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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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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2):131-139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正在不断发展与完善,其原告具有法定性,目的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可以协助与补充国家机关执法,能够有效预防环境污染和损害。从我国有关环境诉讼的法律规定来看,与环境民事私益诉讼相比,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明责任有其特殊之处,尤其是因果关系方面难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简单归纳,司法实践中应采"合理转移说"更为合理。通过考察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各个国家的法律实践,结合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体系的发展现状,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可以从将环境污染推定为损害行为、不过分追求损害事实的证明、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合理转移三个方面进行优化。  相似文献   

2.
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过错的举证责任分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阳子龙 《前沿》2005,(9):133-135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应负过错责任,但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学校的过错没有规定由谁承担证明责任。本文在分析证明责任分配和证明责任倒置的有关理论的基础上,认为学校应对自己的无过错负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3.
"举证责任倒置"的概念化与命题的中国化,折射了理论研究的盲从及裁判实践的功利化倾向。我国民事举证证明责任分配承袭且实际沿循了"规范说"原理。"举证责任倒置"是一个具有历史合理性,且随实体法配置举证责任的成熟化应逐步隐退的概念。隐退或转化的逻辑在于"倒置—修法—正置",即被"规范说"开放体系吸纳的过程。它并非是"新的"另类特殊规则,实体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对某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只是借由实体法规范将具有减轻或免除责任情形的举证责任"具体化"于该方当事人而已。实则是立法者将客观举证责任的预先配置权集于自身,体现的依然是"规范说"之逻辑。在方法论层面,法官适用举证责任分配法则时,应严格按照位阶的高低适用,适用客观举证责任分配时不享有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4.
程序性违法证明责任的分配机制是程序性制裁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必须根据不同性质的程序性违法行为,进行程序性违法证明责任的分配:将国家、社会、个人置于同样的利益位阶进行综合衡量,结合诉讼主体的取证能力及其与证据的距离,考量主体的取证与举证成本,通过证明责任的分配促成控辩力量的平衡,以实现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刑事政策则为刑事程序性违法证明责任配置提供了现实依据。对于技术性程序性违法证明责任,无需证明只需补正即可;对于侵权性程序性违法的证明责任,需被追诉人承担提供初步证据的责任,可能实施程序性违法行为的公、检、法机关则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5.
<正> 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将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新规定列举了8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其中6种都有法律基础,分载于《专利法》、《民法通则》、《环保法》。但由于医疗侵权在《民法通则》中没有被列入特殊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因  相似文献   

6.
通过学界和实务界的共同有益探索,我国举证时限制度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从严格规定到缓和适用;从证据随时提出主义到证据适时提出主义;从过分追求诉讼效率到将效率与发现实体真实相结合等。由于制度设计上存在不足,又缺乏保障其顺利运行的相关制度和环境,我国举证时限制度在实践操作中陷入了困境。借鉴域外经验,应完善证据交换制度和当事人收集证据手段的制度,并解决逾期举证法律后果的适用问题,以充分发挥举证时限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证明责任自由裁量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法官要根据证明责任规则处理案件。在我国,法官拥有证明责任自由裁量权,当依据法律与司法解释无法确定证明责任分配时,法官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这项权力存在很大问题,公平不宜作为证明责任的分配依据,会削弱司法的独立性。同时,这项权力的规定不符合立法法的宗旨,也不存在适用的现实性。  相似文献   

8.
高芙蓉 《前沿》2001,(10):105-108
所谓抗辩 ,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使自己免责或减轻责任的事由。抗辩事由就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事实。一个有效的抗辩事由可能导致责任的免除。在产品责任诉讼领域 ,被告可以提出某些抗辩 ,要求减轻或免除其责任。一、西方各国产品责任法的抗辩事由的规定纵观西方各国产品责任法关于抗辩事由的规定 ,被告可以通过证明以下事由而主张全部或部分责任的免除 :1.受害人的过错 (Fault of the injuredparty)在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主观上的过错的情况下 ,被告人可以根据受害人的…  相似文献   

9.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有关法律责任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校与学生之间是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保护与被保护的法律关系,高校负有保护受教育者身心健康发展和免受伤害的职责及义务,对该义务之违反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且高校存在过错的,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在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归责中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确定责任主体,是解决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可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但是不能滥用。  相似文献   

10.
吴翔飞 《前沿》2010,(16):96-98
反恐维稳行动中直接证据毁损严重、科技证据难得认可、证人出庭作证难,在诉讼中产生了一系列证据难题;试可通过证明责任的倒置、科技证据的运用、事实推定的适用来解决诉讼中所遇到的证据难题,以期提高诉讼效率、实现社会公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1.
杨佶 《理论月刊》2007,(9):109-111
独立的诉讼机制的建立是完善经济法律部门的重要环节。经济诉讼应以经济法的公益性作为其核心价值理念,以国家、个人和社会组织作为其诉讼原告,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为受案范围,以举证责任倒置为其基本举证原则,以统一的经济责任作为其制裁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相应具体程序机制。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是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解决纠纷的机制。但是在真伪不明的情况下,诉讼风险随之产生,对风险的有效控制莫过于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无罪推定与反对自证其罪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上衍生出公诉方或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但是在证明责任转移和倒置情况下,则由被告方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3.
推定是根据经验规则和事实之间的盖然性常态联系考虑而确立的一种假定,是根据已知事实得出推定事实的法律机制与规则。在诉讼中合理运用推定,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证明,使某些不必要通过证据加以证明的要素直接得到确认,同样可以起到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的作用。因此,在我国刑事法律规范中,适当创制推定规范是必要的。但是,由于推定将导致证明责任倒置,与无罪推定原则相左,必须严格限制。为了确保刑事推定的正确运用,在创制我国刑事推定规范时,应当对推定的适用条件、方式等诸方面予以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14.
卢雷 《传承》2009,(6):126-127
食品安全监管是政府进行公共管理、积极回应公民需求、构建责任政府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存在着完善法律体系、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等责任缺失的问题。因此,当前应积极探索多种有效途径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政府责任。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推进我国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强化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政府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食品安全监管是政府进行公共管理、积极回应公民需求、构建责任政府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存在着完善法律体系、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等责任缺失的问题.因此,当前应积极探索多种有效途径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政府责任.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推进我国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我国《食品安全法》只在第138条第3款中简单规定了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民事赔偿连带责任,对于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在不同法律关系中的法律责任主体地位、民事合同责任、民事侵权责任均未涉及,给行政执法和司法实务带来了难题。因此,要区分检验检测机构隶属于企业、政府和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时不同的主体地位及相应的法律关系;要突破合同的相对性,认定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与消费者之间有合同关系,并适用相应的赔偿原则,这主要基于检验检测机构的公信力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对于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侵权,应确立过错推定原则作为归责原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区分故意和过失,明确故意侵权将承担连带责任,而过失侵权只为补充责任。  相似文献   

17.
对我国产品责任构成要件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适用产品责任的产品应包括普通工业品,初级农产品、无形产品,建设工程不动产.界定产品是否构成缺陷,应以其能否提供正常使用所能期待的安全性,是否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为标准.产品的购买者、使用者及因使用产品而受损害的第三人都是产品责任的权利主体,有权要求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义务.无论是缺陷产品的生产者还是销售者,对直接责任的承担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在最终责任上,生产者实行严格责任,销售者适用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18.
铁路运输已进入高速运营时代,但是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频繁发生,如何合理调整和分配铁路运营企业与其他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铁路路外事故的法律适用和赔偿问题,虽然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所涉及,但是在理论和司法实践领域仍存在巨大争议。作者通过分析我国的相关规定,对铁路路外事故的赔偿责任的承担进一步进行明确,即如果铁路运营企业存在过错,则进行赔偿,如果不存在过错,也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相似文献   

19.
一、问题的提出
  2011年中国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中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中国城市化进入关键发展阶段。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乡镇城区改扩建项目的上马,以及保障性住房的大面积开工,建筑业将继续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越来越多的人生活在了钢筋水泥的丛林之中。物件脱落、坠落致人损害在司法实践中甚为常见,相关纠纷势必日益增多。《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了建筑物等设施及相关物件致人损害时的责任承担规则,诸多学者就其理解与适用有过深入探讨,但仍然存在以下分歧:其一,责任人范围及多数责任人并存时的责任承担关系问题。《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的责任人包括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以及有可能被追偿的其他责任人。管理人如何界定,判例和理论上一直未能达成共识;使用人作为《侵权责任法》在《民法通则》基础上新增的责任主体,如何界定,又如何与管理人相区分;其他责任人只能是被追偿的责任主体还是可以作为直接责任人向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上述责任主体并存时的责任承担关系又当如何其二,免责事由问题。根据法律条文的表述,不难看出物件损害责任采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但被告如何证明其无过错却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几乎没有被告因直接证明其已尽到相当之注意,没有过错而免除责任的判例,那么,责任人的注意义务应达到何种标准,过错的推定又如何才能被推翻?  相似文献   

20.
周建军 《传承》2012,(22):92-93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独立法人人格制度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我国《公司法》已对该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此规定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包括适用主体狭窄、未规定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的赔偿问题、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不够充分和原告举证难等问题。对此,应从扩大适用主体、增加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赔偿问题的规定、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和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几个方面来完善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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