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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期待可能性是指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行为人客观上有无选择其他合法行为的可能性。从中国语境的角度,期待可能性理论体现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契合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主题,彰显中国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期待可能性理论注重对人性的关怀,对常理的考量,这种价值取向与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如出一辙。我国刑法理论中虽无明确的“期待可能性”的范式表达,但在我国刑事立法及刑事司法中却体现了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基本内涵。  相似文献   

2.
期待可能性是指根据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能够期待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的可能性。期待可能性理论有其人性基础,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期待可能性在犯罪论中的地位应置于责任论中,责任能力、违法性的意识的可能性和期待可能性都是责任要素。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引进,可以使我国刑法理论中的许多问题得到合理的解释,对刑事司法的指导意义也是明显的。  相似文献   

3.
期待可能性理论研究   总被引:39,自引:0,他引:39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西方期待可能性理论概说 期待可能性理论是20世纪初由倡导规范责任论的学者提出的研究行为人主观方面(有责性)的理论。该理论在德、日等国刑法犯罪论中占有极其重要地位,不特为学界所研究,且为司法实践所渐渐采用,其影响日见广泛。然而该理论在我国研究尚未深入。 行为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无可奈何被迫实施了违法行为,其刑事责任如何,这就是期待可能性问题。期待可能性是指根据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能够期待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的可能性。如果有期待可能性,即能够期待行为人在行为时实施合法行为,行为人违反此期待实施了违法行为,即产生责任;如果无期待可能性,即行为人在行为时只能实施严重违法行为,不能期待其实施合法行为,此为阻却责任事由,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法律不强人所难"是期待可能性最通俗的表述,其理论的出发点便是站在人性的立场上,限制司法权的适用。期待可能性要解决的是这样一个理论问题,当行为人的意志自由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时,如何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本文在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认定标准等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主张对行为人"不得已"的行为,基于对"脆弱人性"的关怀,应当以无期待可能性为由减免刑事责任,同时作为超法规的责任减免事由,适用期待可能性时应持慎重态度,防止滥用。  相似文献   

5.
一、关于期待可能性判断标准的学说关于刑法中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第一,行为人标准说。该说认为,应以行为时的具体状况下的行为人自身的能力为标准。如在当时的具体状况下,不能期待该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就表明缺乏期待可能性。因为责任是就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而对行为人进行的人格非难,这就决定了要以行为人为标准。而且期待可能性的理论,本来就是为了针对  相似文献   

6.
期待可能性是指行为人在行为之际的特定情况下,是否能够期待行为人避免犯罪行为而实施符合法律的行为。现行通说的缺漏,呼唤理论日趋成熟。尽管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并未明确提起期待可能性理论,但这并不能否认在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中没有囊括该理论的内涵。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价值与风险并存。通过比较,权衡利弊,笔者认为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对于解释和完善我国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但必须要界定清楚该理论的适用范围及条件;价值大于风险,且能在一定范围内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降低风险,符合国际潮流和国内现实,并能够彰显刑法的谦抑性,有效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7.
期待可能性是指在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下,能期待行为人做出合法行为的可能性。如果行为人在行为当时不存在期待可能性,则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期待可能性的有无,是遵循刑法人道、谦抑原则的必然结果,同时,能弥补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出罪功能的不足。在每一案件中,在根据四个构成要件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的同时还要看行为人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其判断的标准采用折中标准说。  相似文献   

8.
期待可能性理论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完善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期待可能性理论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完善丁银舟郑鹤瑜一期待可能性,就其含义来说,是指在实施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下,能期待行为人作出合法行为的可能性。如果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具有选择合法行为的可能性,为有期待可能性;如果行为人实施行为时没有选择合法行为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9.
无期待可能性是指,处境特别艰难的行为人,社会难以期待这个人能够有合于规范的行为,尽管不能找出明文规定的排除罪责的事由,但也可以依照欠缺"他行为可能性"的法理,承认"无期待可能性"属于一种超法律的阻却罪责事由。德国学界长久以来的争执,也就是"无期待可能性"能否当作超法规的阻却罪责事由。台湾实务对于无期待可能性所采的态度几乎与德国实务相同,虽然不是完全的拒绝,但在判决里看不到明确的承认。无期待可能性的概念在创用当时,是运用在过失犯罪的领域,以之限缩注意义务的范围。后来某些德国刑法学者试图扩大适用范围,但并没有被广泛的接受,德国实务的态度更是谨慎与保守。本文所举的台湾原住民的例子,虽是故意的作为犯。但是如果处境真的是非常艰难,应该可以例外的依照无期待可能性的概念排除或减轻罪责。总之,台湾实务还可以再大胆的采用无期待可能性的观念,作为判断行为人是否负责的根据。  相似文献   

10.
应当如何借鉴期待可能性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犯罪论体系中,没有期待可能性的情形,或者转化为导致罪过的不成立,或者影响到行为人刑事责任能力进而影响罪过。为了突出地强调该理论,可在刑法典第16条的第一款规定:"如果行为时无期待可能性,或期待可能性减弱,则行为人不存在罪过,或者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丧失或者减弱。"现有的关于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的规定作为本条的第二款,成为第一款的注意性规定。期待可能性理论的作用既可以是免罪,也能作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理由;其适用范围限于过失犯罪,也适用于故意犯罪情形;既可是法定事由,也可是超法规事由。期待可能性的消极构成包括事实要件和价值要件,前者由客观要素和心理要素构成,具体包括行为客观情状的非常性和行为动机形成的受涉性,后者是指行为在刑法上的可宽宥性。无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应该采用"以行为人标准为依据,以平均人标准为参考"的主客观统一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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