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人大个案监督的基本情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代表大会对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实施监督(以下简称人大个案监督)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起来的.从本人所掌握的资料看,人大最早介入对法院审判案件的监督是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辽宁台安县"三律师案"的监督[1].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在常委会领导的支持下,干预了辽宁朝阳市市长刘相荣受贿案[2].  相似文献   

2.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赋予了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一府两院”的监督权,而司法监督则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于1997年制定通过了《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司法案件实施监督的规定》,以规范个案监督工作。2000年6月.官渡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设立监审团的决定》,  相似文献   

3.
个案监督质疑近些年来 ,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法院实行的个案监督 ,引起社会各界 (包括理论界、司法界、立法界 )的广泛关注。有的学者认为 ,“强化人大的监督的确有必要 ,但人大的监督应是整体、抽象一般的监督 ,即透过一个时期、一个案件所暴露出来的现象 ,发现问题 ,进行调查 ,以利决策 ;而主要不应是对个案的监督。在具体操作上 ,人大不应该过多地针对某个具体案件要求听汇报、调案卷 ,甚至提出处理意见。即使是对个案的监督 ,也主要应是事后的。”[1]2 0 0 2年 8月 1 6日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一些地方为杜绝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采取了许多重要举措,其中之一就是由县级以上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由它产生的人民法院所审理的具体案件,在适用法律、认定事实上是否正确进行监督,即个案监督,并取得了成效,探索了不少可行的做法。但由于个案监督是个新生事物,无论在法学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部门,都有不同的看法。本文拟从制度的层面,对个案监督进行反思,认为个案监督只是特定情形下人大监督职能行使的方式,可以在一定时期存在,但不宜过分强调、渲染其功用。重要的是要理顺人大和司法部门的关系,寻求理想的人大监督方式,发挥人大的监…  相似文献   

5.
监督法实施以后,各级人大常委会不再搞个案监督。一些从事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同志则认为,人大不搞个案监督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便无从搞起;甚至断言,不搞个案监督是人大司法监督在立法层面的倒退。同时,一些从事司法工作的同志也错误地认为人大不搞个案监督就不能过问具体案件,纠正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6.
目前,有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在实施个案监督时,不仅把司法机关办理的具体案件列入其中,还把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案件列入其中。这种做法,表面上看起来是在加强人大个案监督工作,实际上是混淆了“人大个案监督”与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正常工作监督的界限,失去了“人大个案监督”的特定意义。  相似文献   

7.
人大、法院和法学界对人大进行个案监督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认识上存在一定分歧。从事人大工作和人大研究的同志基于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比较普遍的现实 ,基本持肯定态度。从事司法工作和法学研究的同志基于维护司法权威的考虑 ,基本持否定态度。也有一些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鉴于对司法个案的监督难以达到对审判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的目的 ,对个案监督持消极态度。从现实情况看 ,在司法制度不够完善 ,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难以发挥作用 ,检察机关对审判工作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 ,作为民意机关的人大对司法案件进行监督 ,起码可以对司法腐败现象起到…  相似文献   

8.
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个案监督产生的原因分析  个案监督 ,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法院正在审理或已审结的具体案件所进行的直接干预。个案监督作为一种并不太正常的监督形式 ,颇具有中国特色 ,其产生也绝非偶然 ,而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1.司法不公是个案监督产生的现实原因司法公正可以说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 ,也为维持一个令人满意的社会秩序所必须。博登海默曾说 :“如果纠纷是以不适当的或不公正的方式解决的 ,那么社会肌体上就会留下一个创伤 ,而且这些创伤日益增多 ,也有可能危及对令人满意的社会秩序的维护。”[1]但是令人遗憾的…  相似文献   

9.
地方人大在监督司法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但目前地方人大监督司法存有许多现实困境.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对地方人大监督司法的模式进行调整,重点是实现三个转变:从形式监督转向实质监督、从实体监督转向程序监督、从“个案监督”转向“类案监督”.  相似文献   

10.
个案监督应消除几个误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由于我国目前监督法律的不完善等因素 ,在理论和实践中 ,人们对个案监督还存在着种种认识上的误区。这些误区亟待消除 ,否则有碍个案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一 )认为个案监督会干扰司法独立有人认为 ,个案监督是“人大作为立法机关直接干预司法过程 ,司法独立势必成为空中楼阁 ,这一理念被损害必将祸及长远”[1] 。此观点无异于否定人大个案监督权 ,其实质是混淆了人大与司法机关的关系。1.我国的司法独立是相对的司法独立 ,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有着根本的区别。西方的司法独立是建立在“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政治体制上的 ,表现为司…  相似文献   

11.
近两年来,武汉市硚口区人大在加强司法监督工作中,注重开展个案监督,尤其是把加强对执行案件的监督作为重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相似文献   

12.
东方 《人大研究》2003,(12):44-45
个案监督在我国正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被逐步确立。然而 ,与其他一切新生事物一样 ,个案监督作为一项制度 ,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我国正处于各项体制改革的深化期 ,没有制度约束 ,工作难以开展。但从一定意义上说 ,一项不完善的制度与没有制度一样 ,都会阻碍改革的顺利进行。笔者以为 ,地方人大在对司法案件进行个案监督时 ,必须注意几个问题。1 .保证司法公正、公平的问题个案监督的本义是维护司法公正 ,体现社会公平。而司法活动从根本意义上来讲 ,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如果说包括个案监督在内的监督体系是保证司法活动公正、公平的外…  相似文献   

13.
陈铁平 《人大建设》2004,(12):33-35
自1979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始,各级人大就开展了个案监督工作。20多年来,个案监督工作不断在探索、总结、完善。对个案监督的理论探讨,人们一直有不同的观点和认识。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个案监督工作问题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4.
地方人大在对法律的监督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由于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法定的管理操作程序和制约机制,使得人大常委会在行使法律监督权时达不到预期效果,尤其是人大在对个案监督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了当务之急。一、人大在个案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当前,个案监督是人大实施法律监督权的重要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对解决司法不公、遏制司法腐败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是,从长远来看,人大常委会受理老百姓申诉、控告案件后,为了谋求监督力度和监督成效,有可能使人大常委会成了案件的最终裁判机关,不自觉地行使了司法裁判权, 因此第一个问题就是,真正的审判机关反而演变为按照人大决定的处理意见作出最终裁判的附属机构,在某种程度上分割了司法权力,削弱了司法独立性。  相似文献   

15.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的司法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随着人大地位的提高,人民群众要求人大监督法院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尤其是个案监督。对此,笔者谈一些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16.
近些年来,为反对司法腐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积极探索对司法工作监督的路子,些地方人大开展对具体司法案件的监督。这种监督对纠正个别冤假错案,反对司法腐败,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有些法学界人士和司法实际部门的同志对这种监督也存在不同意见。人大能不能对司法具体案件进行监督(简称个案监督)?如果能,它的利弊和应注意的问题是哪些?下面就此谈些不成熟的看法。  相似文献   

17.
什么是个案监督?这里所说的个案监督.是指人大对公、检、法机关(下称司法机关)所办的具体案件实施监督。关于人大能否实施个案监督,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有争论。通过十多年的实践,自本世纪开始,全国各地人大、司法机关和法学界都已逐渐取得共识,比较一致倾向于人大应当依法实施个案监督。但监督的关口卡在什么时段,到底在前、在中还是在后?即实施事后监督,还是事前、事中都可以监督?这个问题至今仍有不同意见。本文拟对此再作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8.
对人大“个案监督”的一点反思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一、“个案监督”概念和性质监督是各级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个案监督则是多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践中探索、创造的一种监督形式。关于“个案监督”这一概念,学理上没有明确的界定。有人认为,“个案监督,即人大根据宪法原则,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司法不公案件进行监督。”〔1〕这个概念过于简单,而且没有抓住事物的本质和发展的趋势。笔者认为,个案监督,主要指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对某一具体案件的监督,即对某一具体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以及结案后的全方位监督。近年来,…  相似文献   

19.
作为人大监督重要形式之一的个案监督,是我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其监督职责的常用方法。个案监督以现场听审监督、疑案质询监督、司法备案跟踪监督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对检、法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在实践中,某些人思想上对个案监督仍存在着模糊认识:一是认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个案监督权涉及到具体案件,会影响检、法两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权;二是认为人大个案监督应当直接参与司法机关具体案件的办理,若不直接处理案件,实施监督就会成为空谈。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观点均有偏颇之处:首先,人大的个案监督并不与检、法两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  相似文献   

20.
依据现行法律和工作实际 ,科学设立个案监督的程序和方式 :交办案件——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常委会审议决定——责任追究。关于个案监督的程序和方式 ,由于缺乏个案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 ,各地人大做法不一 ,有的地方还创设了一些监督的“新形式”。我们认为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个案监督的决定之前 ,我们只能根据宪法和现行法律的规定 ,考虑个案监督工作的实际 ,本着用足现有法定职权的原则 ,科学设立个案监督的程序和方式 :第一阶段 :交办案件。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受理的各种渠道的涉及司法机关的信访案件 ,如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