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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10年3月17日晚,在绍兴县钱清镇某宾馆附近路段,民警搜查被告人姚某某所乘坐的出租车时,当场从姚某某身上缴获所携带的5包毒品。经鉴定,该5包毒品中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其中两小包为麻古毒品(共计197粒),另外三小包为冰毒(共计1克多),总重量为19.4克。姚某某对其持有上述毒品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对持有毒品的动机却辩称:应朋友阿军之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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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7日,侦查机关在被告人沈某某家及其所有的奥迪轿车内查获麻古、冰毒等毒品。经鉴定,其中甲基苯丙胺类毒品111.1克、乙基苯丙胺类毒品54.4克、氯胺酮类毒品1克。沈某某对其持有上述毒品的事实均予承认,但对毒品的来源则始终供称:毒贩吴某某被抓后,吴某某的母亲王某某对沈某某讲吴某某还有部分毒品未被发现,想将这部分毒品暂时交给沈某某保管,沈某某遂开车到王某某约定的地点拿取上述毒品。因王某某未能到案,沈某某所述毒品来源无法核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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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孟某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一审法院分别以刘某甲贩卖冰毒92.02克、麻古8粒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刘某乙、孟某贩卖冰毒25克、麻古8粒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审判决后,三被告人提出上诉,一审检察机关未抗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重审法院未予改判。此后,一审检察机关在原判事实、情节、量刑均未发生明显变化时,以主刑部分量刑适当、但遗漏附加刑提出抗诉,即依法应对刘某甲并处没收财产、对刘某乙、孟某并处罚金为由提出抗诉,二审检察机关支持抗诉。二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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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来自石河子市公安局的一组统计数据——从2013年至今年5月,该局共破获持有、运输、贩卖毒品案件21起,抓获涉案人员36人,处理涉毒行政案件390起,缴获海洛因665.23克,冰毒5345.77克。冰毒正挥舞着魔爪,带来越来越大的社会危害。在“减肥美容”、“感觉很嗨很时尚”、“不上瘾”的假象下,不少人迷上新型合成毒品。在新疆警方近年来破获的毒品案中,收缴的毒品大多为新型合成毒品。在各种毒品中,冰毒被称为“毒品之王”,很多人的青春在“毒品之王”的侵蚀下变成黑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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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11年4月10日,购毒人李某(系刑事特情人员)向公安机关检举朱某贩卖毒品,并称可通过徐某向朱某购得毒品。4月15日,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控制下,李某通过电话联系徐某,提出想要购买两套冰毒,徐某答应帮其向朱某联系购买事宜。徐某随后电话联系朱某,告知其有朋友要购买两套冰毒。朱某同意交易,并要求徐某带其朋友于当天晚上至A地点交易。该晚20时许,徐某带李某至A地点,并共同进入朱某驾驶的红色QQ轿车,朱某坐驾驶座、李某坐副驾驶、徐某坐后排。朱某随即拿出两包塑料袋包装、共计54.17克冰毒给李某。李某看过后交给朱某,朱某放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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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一]犯罪嫌疑人胡某涉嫌运输毒品案:2010年8月至9月,犯罪嫌疑人胡某多次雇佣他人运送冰毒至天津市。2010年9月27日,犯罪嫌疑人胡某再次雇佣张某、何某某给其运输毒品,并安排麻某某在天津准备接应。9月30日凌晨,张某三人在天津被民警抓获,当场查获冰毒共计842.83克。案发后,犯罪嫌疑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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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特别是非法持有新型毒品(如摇头丸、麻古等)的构罪数量问题一直以来存有争议,司法实践中也有按照纯度折算后再考虑是否达到构罪数量的做法。本文从某省部分司法解释出发,探析立法原意,提出毒品含量只应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而不影响定罪。文中认为实践中按照纯度折算后再计算毒品数量的做法有突破立法之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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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摇头丸”截止到2003年3月16日,武汉市共查获各种各样的“摇头丸”21065片(粒),按照不同的颜色、形状、图案和标记以及不同成分划分,计有105个品种。通过对其成分(组分)的GC/MS分析,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对毒品分类处罚和“不按纯度折算”的原则。可以将查获的“摇头丸”分成三大类: 以甲基苯丙胺为主和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摇头丸”应称为“冰毒片”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冰毒)处理最重。而且在357条中规定:“以查证属实的毒品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那么,以甲基苯丙胺(冰毒)制成和含有这一成分的“摇头丸”,按从重处理原则,都应归入这一类。准确称呼应为“冰毒片”。从1999年至今,我们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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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部门“猎狼”行动战果辉煌
为加大打击过境贩毒活动力度,最大限度地遏制毒品来源,减少毒品危害,广西牡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组织全区公安禁毒部门,从3月10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二个月代号为“猎狼”的专项公路、铁路查毒行动。截止5月10日,全区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案件24起,缴获毒品海洛因22112.54克,麻古90.6克,摇头丸310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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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和曹某乘坐从重庆到上海的长途客车,在南京收费站时,经王某下线张某的举报.其二人在下车时候被侦查人员抓获,并缴获曹某随身携带的两个共计装有500克冰毒的鞋盒。其后,侦查人员在王某的住处缴获冰毒300余克。归案后,曹某供述是朋友王某邀请其来南京旅游。并将装有毒品的鞋盒交给其在路上携带保管,答应到站后给其2000元好处费。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三次贩卖毒品500克给其下线张某,其中供述的细节与张某的证言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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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三条规定:“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依照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这一规定为惩治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由于《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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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陈某和张某开车将2公斤冰毒从江西省南昌市运往九江市,准备交给刘某.在高速公路上,他们被公安局缉毒大队抓获.此后,在张某的带领下,警方从位于南昌市张某承租的出租房内搜出冰毒5公斤.
2015年2月,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将本案公诉至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某的家人拿到检察院指控陈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的起诉书时发现陈某被列为第一被告,涉案毒品为冰毒7公斤.经过多方打听,家人得知陈某极有可能被法院判处死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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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过的特别推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公安机关破获的贩毒案件中,有相当部分除了现场缴获的交易毒品外,还常常在贩毒人员的住宅等场所搜出另外藏匿的毒品,而且往往是现场缴获的毒品只是少量,搜出的毒品才是大宗。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会极力否认搜出的毒品将被用于贩卖,辩护人也据此强调这些毒品只能认定为非法持有,但司法机关仍会将现场以外搜获的毒品也认定为被告人贩卖毒品的数量。例如行为人贩卖 10克海洛因被现场抓获后,公安人员又从其住所搜出 300克海洛因。对这 300克海洛因是认定为非法持有还是贩卖行为,就关系到被告人的生死。从证明犯罪主观要件的证据角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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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2019年10月底,被告人赵某某电话联系被告人韩某某向其以500元/克的价格购买毒品冰毒100克,韩某某从他人处购得毒品后,与赵某某约定在宿州市交易。同年11月2日,韩某某乘坐公共汽车从临泉县携带毒品至宿州市。在宿州市汽车站门前二人见面交谈后,赵某某即骑电动车载韩某某驶离,随即二人被宿州市公安局诵桥分局民警抓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