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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美、德、日四国民事诉讼准备程序比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推进民事审判方式改革 ,实现民事诉讼程序科学化 ,需要观察和研究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审前准备程序对提高民事诉讼效率、确保民事诉讼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都对其十分重视。本文分别介绍了法、美、德、日四国民事诉讼准备程序的结构、功能、运作方式以及当事人、律师、法官在准备程序中的不同作用 ,概括了其各自的总体特征 ,并对建立和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准备程序提出了初步建议。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构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主要目的 ,是确保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能掌握证据、全面了解案情、把握对方论点 ,为开庭审理作好充分准备。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活动主要对法官调查收集证据、全面了解案情规定有关职权和措施 ,并非审前准备程序。本文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活动的现状 ,论述了构建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必要性和意义 相似文献
3.
李国红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9):124-125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简略地规定了民事诉讼庭审前的准备程序,与西方国家审前准备程序的模式相比较,我国的审前准备不具备独立的程序价值,因而在实践中显露出了种种弊端。在《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对该审前准备程序作了比较大的修改,使其初步具备了程序上的意义,这是民事诉讼法的一大进步。但是,仍然有一些不足之处有待改进。 相似文献
4.
张国栋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6(2):41-43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不当地突出了法院职权的积极运作,忽视了双方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给庭审效率的提高乃至司法公正的实现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我们可以汲取西方有益经验,结合我国国情,通过明确进入审前准备程序的案件范围,完善答辩状制度,设立专职审前准备程序法官,建立审前准备程序强制履行制度等途径,改进和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 相似文献
5.
陈爱武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5,21(3):83-87
审前程序是当今各国民事诉讼法中共同规定的一项程序,它内含着整理争点、收集并固定证据、促进和解等功能。为了实现诉讼公正和提高诉讼效率,在修改我国民事诉讼法时,应对审前准备程序给予特别关注,并对与之有关的若干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审前准备程序是具有独特诉讼功能及价值的诉讼阶段 ,为了使其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应改革我国现有的行政诉讼审前准备程序 ,确立审前准备阶段的程序价值以及建立以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的运作模式 相似文献
7.
虽然我国司法解释已涉及到行政诉讼审前程序的规定,但没有设立独立的审前程序,存在诸多潜在的缺陷,已经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亟须改革和完善.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审前程序能有效实现司法公正,提高行政诉讼效率,促使双方当事人之间诉讼外的和解.行政诉讼审前程序的完善措施具体包括:合理界定行政诉讼审前程序的适用范围,设置预审法官,建立审前会议制度,完善证据交换制度,合理配置权利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8.
中国民事审前程序较为单一地强调其诉讼前准备的价值,而忽略了其直接解决纠纷的价值。对民事审前程序进行二元性价值改造是中国民事审前程序改革的必经之路,而这一改革的前提是解决法院与社会管理之间的关系。司法权的历史变迁、正义的“两面性”与域外实践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证明了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也为民事审前程序的二元性价值改造提供了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9.
10.
试论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民事实体法基本原则之一的诚实信用原则,逐渐在民事诉讼领域立足和发展,并为许多国家民事诉讼法所采纳。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与民事实体法有效的衔接,有利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顺利进行,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公德建设。必须在审前准备程序、庭审程序和执行程序等方面规范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11.
张珉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6(3):1-3
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制与实现现代化的要求有一定的距离,不恰当的诉讼模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制没有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原因.确立恰当的诉讼模式,理顺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恰当配置当事人与法院在诉讼中的权限,有助于在此基础上构建现代化的民事诉讼程序,促进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发展,最终实现我国民事诉讼法制的现代化.这种恰当的诉讼模式就是协同主义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12.
政府监管和法院诉讼都是社会控制的重要方式。放松政府监管不仅意味着给社会更多的自主和公民更多的自由,还意味着以新的社会控制方式替代传统的社会监管方式,意味着强调法院在社会控制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通过诉讼实现执法从而实施对社会的控制,是政府监管与法院诉讼两种社会控制方式的结合,这标志着政府执法方式的一个重要的改革取向。建立和完善"官告民"制度,在"官告民"机制中政府行使的诉权实际上就是政府对违法行为的指控权,这不仅意味着行政 司法的新的法律实施机制的确立,意味着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结合,还意味着社会控制方式的重大变革。 相似文献
13.
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保障,司法和谐理念的提出不仅是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又一创新,也为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转换提供了导向。我国民事诉讼模式改革的历史实践证明,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都不是理想的选择。结合我国国情、顺应世界司法改革潮流、建立协同主义的民事诉讼模式,应当成为改革的方向。构建协同主义民事诉讼模式就要合理分配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诉讼权限,建立起协同诉讼的机制和诉讼关系。 相似文献
14.
胡震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2(2):94-96
本文采用历史的研究方法 ,探讨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司法审查权的起源、建立、发展及其对美国宪政社会的重大影响 ,以期在借鉴的基础上促进我国关于司法审查的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15.
陈凯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7,20(1):37-39
司法审查制度是一种救济手段,在现代社会中,它的适用范围大大扩展,这在刑事审前程序中表现得最为明朗。依据司法审查制度,必须由法院对刑事追诉机关的活动加以审查,对公民实施的各项强制措施,只有通过法院的审查认定其合法正当之后才能做出。我国刑事审前程序中司法审查制度严重缺失,亟需通过改革加以确立。 相似文献
16.
识别是解决涉外民商事案件所不可缺少的逻辑前提,它的作用在于保障法院正确地确定冲突规范,从而正确地适用准据法。而且,识别对于法院管辖权的确立也有意义。海峡两岸的冲突法学者肯定识别的功能。但是,两岸学界对于识别的涵义、对象以及识别的标准的看法不尽相同,立法、司法实践对识别有具体的理解、表现与运用。解决海峡两岸的民商事法律冲突不可忽视识别问题。 相似文献
17.
陆岳松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1(1):9-14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更需要一个兼顾效率与公正的基本价值目标,积极化解社会纠纷。对各种权利提供有效司法救济的民事诉讼法。而刚刚公布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就是建立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对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加以全面的修订,其目的就是建立一套既符合司法规律,又符合中国国情.使纠纷解决能取得最佳效果的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事司法解释的功能、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石德和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3(2):1-4
我国刑事司法解释发挥着或应当发挥补充刑事立法、指导刑事司法的功能,由于现行体制的形成,可能更多的不是一种预先理性设计的结果,而是一种经验性事实,因而导致其先天性功能缺陷.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刑事司法解释工作,变现行"二元一级"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人民法院"一元二级"解释势在必行,以期实现刑事司法解释的主体单一化、内容准确化、形式统一化和程序规范化. 相似文献
19.
民事庭审方式的改革 ,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不同于证明责任。充分认识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存在的联系与区别 ,对于提高民事诉讼的效率 ,推进庭审改革无疑有很大的帮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