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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我国现行的指导社区矫正试点的规范性文件法律层级效力太低,从而遭遇到国家立法权绝对保留原则的质疑,不利于司法机关之间就社区矫正问题的相互配合,不利于对监外服刑人的制约,造成社区矫正制度在实践中执行不力。社区矫正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法。社区矫正法应该属于刑事执行法的范围。我国应该制定专门的、隶属于刑事执行法体系的单一的社区矫正法。专门立法的形式既可以使社区矫正制度避免法律效力的质疑,又便于社区矫正对现有范围的突破。  相似文献   

2.
曾文澜 《人民论坛》2015,(5):184-186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制定社区矫正法"。历史法学派启示在立法的过程中需要认真而又客观地对待本民族在漫长历史长河中形成的真实的法律实践经验和法律文化遗产。我国儒家刑事法律思想中的"恤刑"、"恤囚"政策与社区矫正强调道德引导、亲情感化更是殊途同归。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应从中国特有的国情出发,构建以"家庭"为核心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制度,实现社区矫正本土化。  相似文献   

3.
朱薇  谭浩  廖雷 《中国人大》2010,(19):37-37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表示,当前我国不少地方都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但立法滞后影响了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他建议我国应尽快制定《社区矫正法》,统一规范矫正对象、矫正机构、矫正管辖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施行社区矫正,这是社区矫正首次写入我国刑事基本法律之中,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发展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这将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发展,也将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供广阔的空间。面对新形势,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存在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5.
张静  熊庄 《公安研究》2010,(11):64-69
社区矫正作为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是推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进程的一项工作热点。针对我国推行社区矫正制度面临的法律制度滞后、社会基础薄弱、机构人员缺位、制度落实困难等现状,公安机关应完善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基础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我国刑罚执行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进步。  相似文献   

6.
我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反映了世界各国刑罚制度由严到宽、逐步轻刑化的演变趋势,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但如果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督,作为非监禁型行刑方式的社区矫正制度必然会沦为罪犯躲避法律制裁的"合法"途径。因此,这项学习借鉴于国外,移植扎根于我国法制土壤的社区矫正制度必须纳入法律监督的视野,须在检察机关严密的监督之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尚处于摸索阶段,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面临重重困难,亟需探索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运行机制的合理路径。  相似文献   

7.
梁桂芝  孙霁 《大连干部学刊》2009,25(11):30-31,35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已成为世界各国广为采用的一项行刑制度,推行社区矫正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还存在明显的缺陷。我国应通过完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加强社区矫正的队伍建设,扩大社区矫正范围,创造矫正对象再社会化良好环境等措施来改革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8.
北京市社区矫正调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非监禁刑模式,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笔者在北京社区矫正调查中发现,以下几个问题是建立社区矫正制度面临的困惑,也是社区矫正制度建立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社区矫正是刑罚还是行刑方式;社区矫正法律依据与现行法律之间的矛盾;社区矫正工作者角色定位和社区矫正的执行问题等.因此,制定社区矫正法;对罪行较轻的、被判缓刑的青少年犯罪者进行"洗牌";将矫正对象的劳动技能培训与心理矫治作为一项制度和加强社会志愿者队伍的储备、调动社会志愿者的积极性等措施应当成为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当然选择.  相似文献   

9.
美国社区矫正制度对我国的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性刑罚执行方式,目前已成为世界各国刑事政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在惩罚和改造罪犯方面设置完备,成效突出,为其他国家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良好借鉴。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2012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均对社区矫正问题做了相关规定,但是仍有不足。我国应当借鉴美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合理做法,制定专门立法,对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社区矫正机构体系、社区矫正队伍等进行明确规定。当务之急,应当首先补充完善《刑法》、《刑事诉讼渤中关于社区矫正的相关内容,然后逐步制定专门的僻区矫正法》和《刑事执行法》。  相似文献   

10.
社区矫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自2003年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人民法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面临着立法依据不足、非监禁刑适用率较低、与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不够紧密等困难和问题.要更好地推进人民法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应当出台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同时加强时法院参与社区矫正的立...  相似文献   

11.
关于建立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是指以社区为基础,把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放在社区,参加有偿或无偿的社会劳动,由专门的国家机构,在相关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的协助下,在判决或裁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活动。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不过在我国刑罚制度中已经规定了一些社区矫正措施。但是,这些措施的执行却往往流于形式。为此,必须建立并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修订有关法律、完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社区矫正是与我国传统的监禁矫正完全不同的开放式行刑方式,目前社区矫正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对矫正对象的考评体系不健全,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尚未落到实处,这是关系到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的关键问题。本文通过研究科学构建我国社区矫正的考评体系,完善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机制,以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推进社区矫正改革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3.
论社区分类矫正的本土化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已试行了五年多,理论和实践都日趋完善,但在社区矫正工作主体的合法性、社区矫正人、财、物力量配备、社区矫正效果等方面依然存在问题。社区分类矫正是解决社区矫正力量严重不足、提高矫正效果、促使罪犯早日回归社会的重要方法之一。从本土化的视角,对社区分类矫正的理论基础、现实法律意义、存在的问题、实行社区分类矫正的可行性及具体操作方法等进行分析探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自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试行八年多来,我们进行了适合中国国情特色的相关探索。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地区差异较大,缺乏相关实践经验,给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应从国外社区矫正实践与我国社区矫正实践的相关探索入手,深入分析当前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大背景下从健全完善相关立...  相似文献   

15.
杨明  李静 《传承》2013,(3):136-139
社区矫正在我国开展已有十年的历史,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应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和建立专职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承担社区矫正工作任务,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6.
社区矫正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已为许多国家所大量采用。我国于2003年开始的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标志着我国的社区矫正正式进入司法实践领域。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刑罚执行活动,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活动。为此,文章就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矫正的性质、社区矫正的特征、社区矫正的任务等基本理论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7.
我国社区矫正检察具有双重属性,在比较现实的立法路径上,各项立法工作应当充分体现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特殊性。社区矫正立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修订,要明确和健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权责等。检察机关要立足实践,制定出台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检察专项办法,逐步健全与完善社区矫正检察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我国首部社区矫正地方法规《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立法过程中,对一些重要问题的考量,对于审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取向具有重要意义。共同原则、矫正小组职责、评估机制、法律监督与被害人救助等问题,直接关系着社区矫正工作方式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作为地方性立法,应当坚持与刑法、刑诉法的刑事法治精神保持一致,并充分体现地方社区矫正工作需求。  相似文献   

19.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相对应的一种行刑制度,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试点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目前法律的滞后与缺失使得实践中存在操作不便、制度不统一、各部门相互推诿等现象,本文从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滞后入手,提出了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法律架构的对策性建议,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董纯朴 《公安研究》2013,(2):53-60,66
纵观世界多数国家,为实现矫正对象在社区中更新改造的目的,警察在社区矫正中均不承担执行主体任务,而由专门的矫正机关负责具体执行事宜。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受历史因素、现实状况的制约,警察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一直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能。当前,我国执行社区矫正任务的执法人员大多由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系统抽调的警察组成,其执法离规范化、专业化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影响和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整体发展水平。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警察制度,能够更好地维护社区安全,加强对犯罪人的监督和管理,减少不服管教的情况,降低社区居民不安全感,保障稳定有序的社区矫正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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