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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当今中国社会,贪污贿赂犯罪现象已日趋严重,涉及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许多领域,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化公为私等,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虽然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工作也取得了许多成果,但是,一方面由于贪污贿赂犯罪是社会历史现象,它是伴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出现的,短期内很难消除。另一方面,现阶段,一些人员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经不住改革开放的考验,在内外因素的综合影响下,不断地实施贪污贿赂犯罪行为。因此,为使我国早日步入现代化强国的行列,加强对这类犯罪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2.
受贿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贿赂罪中三种犯罪行为(行贿、收受贿赂和介绍贿赂)中的一种,它是侵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正常活动的犯罪。在中国大陆和台湾以及日本的刑法中,均将其列入“读职罪”或称“职务犯罪”。贿赂行为是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的普遍性问题,具有极大的腐蚀性和严重的危害性。当今世界,公务员贪污贿赂犯罪等腐败现象越来越引起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我们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相似文献   

3.
行贿罪的客观方面——“给予财物”行为之现有立法规定已不能适应刑法惩治新型行贿犯罪行为的需要;从新型行贿犯罪行为以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结的角度入手,文章认为“给予财物”行为应当修改为“给予不正当好处”行为。  相似文献   

4.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提高了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数额和量刑数额,其中如何理解《解释》对贪污贿赂犯罪之定罪数额较大提升的现象,关乎到贪污贿赂犯罪"犯罪圈"的限缩问题,《解释》对定罪量刑数额的总体规定关乎到刑罚资源的配置问题,以及对定罪量刑数额规定之应然道理的体现,首先应加以阐释;由于基于对非财产性利益收受或享用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仍然具备法益侵害的本质特点,应当将非财产性利益规定为受贿罪受贿行为之对象;《解释》第13条对受贿犯罪主观违法要素"为他人谋取利益"具体性地规定了四种情形,其中第3和4情形系刑法的拟制性规定,对该种拟制性规定的正确理解和其本身的合理性应当进一步探讨;对于贪污数额不满足"数额较大"且同时不具备《解释》第2条第二款所列"较重情节"的行为,从刑法分则的逻辑上应当认定为盗窃罪和诈骗罪,这里涉及到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第89条第一款关于“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一立法规定,必须结合刑法总则第3条和第12条的规定予以理解和适用.对于跨刑法修正案的行为如果在刑法修正案施行前不认为是犯罪行为的,不应适用该立法规定.刑事指导案例中周某在《刑法修正案(七)》施行前实施的非法获取他人电话通话清单的行为不...  相似文献   

6.
巨额财产去向不明案件的法律思考顾德镳张补联非法取得并占有一定数额的公共财产是贪污贿赂犯罪行为的直接指向和目的所在。因此,查获被行为人非法取得占有的财产,查明财产的真实去向和实际用途,无论对于证实、揭露、打击犯罪,还是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都具有十分重...  相似文献   

7.
从事实层面考察,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规定非但未能有效遏制腐败犯罪,而且导致我国的反腐败国际合作受到限制。同时,贪污贿赂犯罪的量刑实践导致其死刑规定在一定意义上被虚置,严重冲击刑法的权威。从理论层面考察,贪污贿赂犯罪的实质属于贪利性犯罪,对其规定和适用死刑有违犯罪的生发规律,缺乏正当性根据。因此,废除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规定虽然存在不少现实障碍,但却有着充分的事实依据和理论根据,应当通过刑法修正的形式废除我国刑法中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规定。  相似文献   

8.
对犯罪行为的研究一直以来都是由刑法学和犯罪学来担纲。刑法学把犯罪行为作为构成要件的要素来研究,它以犯罪行为的确定性为前提;犯罪学把犯罪行为作为社会现象来考察,它显示的是概略的、非要件式的行为特征。而实现概略的非要件式行为向确定的要件式行为的过渡,既不是犯罪学也不是刑法学本身所能解决的。对犯罪行为研究的体系存在缺陷。本文通过对犯罪学和刑法学中的犯罪行为的比较研究,提出创设独立学科是完善犯罪行为研究体系的必要途径。  相似文献   

9.
反腐败是我国当下重大的现实问题,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关要求相比,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的罪名设置较为狭窄,犯罪对象规定不合理,主观方面设置不科学,法定刑的设定不完善。基于进一步完善贪污贿赂犯罪的刑事法治以及立足于当下反腐败的现实考察,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罪名体系的设置,适时增设"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行贿罪";减少犯罪主观要素的限制;扩大贪污贿赂犯罪的行为对象的范围;完善罚金刑,合理设置资格刑,进一步促进贪污贿赂犯罪刑罚配置的科学化。  相似文献   

10.
举报在反贪污贿赂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内地与港台地区都建立了对贪污贿赂案件的举报制度。与港台地区相比,内地的贪污贿赂举报制度尚存在一些缺陷,如相关规定法律层级不高、规定不够具体,对举报人的保护不够充分,奖励制度不够完善等。借鉴港台地区对贪污贿赂举报的立法经验,对完善内地的贪污贿赂举报制度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1.
论持有型犯罪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刑法学的研究中,犯罪行为举足轻重.“无行为则无犯罪亦无刑罚”正是行为在刑法中地位的鲜明表述.传统的刑法理论将犯罪行为穷尽地划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二大类.笔者认为,持有行为是独立于作为与不作为的第三种行为方式,并从行为性质、状态方面予以论证.法律规定持有型犯罪有特殊的意义和价值.  相似文献   

12.
试论检察机关侦查贪污贿赂犯罪的具体范围宋军刑诉法修正案第十八条第二款中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读职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对于贪污贿赂罪的定罪量刑采取了“以数额论”为主的定量立法模式。这一立法模式存在着指标过于单一、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难以体现罪刑相应等弊端,导致了实践中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的处理未能较好地反映该类犯罪的本质特征,同时,也制约了对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法修改。并且从国外的立法看也很少采用这种立法模式。因此,我国应当修改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数额不作具体的规定、淡化犯罪数额在贪污贿赂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绝对作用、将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数额分立、适度降低贪污罪的犯罪数额。  相似文献   

14.
关于单位行贿罪向个人行贿罪转化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单位行贿罪是现行刑法中的一个重要罪名 ,但是正确区分单位行为与个人行为却并不容易 ,在司法实践中 ,行为人为了规避法律 ,往往以单位之名掩盖其个人的贪污贿赂犯罪行为 ,由于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 ,影响到对案件性质的准确认定 ,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笔者希望通过对本罪在司法实践中不同表现形式的分析 ,对本罪中单位犯罪向个人犯罪转化的认定标准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15.
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第1条规定了骗购外汇罪。所谓骗购外汇罪,是指违反外汇管理法规,以虚假的或者无效的单据欺骗外汇指定银行,用等值的人民币从外汇指定银行购买等值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 关于骗购外汇这种犯罪行为的罪名确定,有三个可供选择的方案。(1)套汇罪。1988年《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规定了套汇罪,新刑法未规定该种行为,《决定》又将套汇行为中骗购外汇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可见套汇罪在我国经…  相似文献   

16.
论侵占行为     
侵占行为,是刑法修订后新增加的一种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可分为普通侵占行为和职务侵占行为。正确理解和认定该行为,对于划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中,串通投标罪是《刑法》中有关招投标领域中唯一直接相关的犯罪,与此间接相关的犯罪分散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领域。同时《招标投标法》又利用专章规定了犯罪的若干行为,其中穿插着串通投标罪的若干情形。在《政府采购法》中则将串通投标的规定一带而过,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存有适用上的矛盾之处,协调三者的规定,是解决串通投标犯罪规定混乱、适用不明的有效方法。  相似文献   

18.
在犯罪学和刑法学的双重视野里,“犯罪行为”并不是含义统一的概念。考察犯罪行为应当在自然行为的基础上进行,这是考察犯罪行为的底线。为了统一“犯罪行为”的定义,犯罪学和刑法学都面临着转变。在科学定名的基础上,具体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科学设定“犯罪行为”模型,合理规定具体犯罪罪状;二是制定应用“犯罪行为”模型的实体过程规则;三是形成一套指导犯罪行为模型构建和应用的理论,揭示犯罪学关注的散在性动态“犯罪行为”过渡到刑法学关注的可以被刑法规范评判的静态“犯罪行为”的规律。  相似文献   

19.
定量要素是指刑法规定中反映危害行为对法益造成损害的量的要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经济犯罪的典型罪名,其社会危害性必须达到一定量的程度才具有可罚的违法性。本罪的定量要素包括犯罪数额、犯罪数量、犯罪行为特征等。行为构成犯罪需同时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条件和对象数量条件;集资行为给存款人造成的损失数额不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但可作为量刑因素予以考虑;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利诱性、社会性必须进行程度的判断,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认定行为构成要件的符合性。  相似文献   

20.
国际海上犯罪国际刑法适用模式有两种 ,一般采用间接适用模式。国际海上犯罪中国刑法适用一般规则 ,首先是确定国际海上犯罪刑事管辖权和剖析国际海上犯罪行为特征 ,然后比照中国刑法有关条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特征 ,离解国际海上犯罪整体行为和整合国际海上犯罪具体行为 ,依照中国刑法确定其行为性质 ,如是就可以准确认定其中国刑法规范的罪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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