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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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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58例受害者索赔心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强 《法医学杂志》1996,12(2):91-92
损伤后索赔心理普遍存在于伤害纠纷案件中,是受害者所具有的一种心理特征。本文从法医验伤门诊中对458例受害者伤情检验统计分析和个别案例研究,探讨了受害者伤后索赔。C理产生、发展和转归,说明心理方面的致病作用,强调了受害者心理获益机制给法医伤情鉴定带来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法医在验伤鉴定过程中,最棘手的问题莫过于损伤与疾病混杂在一起,需要严加区别。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遇到某人原来没有发现过有某种疾病,或者不自觉有某种疾病,于受伤后发现有某种疾病存在,这就要求法医对损伤与疾病的关系作出鉴定。在鉴定过程中,法医首先应查明是否有疾病存在,不要把伤误诊为病,也不要把病误诊为伤。对  相似文献   

3.
丽水地区的遂昌、丽水、龙泉、青田和庆元五个县法院,自一九八五年二月起,相继开设了法医验伤门诊部(也有称法医验伤鉴定所),办理因各种纠纷造成的人体损伤的检验、鉴定。取得了明显效果,深受欢迎。 从一九八五年二月到十二月,五个县共检验人身损伤案八百五十九人。其中当事人要求验伤的六百五十二人,有关单位介绍检验的一百五十人,法院交付  相似文献   

4.
《法学》1989,(9)
在司法实践和法医验伤鉴定工作中,常会遇到有的受检人头部外伤不重,受伤当时无昏迷,不存在脑震荡,更没有颅脑器质性改变,只是头皮下有血肿,或者仅有点头皮挫裂伤,经治疗头部损伤早已治愈,然而,有的受伤者会出现一些官能性不适症状,长期服药不见根治,伤者及其亲属就向政法部门诉讼,要求从严处理对方,给案件的处理添了不少麻烦。本文将结合几个活体验伤鉴定案例,对这类现象谈一些看法,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5.
法医门诊建设与发展的理论探索常林,王宁敏法医门诊是指法医在医院或鉴定室对不住院的伤者进行法医学鉴定或协助诊疗。法医门诊是运用医学和法医学理论和技术直接为司法实践服务的社会窗口。可以说在司法领域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据文献报导国外已有法医门诊的形式。作者...  相似文献   

6.
2000例法医门诊案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法院在处理伤害赔偿案件时,常苦于无可靠的检查结论,无合理的治疗用药标准。开设法医门诊和设立司法病房对解决上述困难提供了行之有效的途径。现将1985年12月至1986年12月接诊的2000例检查情况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7.
《法医学杂志》2006,22(2):M0002-M0002
为配合司法部实施对全国司法鉴定行业的管理,加强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拟于2006年举办下列不同专业的短期培训班。培训内容如下:法医临床及法医病理专业:人体损伤程度及人体伤残程度鉴定标准的理解与适用;常用实验室检测方法、结果与评价;医疗纠纷鉴定程序、内容和方法;法医病理学鉴定常用标准的理解与适用;颅脑损伤及其成伤机制。司法精神病学专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质量保证体系;鉴定标准的理解与适用;鉴定方法与结果评价;新理论、新方法、新进展;难点和热点问题讨论。法医毒物化学(血液酒精测定):相关标准解读…  相似文献   

8.
《法医学杂志》2006,22(1):27-27
为配合司法部实施对全国司法鉴定行业的管理,加强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拟于2006年举办下列不同专业的短期培训班。培训内容如下:法医临床及法医病理专业:人体损伤程度及人体伤残程度鉴定标准的理解与适用;常用实验室检测方法、结果与评价;医疗纠纷鉴定程序、内容和方法;法医病理学鉴定常用标准的理解与适用;颅脑损伤及其成伤机制。司法精神病学专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质量保证体系;鉴定标准的理解与适用;鉴定方法与结果评价;新理论、新方法、新进展;难点和热点问题讨论。法医毒物化学(血液酒精测定):相关标准解读…  相似文献   

9.
法医检案过程中,除致死性损伤(主要损伤)外,经常可见其他损伤,称这类损伤为附加伤。按照附加伤形成的时间分类为生前附加伤和死后附加伤。  相似文献   

10.
王学文 《证据科学》2002,9(3):153-153
某男,27岁.1996年6月24日被他人用手、木凳等致伤头面部、颈部及四肢.当时无明显的窒息征象,仅吞咽时感咽喉部疼痛明显.次日到当地法医门诊验伤,门诊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指定在一地级医院治疗.出院后一月余,仍觉咽喉部疼痛,反复检查均未发现相应的病灶.遂进行X线颈部摄片,摄片发现舌骨体横形骨折,折端向上轻度移位.本案在处理过程中要求进行损伤程度鉴定.  相似文献   

11.
头部外伤致严重颅脑损伤或引起脑干血管畸形破裂出血在法医实践中可见,但严重颅脑损伤治疗好转后突发脑干血管畸形破裂出血在法医文献中尚未见报到道,现报道 1例。 1案例   某男, 32岁, 1999年 12月 19日因车祸致头伤,伤后昏迷,在当地医院急行清创缝合术,当天转华西医科大学附一院神经外科治疗。门诊 CT示“双额叶脑挫裂伤,硬膜外及硬膜下血肿”,入院后立即在全麻下行开放性颅内伤、双额极脑挫裂伤清除,脑内血肿清除,颅底硬膜修补术。诊断:开放性颅脑伤;双额叶脑挫裂伤;脑内血肿;颅骨骨折。因病情好转于 2000年 1月 18…  相似文献   

12.
某男 ,2 7岁。 1996年 6月 2 4日被他人用手、木凳等致伤头面部、颈部及四肢。当时无明显的窒息征象 ,仅吞咽时感咽喉部疼痛明显。次日到当地法医门诊验伤 ,门诊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指定在一地级医院治疗。出院后一月余 ,仍觉咽喉部疼痛 ,反复检查均未发现相应的病灶。遂进行X线颈部摄片 ,摄片发现舌骨体横形骨折 ,折端向上轻度移位。本案在处理过程中要求进行损伤程度鉴定。讨 论1.由于舌骨特殊的解剖位置、解剖结构和较弱的保护层 ,在法医病理学上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其骨折的形成对于颈部是否遭受暴力作用具有很高的诊断价值。当…  相似文献   

13.
附加伤的分类及法医学意义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法医检案过程中,经常会在致死性损伤(主要损伤)之外,发现其他形式的损伤。这些损伤的作用方式、形成机制、成伤的目的各有特点。笔者试着将这些损伤定义为附加伤,再按照损伤形成的时间分为生前附加伤和死后附加伤,并总结其法医学意义。  相似文献   

14.
<正>中国法医学会计划于2013年召开"第九次全国法医学术交流会"。这是学会进行换届后举行的首次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交流内容涵盖法医病理学、法医损伤学、法医临床学、医疗损害鉴定、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学、法医人类学、司法精神病学以及其它相关或交叉学科。会议面向全国征文,相关事宜如下:  相似文献   

15.
机械性损伤受伤时间推断的法医学研究进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在机械损伤研究中,区分生前伤、濒死伤或死后伤,推断伤后存活的时间,是极为重要的课题之一。它对于法医工作的案件侦破和事件重建(Reconstruction of event)等均有重要意义。传统的法医学检验中,主要根据损伤局部有无出血,创口哆开程度,镜下有无炎症细胞浸润等生活反应,来判断生前  相似文献   

16.
张立岩 《法医学杂志》2011,27(4):319-319
1案例 齐某,男,30岁,某日被他人打伤头面部。伤后因唇部、牙齿等处损伤,赴当地卫生所进行简单处置后即回家.后因面颈部出现肿胀并逐渐加重.伴疼痛加剧,于伤后9h前来验伤。  相似文献   

17.
张亚峰 《法医学杂志》2000,16(3):155-156
法医门诊自八十年代中期诞生以来,至今已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目前活体损伤鉴定是法医门诊鉴定的主要内容。其鉴定结论直接影响着司法机关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及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法医门诊具有提前介入、能看到新鲜损伤、能掌握第一手资料等优点,但同时也具有占有材料少、不能全面了解案情的不足,或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导致错案的发生。现将作者近年来复鉴或参与复鉴的案例予以分析,以寻找发生错案的原因,提出门诊鉴定中应该注意的问题。1材料本文所涉及的463例法医门诊鉴定,是本院技术室1994~1998年度所…  相似文献   

18.
<正> 为交流全国法医、法化工作的新进展、新成就,中国法医学会将于年内召开第三届全国法医学术论文交流会。这次会议将报告全国法医、法化工作者近年来在科研、办案、教学等各个方面的新技术、新经验。内容包括法医病理损伤、法医血清物证、法医人类学、毒物化验、临床法医学以及司法精  相似文献   

19.
目的 探讨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颈部血管破裂伤伤情鉴定时的条款适用。方法 收集本鉴定中心于1986—2020年期间受理的256例涉及颈部血管破裂的伤情鉴定案例(219例行法医病理解剖,37例行法医临床检验),解剖案例采用SPSS22.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验伤案例则严格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新确定条款适用。结果 颈部血管破裂致死类型及其破裂部位(单、双侧)、破裂程度(完全或部分)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静脉破裂与动脉破裂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而性别、年龄的差异则无统计学意义。结论 综合临床救治、案例实证、应用实践分析,建议颈内动脉、颈内静脉破裂评定为重伤二级,颈外动脉破裂评定为轻伤一级,颈外静脉、椎动脉破裂评定为轻伤二级。  相似文献   

20.
论中国古代法医学的领先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古代的法医学成就辉煌,在世界上占据过领先地位,并对世界法医学的发展作出过很大贡献。本文拟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发表自己之管见。l中国古代法医学领先的主要表现中国古代法医学起源早,发展快,在许多方面都曾在世界上占据过领先地位。法医学在司法上的运用占领先地位。首先中国早在先秦时期,法医就成了司法工作的一个部分。有关人员要检验伤、创、折、断等各种损伤,以便作为司法的依据。《礼记·月令·孟秋之月》记载说,到了秋天,司法官除了要“修法治,缮囹圄,具桎梏,禁止奸慎罪邪务博执”以外,还要“命理瞻伤、察创、视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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