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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位年仅8岁男童在生活小区内被经过的火车撞死。男童的父母认为火车经过时没有鸣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要求铁路部门赔偿20万元。然而铁路部门仅同意补偿150元救济费和1万元生活救助费(1月16日《江南都市报》)。依惯例,铁路方面也拿出了一个法律文件,来证明其认可的“150元救济费”是“有法可依”的。这个法就是国务院于1979年颁发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相似文献   

2.
"暂行"了28年之久的铁路事故赔偿标准终于作古:国务院日前公布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9月1日开始,铁路事故如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铁路运输企业赔偿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  相似文献   

3.
对于公众,傲慢的话语下,凸现出人的生命价值受到漠视。南京5岁的龙龙被火车撞死后,出事的那段铁轨上,仍是险情频发。南京断山凹村村民郭永福回忆,近3年来,那个道口至少已经被火车撞死了8条性命,通常只赔偿600元做丧葬费。为此,龙龙的父亲马照华委托律师,状告铁路部门。(9月19日《现代快报》)赔偿600元,这是27年前的文件在起作用。《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中规定,铁路方面除给死者家属解决粮票外,对事故死亡赔偿80到150元,最多只能补偿300元。根据法  相似文献   

4.
江中帆 《民主与法制》2013,(3):60-61,36
为了躲避民警的追捕,一名小偷慌不择路地逃进野芦苇地里,却意外地触电而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要求供电部门及芦苇地所在村委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供电部门及村委会以死者是盗窃犯罪嫌疑人,为躲避追捕触电而亡,死者存在过错,且过错行为与触电死亡存在关联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2012年年末,这起离奇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如期审理。  相似文献   

5.
赵海宁 《人权》2006,(1):35-37
曾引发无数争议的北京“奥拓车撞人案”2005年12月5日尘埃落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司机刘某承担无过错责任,赔偿死者10万余元。因行人曹某在事故中有过错,终审判决减轻了司机的赔偿金额。法院的终审判决不仅适用了无过错赔偿原则,并且首次在司法判决中确认了目前各保险公司销售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为强制险,  相似文献   

6.
全面赔偿原则下的"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和"合理许可费倍数"是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确定方法,但存在可操作性不强、具有顺序限制、举证困难突出、未考虑主观过错等缺陷。应明确赔偿数额的确定基准,赋予权利人赔偿数额确定方法适用的选择权,明确过错在赔偿数额确定中的地位,切实发挥全面赔偿原则的功效。  相似文献   

7.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第五次提速后,旅客列车的速度达到了120公里/小时,干线区段旅客列车运行速度达到了140公里/小时,甚至160公里/小时。铁路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但是,由于行人违反铁路法,穿行铁路、在铁道上捡拾杂物、自杀和机动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与火车争道抢行等行为,引发了铁路路外伤亡事故,严重干扰了铁路正常运输秩序。目前,全国铁路第六次大提速在即,迫切需要一个更加安全的行车环境。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路外伤亡事故久居不下呢?法制观念淡薄为所欲为沈阳铁路道口工区的李文革告诉笔者:“为了保证过往车…  相似文献   

8.
胡君 《青年论坛》2004,(2):127-128
当前我国铁路正在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铁路的运营方式,管理模式,效益核算办法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的铁路工资分配模式已成为制约铁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必须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引入市场化法则,打破传统的体现计划经济特点的分配模式,建立起与企业绩效、工作岗位、劳动者贡献三挂钩的铁路分配机制,切实发挥工资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调节、激励和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9.
我国铁路非运输业发展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和形势发展要求、路外同行竞争者相比,在经营理念、经营体制机制、经营业绩等方面还有不小差距。本文在分析铁路非运输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铁路非运输业转型发展的具体举措。  相似文献   

10.
在审理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赔偿、误交付、逾期交付等纠纷案件中,认定铁路企业重大过失是案件审理的难点问题。目前,《铁路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货运规章都没有明确规定认定铁路企业重大过失的标准,也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衡量尺度与限量,使得对铁路企业重大过失的认定更难掌握。同时由于受理案件的不同法院,对于法律法规中仅有的铁路企业重大过失相关条款的不同理解,致使对同类案件作出不同的判决,由此造成审判实践中执法的不统一,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因此,准确认定铁路企业重大过失,依法正确审理此类合同纠纷案件,是铁路法院面临的一个难题,也是铁路企业在运营行为中如何规避的迫切问题。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就如何认定铁路企业重大过失谈谈自己的初浅认识。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列车晚点引起的索赔案大多以乘客败诉而告终。列车晚点赔偿制度如果适用传统的违约责任归责依据——严格责任,会产生高昂的交易成本,从而增加了社会总成本,因而是不效率的。列车晚点赔偿纠纷的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同时由权威机构制定出判断铁路部门是否有过错的技术性标准。  相似文献   

12.
日前,全国人大针对《侵权责任法(草案)》进行审议,而关于“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明确表示受害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医务人员有过错才能要求赔偿。(据《信息时报》)  相似文献   

13.
正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我国逐步发展成为世界上高速铁路发展最快、系统技术最全、集成能力最强、运营里程最长、运营速度最高、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高速铁路的大范围运营使铁路企业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一系列的变化对铁路职工的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高速铁路的发展,上海铁路局已相继开展了一系列的职工培训活动。然而,多数职工的素质与新技术、新生产模式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如何开展好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已成为影响铁路企业能否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14.
邓聿文 《小康》2011,(9):119-121
"7·23"事故发生后,中国高铁或将进入一个常态甚至慢速发展时代,改革铁路的国有体制已显得迫切,关键要打破铁路系统长期形成的行政性垄断,提高服务水平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决定适当降低新建高铁运营初期的速度,并暂停审批新的铁路建设项目,对已经批  相似文献   

15.
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相对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的 ,其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是各国的普遍做法。相对而言 ,我国公务员重大过错责任追究的相关立法还极不完善 ,在理论研究上也存在若干不准确的认识亟待纠正。为了实现国家、公务员和相对人三者之间利益的平衡 ,应当要求有重大过错的公务员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6.
《就业与保障》2013,(8):5-5
我是一家公司的采购员。四个月前,我随公司皮卡前往外地进货途中,皮卡右侧车门与谢某所驾驶的轿车相撞,导致我头皮撕裂、右腿粉碎性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共花去5万余元医疗费用。经交警部门勘查认定,谢某违章横穿公路.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谢某的轿车已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公司赔偿了我的全部损失。而当我要求工伤保险机构给予工伤待遇时,却遭到拒绝,理由是虽然公司已经为我办理工伤保险,但事故完全是由于谢某的过错所致,在我的损失已经得到弥补的情况下,无权再享受工伤待遇,即不能获得工伤与交通肇事双重赔偿。请问:该说法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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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景志 《前沿》2012,(7):69-71
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赔偿责任中的登记错误应依据不动产登记实质审查模式进行认定,赔偿责任的性质应认定为国家赔偿责任而不是民事责任,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应采取过错责任原则下的过错推定,责任承担方式应区分不同情形分别认定为单独责任、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登记申请人和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行使追偿权。  相似文献   

18.
反垄断法民事责任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与一般民事责任的差异。通过对比反垄断法民事责任与一般民事责任的主要区别,确定反垄断民事责任的形式种类、赔偿责任类型和构成要件。分析反垄断法间接购买者的诉权,传递抗辩,赔偿倍率和过错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国反垄断法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9.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大规模铁路建设、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促使铁路运输企业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实施科学的、精细的、现代的经营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没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那么这个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的筹集将举步维艰.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增长放缓,给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带来了挑战,增收节支已成为当前经营工作的主旋律.本文将结合铁路运输企业成本的特点,对铁路运输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思路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20.
一是离婚损害赔偿问题。过错赔偿,即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有专家认为,婚姻法中增加此项规定,有利于制裁实施重婚、姘居、通奸、婚外恋、家庭暴力等有过错的当事人,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而反对者的主要理由是:婚姻法已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协议处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这样可以保护妇女、儿童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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