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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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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情事变更原则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出发点的债法的重要原则。其含义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之后,非因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而发生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如果履行会显失公平,因此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依情事变更原则就合同的变更部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公裁。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及法制现状,合同法并没有采纳情事变更原则,但在将来制定民法典时应将其收入。  相似文献   

2.
何静 《民主与法制》2013,(36):39-39
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2009年5月13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对情势变更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相似文献   

3.
唐英 《前沿》2011,(14):10-13
保险合同的主体应分为当事人主体和非当事人主体,当事人主体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非当事人主体是指被保险人。投保人法定变更的事由应包括:(1)投保人合并或分立;(2)投保人死亡;(3)投保人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4)投保人单方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法定变更的事由应包括:(1)保险人合并或分立;(2)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人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被保险人法定变更的事由应包括:(1)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死亡;(2)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相关权益发生移转。我国现行保险法关于保险合同主体法定变更的立法缺失和粗疏,应予以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张顺 《前沿》2003,20(7):57-59
情事变更原则是当代债权法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法律原则 ,其与不可抗力、英美法上的合同目的落空等制度相似但又有明显的区别 ,它是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相似文献   

5.
合同自由原则包括订立合同的自由 ,选择合同对方的自由 ,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等内容。其在我国合同法中主要表现在 :更新合同概念 ,扩大合同主体 ;要约与承诺制度的确立 ;当事人确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当事人确定合同形式的自由 ;对格式合同的限制 ;当事人在确定合同效力方面的自由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自由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自由 ;违约责任选择的自由  相似文献   

6.
2010年1月以来,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力度.随着"国十条"和新"国四条"的颁行实施,全国各地又出台了许多地方性配套细则.这些政策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政策变化而导致的房屋买卖纠纷明显增多.当政府政策变动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时,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有助于矫正合同双方利益的非自愿失衡,保障合同公平.但情事变更原则有其严格的适用条件,需要结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特点对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详加探析.  相似文献   

7.
邱雪梅 《求索》2011,(9):171-173
国家房贷政策调控是政府为加强房地产交易进行的政策调整,该调控政策何时出台以及具体内容如何,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均不可预测。购房人确有证据证明其因国家房贷政策调控而无法履行付款义务,且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即使购房人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也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可适用合同法上之情事变更原则,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的规定处理,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购房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8.
梁雷鸣  石西津 《前沿》2005,(6):120-122
《行政许可法》首次在我国行政法领域引入了信赖保护原则。本文作者认为信赖保护原则乃是适用于包括行政合同在内的所有行政行为法律制度的一项普遍原则;行政合同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的确定性形成合理信赖,且这种信赖值得保护时,行政主体不得变更、撤销或废止该行政合同,如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行政机关的承诺(或合同)违法而确需变更、撤销或废止,必须对行政合同相对人造成的损害予以补偿或者赔偿。因此,行政合同领域同样适用信赖保护原则。  相似文献   

9.
合同附随义务的诞生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是传统合同义务发生了扩张的结果。《合同法》不仅保护合同本身,更注重对合同关系发展的整个过程的调整,对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出了更为周全细致的要求,在辅助给付利益实现之际又对当事人的固有利益提供了保障,以实现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0.
政府采购合同是着民事合同的“外衣”,深藏着行政的实质。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委托人是政府采购合同的必然的一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受到限制;合同内容中存在着非约定权利;合同的变更或终止受到限制。解决政府采购合同纠纷,采用民事救济与行政救济途径相结合的方式。  相似文献   

11.
在涉外合同关系中,如果当事人依据“意思自治”原则选择的某一国家的实体法发生了变更,此时是适用新法还是适用旧法作为准据法,成为一个争论的问题。以新法为准据法可以有效地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相似文献   

12.
合同解除疑难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良 《理论月刊》2009,(6):119-122
合同解除的双重机能在于:使受害方从债务中解放出来,回复其交易自由,同时剥夺合同违反方的期待利益.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既存在重要区别又有着密切的联系;合同解除不以归责事由为必要.在完善我国合同法定解除原因体系方面,应增加情事变更作为合同解除的事由;应将违约解除单独列出,并设置一般违约解除条款统领违约解除;增加预期违约制度的履约保障程序,取消不安抗辩权.细化解除的法律效果,增强法律规范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3.
“契约自由”,是指双方当事人自由签订任何内容的合同。文章阐述了“契约自由”法律原则从产生、强化到削弱演变的根本动因,是资本主义经济自由与国家干预不同客观条件变化的必然结果。文章还分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合同关系的性质和特征,认为“契约自由”不宜作为我国合同立法的原则,但应借鉴其有益的成份,服务我国的合同立法。文章指出的我国合同立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合法原则;宏观调控下的自愿原则;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原则。  相似文献   

14.
合同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也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式.合同管理是项目建设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管理.  相似文献   

15.
罗阳 《新疆人大》2011,(12):33-34
诚信原则是合同法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合同法的精神之一。合同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坚持和强调诚信原则,对保证合同法的顺利实施、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正当权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交易双方个人的道德需求,也反映了市场  相似文献   

16.
合同的解释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解释原则具有行为准则及授权司法机关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功能,对司法实践中法官(仲裁员)解释合同时行使自由裁量权应进行有效规制和引导。我国对合同的理解与大陆法系是基本一致的,强调的是当事人的意志,而不强调外部表示。  相似文献   

17.
正汽车买卖是一种民事活动,在消费者认可情况下,4S店"加价提车"行为,符合契约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民法原则。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6l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购车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受法律保护,但在履行过程中,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如出现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或者  相似文献   

18.
陈晓骄 《前沿》2006,(3):103-105
"契约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个古老的规则,其意在确保双方当事人依诚信按约定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但是,缔约后出现当事人无法预见或避免的客观情况,导致契约无法正常履行,就需要情势变更规则加以调整.本文试从德国的交易基础理论入手,通过对情势变更规则适用的法律效果进行阐述,论说情势变更规则在我国合同法中确立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9.
郭连恒 《前沿》2005,(7):170-171
当事人在我国合同终止后负有后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期内依法负有的诚实信用特别是竞业禁止和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内容包括通知、协助、保密、保护、保管、照顾和竞业禁止,产生的原理仍然在于诚实信用原则,存在的期间是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段合理时期内。后合同义务要根据合同的交易习惯而确定,本质上应当是法定义务,但实践中却大都表现为约定义务,违反后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只是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相似文献   

20.
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引发情势变更曾一度作为部分学者阐述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制度差别的重要依据,然而这只是因为立法与学术探讨中没有正确区分不可抗力事件与不可抗力制度从而导致的误读,这样的误读也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困惑。情势变更制度的核心在于其合同变更权。可通过对现有理论的总结,实际法条的解构,真实案例的分析以正确区分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制度以及情事变更制度,以期对实践能够作出一定的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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