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外地来沪机动车(以下简称外来机动车)的管理,维护本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外来机动车和外地来沪驾驶员(以下简称外来驾驶员)与交通安全相关的行为和管理。 第三条(词语解释) 本办法所用的下列词语的含义为: (一)外来机动车,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悬挂外省市车辆正式号牌的机动车。 (二)外来驾驶员,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相似文献   

2.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外地来沪机动车(以下简称外来机动车)的管理,维护本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外来机动车以及随车外地来沪驾驶员(以下简称外来驾驶员)与交通安全相关的行为和管理。第三条(词语解释) 本办法所用的下列词语的含义为: (一)外来机动车,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悬挂外省市车辆正式号牌的机动  相似文献   

3.
机动车生产厂家在为销售商“配送”车辆的途中,雇用的驾驶员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其责任如何分担?继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车辆“配送”途中发生的交通肇事案,驾驶员徐二刚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后,被害人鲁晓军的家属又提起了民事诉讼,追讨经济赔偿。  相似文献   

4.
三名长途运输的轮换驾驶员投了机动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谁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却致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正在休息的驾驶员死亡。保险公司便以死者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并不处于实际驾驶过程中为由,拒绝予以理赔。那么,车辆处于运行状态下休息的副驾驶是否属于实际驾驶状态?发生交通事故致副驾驶伤亡的,保险该不该得到理赔?  相似文献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增强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减少道路交通违章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实施交通违章记分管理。对违反交通法规的机动车驾驶员予以记分和考试;对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机动车驾驶员予以奖励。 第四条 本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相似文献   

6.
苏州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验场位于市郊浒关镇中心村南山区。整个培训考验场占地455亩,集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练习考试于一体,是目前江苏省最为先进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基地。在这个总造价6千多万元的培训考验场上,活跃着一支勤政廉政的公安于警队伍,他们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在车管战线上谱写了一曲曲感人的乐章。廉政,始于足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1995年,培训考验场立项筹建,局领导就明确要求,要把工程建成“质量第一,速度第一,廉政第一”的高效工程。机动车驾驶培训考验场筹建的消息一传出,工程建设单位纷至…  相似文献   

7.
[文(令)号][2006]第2号令[公布日期]2006.1.12[类别]经济法·交通[施行日期]2006.4.1[同时废止法规]1996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1995年《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商业日益繁荣,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拥有量快速增长,车辆的消费已经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一个新的具有活力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由于城市硬件建设不完善,停车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原因,城市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也随着车辆消费市场的迅速发展而日益凸现。  相似文献   

9.
在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及保险条款释义中,没有对机动车的认定标准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基于轻便摩托车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产品检验合格证(均显示该车为助力车)的误导,以及被保险人客观上无法取得机动车号牌的事实,作出案涉车辆不属于保险人免责条款中所规定的机动车之解释,符合一个普通车辆购买人及使用人的认知标准,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案涉车辆应认定为不属于保险人免责条款中所规定的机动车。此时,被保险人在不领取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上述车辆,亦不属于免责条款规定的无证驾驶情形。  相似文献   

10.
机动车单车事故乃指无加害人存在之交通事故,目前受害人仍无法得到保险保障。驾驶员下车后被自己所停车辆轮胎爆炸致死,身份是司机,但又不在车上从事驾车操作,赔保时出现冲突。秉公平理念,正确理解“投保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保障受害司机的权益,建议完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相似文献   

11.
2002年末,在浙江省诸暨市法院审理的一起行政诉 讼案件法庭上,着公安制服的被告代理人振振有词:"依据 公安部1989年1号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 管理办法》,我们对原告进行处罚是正确的。" 没想到话音未落,原告代理律师即予以反驳:"很遗 憾,被告出具的这份处罚依据是一份早已作废的文件。公 安部1996年142号文件,即《驾驶员管理办法》和《驾驶员 考试办法》的补充通知明确规定:'两个办法'实施后,凡以 前下发的文件(见附件一)与'两个办法'不一致的有关规 定一律停止执行。而附件一中的第5条就是被告的执法依 据,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管理办法》,亦即公安 部1989年1号令。" 肃静的法庭为之哗然。这是《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的  相似文献   

12.
《法律与生活》2013,(24):60-60
最近,南京军区某部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经验交流会,参与交流的除本单位军车和私家车驾驶员外,还特邀了驻地交警。本次交流活动是该部营区根据私家车激增的实际情况推出的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的又一举措。  相似文献   

13.
论机动车肇事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机动车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所谓责任主体就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可能是肇事车辆的驾驶人,也可能是车辆的所有人。因为机动车驾驶人员的情况非常复杂,导致实践中对责任主体的确定也较为混乱。我国现在对机动车肇事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明确规定,对此我们不妨从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开始研究,找出规律性的原则。  相似文献   

14.
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中“赔偿责任”的理解问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相似文献   

15.
机动车远程查验监管系统实现对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机动车安检机构、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机构的查验工作情况纳入远程监管,对上述部门在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等车管业务进行车辆查验时的各查验项目的判定情况以及智能终端采集的车辆识别代号、重要安全装置的照片进行远程监督审核;同时,在此基础上,通过智能终端实现实时预警、违规查验证据采集和信息反馈等功能,加强对机动车查验检验过程的实时监管。  相似文献   

16.
酒后驾车道路交通事故流行病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的比较酒后驾车交通事故与非酒后驾车交通事故的流行特征。方法1999~2003年成都地区酒后驾车交通事故542例组成病例组,另从同期发生的75324例交通事故数据库中随机抽取1%非酒后驾车交通事故731例组成对照组。运用统计方法进行分析。结果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危险度是非酒后驾车的1.72倍,两类事故的24小时分布基本呈相反趋势,酒后驾车非职业驾驶员和非驾驶员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P<0.001),酒后驾车造成车辆的损害程度强于非酒后驾车,两类事故机动车的出行目的亦明显不同。结论酒后驾车交通事故较非酒后驾车交通事故后果严重,酒后驾车交通事故有不同于非酒后驾车交通事故的流行规律。  相似文献   

17.
《法庭内外》2011,(9):55-56
随着居民消费能力的增强,机动车数量呈现快速增长,而因车辆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毁损、灭失等起诉索赔的民事案件数量也逐年递增。为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调研近年来受理的车辆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情况,总结纠纷争议焦点并提出相应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8.
目的比较酒后驾车交通事故与非酒后驾车交通事故的流行特征。方法1999-2003年成都地区酒后驾车交通事故542例组成病例组,另从同期发生的75324例交通事故数据库中随机抽取l%非酒后驾车交通事故73l例组成对照组。运用统计方法进行分析。结果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危险度是非酒后驾车的1.72倍,两类事故的24小时分布基本呈相反趋势,酒后驾车非职业驾驶员和非驾驶员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P&lt;0.001).酒后驾车造成车辆的损害程度强于非酒后驾车,两类事故机动车的出行目的亦明显不同。结论酒后驾车交通事故较非酒后驾车交通事故后果严重,酒后驾车交通事故有不同于非酒后驾车交通事故的流行规律。  相似文献   

19.
一、名义车主不承担民事责任之依据名义车主是相对于事实车主即机动车的实际所有人而言,通常是指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所有人,但又不实际支配、管理车辆,也不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的单位或个人。名义车主的出现可以是因为车辆被盗,但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还是因为车辆买卖、赠与转移所有权,双方当事人没有及时办理转移登记的手续。  相似文献   

20.
何小勇  潘晶 《行政与法》2009,(8):120-124
机动丰使用所产生的风险损失属于一种社会成本,从保护受害人的公共利益出发,应规定机动车转让与机动车强制保险转移同时进行而无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强制险保单变更手续的完成应作为机动车办理过户登记的前提要件.机动车商业性保险,以机动车保险利益转移时间作为判断受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时间点.保险合同效力是否延续,取决于保险车辆转让是否显著增加承保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影响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权利.投保人或受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车辆变动的情况,保险人认为有合理的理由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在接到变动通知时及时明确提出,否则将丧失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拒绝支付保险赔偿金的抗辩权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