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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就救灾资金拨付发放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救灾资金拨付发放工作。民政,财政、金融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进对受灾困难群众的感情.各负其责.加强配合.确保救灾资金及时分配、国库及时调度,救济及时到户。要按时拨付发放救灾资金。市级财政、民政部门接到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拨给所辖区的救灾款文件后,要在3日内转拨到区。县、区财政、民政部门接到省,市拨款文件后,救灾应急资金要在5日内落实到灾民手中。新灾救济资金和冬令、春荒救济资金要在15日内落实到灾民手中。所有以现金形式的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到户时间,均以打八财政涉农补助资金银行卡日期为准。通知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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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保”。一是确保资金用途不变。救灾救济资金要全部按规定用于救灾救济方面的开支,不得随意变更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挤占救灾救济资金;二是确保资金的分配权不变。救灾救济资金由乡镇民政办设立“民政专项救灾救济资金专户”,实行封闭式运行管理,乡镇政府不得挤占挪用。在救灾救济资金下拨到位后,民政办应将享受对象和发放标准张榜公布,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坚持”。一是坚持突出重点,不搞平均分配;二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三是坚持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及时拨付,不得将救灾救济资金与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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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群众,保障救灾资金安全有效、及时足额地发放到被救助对象手中,岳西县民政局在不断加强救灾资金规范使用管理的工作中又创新举措,率先在全市创出一条社会化发放新路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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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水县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了救灾资金的有效使用。 一是建立救灾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在县级财政中设立救灾资金专户,将上级分配的救灾资金及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和历年结转的救灾资金集中到救灾资金专户中统一管理。同时,各乡(镇)民政所在当地银行机构相应设立救灾资金专户,县财政及时将用于各乡(镇)的救灾资金从县级救灾资金专户直接划至各乡(镇)设立的救灾资金专户中,从而减少了中间环节,确保了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 二足建立了救灾敷发放前公示制。要求各乡(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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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示 [救灾工作]10月中旬,司马义·艾买提国务委员在一份《民政信息专报》上批示,要求民政部、财政部两部门督促各地抓紧做好受灾群众越冬安排,尤其是在冬季来临之前,抓紧做好灾民口粮准备和建房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越冬。同时,要及时向灾区拨付冬季救济款。多吉才让部长批示要求救灾司抓紧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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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灾民生活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民救发[2006]10号)。通知要求,当前救灾工作要突出几个重点。一是要进一步做好查灾核灾工作。深入灾区,逐村逐户核查灾情,准确掌握灾情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情况,登记造册。建立灾民倒房台帐,做到不漏一户。二是要切实做好灾民生活安置。按照每人每天3-5元的标准,安排好一个月的生活费并分发到户到人。对无生活来源的特殊困难对象可酌情安排2-3月的生活费。对因灾造成的孤儿和孤老要送福利院或敬老院妥善安置。三是要认真做好恢复重建工作。落实好灾民建房优惠政策。民政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为灾民建房提供便利,加快恢复重建工作进度。制定好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加强对建房质量的监管,保证房屋质量安全,确保灾民有一个安全的住所。四是要积极做好赈灾募捐工作。管好用好救灾捐赠款物,主动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跟踪监督。认真做好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五是要严格救灾款物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和完善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制度,掌握每笔下拨资金的发放时间、用途、使用效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灾民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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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们的救灾救济工作特别是在资金的筹集、款物拨付、发放和监管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何走出一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路子来,值得探讨。救灾资金的筹集咨个县救灾工作的基础和条件.我们历来的方针是依靠群众抗灾救灾,在资金筹集上基本上是以群众为主,政府辅之。而现在的实际情形是,每次水火、风暴、地震之后灾民的吃、穿、位都困难,他们又怎么自力更生呢?即使发动社会搞募捐,但对于那些灾情重、受灾面积大、灾民多的情况,仍是杯水车薪。从政府这一头看,当前各级财政都比较紧张。如我省财政所列额度不过50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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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是救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社会各界和灾区群众关注的热点。2012年,湖南省民政厅首次试点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将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纳入社会化发放试点范围,经过一年的试点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3年,湖南省民政厅在总结上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试点工作力度,明确规定将全省半数以上的县(市、区)纳入社会化发放范围,并对试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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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海南省民政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救灾款物发放工作。一是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扎实做好救灾款物发放工作。二是规范救灾款物发放程序.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数量要以村委会为单位进行公示,做到账目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分配方案公开和发放程序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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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冬春救灾资金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盟市对各旗县资金发放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各地采取边查、边改、边教的形式,对冬春救灾资金的下拨、使用、组织发放、监督等情况进行了自查,截至5月底,已全部完成了自查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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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各盟市实际低保人数、地区人均财力状况.及时拨付各盟市第四季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65亿元.确保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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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国家,每年因灾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巨大、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救灾工作,每年都下拨巨额的救灾资金。救灾款是党和政府为救助灾民、解决灾民基本生活困难下拨的专款,是灾区群众的“救命钱”。但是,救灾款在一些地方不能及时足额兑现甚至被挤占、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救灾款不救急的问题成为困扰救灾救济工作的一大难题。为保证救灾款及时足额地发放到灾民手中,专款专用,近年来·些地区陆续建立了救灾款专户管理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是新时期民政部门根据救灾工作内在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切实转变救灾工作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江西在这项工作中的探索和已取得的成功经验,值得其他省、区、市借鉴和学习推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