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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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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虞伟 《法制与社会》2012,(3):90-91,95
饮用水水源安全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立法手段,合理规范并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对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确保饮用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浙江为例,分析了浙江省饮用水水源地方立法的现状和不足,提出了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立法框架建议,同时为其他省份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最大限度的发挥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并保护其生态价值不受损,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这就是矿产资源保护的基本涵义。从目前我国矿产资源现状来看,其资源量在不断的减少,但是需求量在不断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矿产资源的保护的重要性就越来越突出。要想真正实现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就必须要通过刑法立法来对其进行规范和约束。本文主要阐述了我国矿产资源保护刑事立法历程,分析现阶段刑法规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对其进行完善的构想。  相似文献   

3.
王键 《法制与社会》2011,(14):101-102
随着我国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市场竞争日益加剧,而商业秘密作为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受到的侵害也越来越严重。保护商业秘密等非公开性知识产权已成为各国关注的热点。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立法,强化司法保护手段,对维护我国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国家安全都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问题识别与改革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我国亟待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理论和实践课题。以国际通行的权利金制度是否存在的问题作为切入点,在对我国现行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框架性建议,即修正充分发挥市场在矿产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提法,取消矿产资源税并以使用费来构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体系,基于民生、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来考量矿产资源使用费高低水平的合理确定,适度考虑市场因素和经济手段而制定有利于促进矿产资源投资的矿产资源使用费标准,因地因事制宜地实行多种矿产资源使用费确定方法和计收依据,构建合理的矿产资源使用费结构体系。  相似文献   

5.
张光君 《时代法学》2008,6(1):77-82
要实现环境刑法基本理念的突破,亟需回归环境刑法应然的生态本位。一方面要主张环境刑法应以环境大生态的可持续存在和发展为目的,这有利于实现环境大生态的安全、公正、和谐等价值;另一方面要批判环境刑法的行政从属性,这有利于发挥环境刑法的生态保护作用。  相似文献   

6.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贯穿于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等基本制度,对于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数据安全义务的规范体系由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三个方面的法律组成,存在相应的适用顺序。当事人也可以约定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任何实施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或个人都是数据处理者,负有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数据处理者应当根据数据安全风险确定所采取的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重要数据的处理者还负有两项特殊的义务。数据处理者违反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导致数据被第三人取得进而被非法利用,造成他人损害的,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而数据处理者应承担与其过错、原因力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7.
符永桢 《特区法坛》2007,(6):39-39,38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物权法进一步明确了私有财产的范围,并依法对私有财产给以保护,有利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施海智 《法制与社会》2012,(19):172-173
宁夏矿产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脆弱,矿产资源的开发与输出给宁夏带来了经济利益,也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宁夏建立矿产资源输出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保护民族地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促进经济利益格局的平衡以及民族地区生活水平的提高。宁夏建立矿产资源输出生态补偿机制,体现出法的正义、公平、秩序和利益等价值。  相似文献   

9.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勘查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勘查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区范围  相似文献   

10.
《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将“保护的责任”的范围限定于“保护人民免遭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的责任”,并明确国际社会提供保护的责任是国家保护的责任的补充。国际社会提供保护的前提是国家不能或怠于提供保护。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属于威胁人类安全的事项,因此,国际社会必须在联合国及其集体安全制度的框架范围内提供保护的责任。联合国框架下的“保护的责任”有利于防止大规模人道主义灾难和保护人类的安全,但在相关国际实践中要防止以此为借口破坏不干涉内政原则与联合国现行的集体安全制度。  相似文献   

11.
风险社会的实质是人类在从现代技术手段获益的同时,却无法完全掌控这些手段,陷入对自身行为所可能带来的风险无法预测与控制的境地.风险社会的风险源于人的决策与行为,因此,如何有效管控人的行为,最大限度地规避与控制各种潜在风险,成为人类社会所面临的共同任务.作为社会调控最后手段的刑法也必须针对当前的风险状况及时做出回应.现行刑法基于传统的以实害犯为主的立法模式,无法有效地规制各种风险行为.危险犯的立法设计,特别是抽象危险犯的设置,能够将刑法的保护防线提前,从而达成法益保护的早期化,有利于对社会共同体的安全保障,是应对风险行为的有效处置手段.  相似文献   

12.
风险社会的刑法调适——以危险犯的扩张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浩  李兰英 《河北法学》2012,(4):121-128
风险社会的实质是人类在从现代技术手段获益的同时,却无法完全掌控这些手段,陷入对自身行为所可能带来的风险无法预测与控制的境地。风险社会的风险源于人的决策与行为,因此,如何有效管控人的行为,最大限度地规避与控制各种潜在风险,成为人类社会所面临的共同任务。作为社会调控最后手段的刑法也必须针对当前的风险状况及时做出回应。现行刑法基于传统的以实害犯为主的立法模式,无法有效地规制各种风险行为。危险犯的立法设计,特别是抽象危险犯的设置,能够将刑法的保护防线提前,从而达成法益保护的早期化,有利于对社会共同体的安全保障,是应对风险行为的有效处置手段。  相似文献   

13.
面对环境污染高发的态势,国家在大力推进各项环境保护行政措施的同时,利用司法手段加大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也早就被纳入了环境资源保护的综合手段之一。 立法: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我国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将环境立法纳入议事议程。1979年9月13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82年宪法作出“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规定。同围内其他部门立法相比,环境立法起步较早,生态环境立法也正在趋于完善。  相似文献   

14.
对军婚实行特殊的保护是我国的立法传统,我国现在已经建立了以民事、行政、刑事为手段的多层次法律保护体系。在遵循公平正义的法理前提下,对军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配,明确了军婚保护制度并非是通过赋予军人一方特权来实现的。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相对于重婚罪而言,法律又将其规制的范围向道德领域延伸了一步,有利于对军婚实行强有力的保护。  相似文献   

15.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知识的价值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并得到广泛利用,传统知识的国际保护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由于传统知识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单纯依靠知识产权制度对传统知识进行保护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我们有必要在研究传统知识现有的国际保护方式的同时探索其他的法律保护形式,并结合我国对传统知识保护的现状,做出有利于我国传统知识保护的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相似文献   

16.
浅谈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加入,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商业秘密泄露事件频频发生,保护商业秘密等非公开性知识产权已成为关注的热点。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立法、强化司法保护手段,对维护我国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国家安全都有着现实而深远的意义。本文对我国商业秘密的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对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提出了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17.
赵鹏 《法学评论》2023,(4):123-136
传统上,个人信息保护倚重个体行使控制性权利。近年来,在针对这一保护方法的批评中,一种基于风险的保护方法被提出,并在立法层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体现。这种基于风险的保护方法的潜力在于,在宏观层面,它有利于强调国家有义务为个体的自我发展创造结构性的环境,并适度关注一些集体层面的法益和损害;在微观层面,它有利于指导抽象的法律原则根据具体场景中的风险水平而合比例地适用。然而,与传统健康、环境等传统风险规制领域不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引入基于风险的方法也面临风险预防缺乏焦点、风险评价无法客观量化、风险的功利考量与权利的道德边界需要协调等挑战。  相似文献   

18.
论死者肖像权及其保护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死者的肖像不得随意使用,这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都已得到普遍认同,但是法律所保护的客体是什么?以及应如何保护等具体问题,没有定论。笔者认为法律保护的是死者的肖像权,保护不受期限的限制,并且侵犯死者肖像权的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比其他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赔偿数额大。  相似文献   

19.
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包括以刑法手段保护商标权的法律体系,但离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尤其是WTO规则下TRIPS协议有关规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期待对其他有关商标侵权犯罪行为的理论研究的深入,进一步完善侵犯商标权刑事立法,不断扩大商标权的刑事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20.
检察权与未成年人保护具有天然的法理基因链接,当前“1+5>6=实”未成年人保护检察愿景面临未成年人基础保护薄弱、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不全、司法社会支持体系羸弱等现实困境。为此,在新的“六大保护”体系下,检察机关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通过织密未成年人基础保护网、健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夯实司法社会支持体系等方式促成“1+5>6=实”落地见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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