要合理界定"其他单位人员"的范围;修改完善《刑法》第229条第2款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相关规定;将单位犯罪纳入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范围;增设经济受贿罪和经济行贿罪.  相似文献   

12.
《刑法修正案(六)》第9条规定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该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次要客体是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背信行为;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仅限于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在司法认定中,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等问题。  相似文献   

13.
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刑法抗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鉴于日趋严重的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严峻态势 ,重视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刑法抗制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我国刑法关于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罪刑规范 ,分别规定于刑法典分则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罪两节。本文着重对上述犯罪司法认定中的疑难争议问题作了探讨 ,主要包括 :特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中“明知”的判定 ;“销售金额”的理解及认定 ;注册商标犯罪认定中的问题 ;侵犯著作权罪认定中的问题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中的共犯和罪数问题  相似文献   

14.
知识产权犯罪的七个罪名的认定都与数额有着密切的联系。但这七个罪名对数额标准的表达方式不尽相同,这与各罪的特点是相对应的。至于单位与个人共同犯罪的数额认定问题,应采用折算的方法各自计算并按照各自的标准来认定。至于既遂未遂问题,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属于情节犯,不应有未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属于行为数额犯,可以成立未遂;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和侵犯商业秘密属于结果数额犯,没有未遂。  相似文献   

15.
理论界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研究较多,但仍有许多新问题,例如对本罪"明知"和"既未遂"的认定尚无定论,大有讨论的必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为前提,而对于明知的要求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于"应当知道"的理解,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综合案件的各种证据进行推定;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未遂形态认定,应充分利用相关刑法理论和实践经验;在既未遂形态竞合的情况下,应采用既遂吸收未遂的方法进行定罪处罚,但在量刑上应进行适当的修改、改善,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6.
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具有数量不多、危害严重、以单位犯罪为主、手段多样、隐蔽性强和被害人具有无意识性和不特定性等特点。应当从本质上判断新型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中内幕信息以及内幕信息敏感期的判断应当客观和准确。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是否需要作出违法行为行政认定的问题不可一概而论。证券、期货犯罪行为的证据标准应当结合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把握。违规批露、不批露重要信息罪中损害结果应当以股票市值下跌量为依据。  相似文献   

17.
医疗事故罪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限于医务人员 ,医疗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非医疗工作的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医务人员私自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 ,应以非法行医罪论处。医疗事故罪的处罚范围限于责任事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界定 ,应当以卫生部门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为基础 ,兼顾司法机关制定的人体伤害鉴定标准  相似文献   

18.
医疗事故罪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医疗事故罪主体限于医务人员,医疗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非医疗工作的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医务人员私自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非法行医罪论处。医疗事故罪的处罚范围限于责任事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界定,应当以卫生部门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为基础,廉顾司法机关制定的人体伤害鉴定标准。  相似文献   

19.
新刑法典增设了医疗事故罪,本罪的客体应是双重客体,即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就诊人的生命和健康权利;其客观方面是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主体是医务人员;主观方面的表观是过失,既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四个方面还要注意区分不同的情况,以正确适用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20.
社会危害性评价在犯罪构成中占有一席之地,在犯罪构成符合性判断中具有出罪功能。社会危害性评价包括罪量因素、法定的正当行为和司法裁量的排除社会危害性事由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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