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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它是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我国三大诉讼制度中第一次明确规定了被告的举证责任。这一制度的确立对于实现行政诉讼的目的、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防止其实施违法行为和滥用职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补充和弥补了《行政诉讼法》对举证责任的不足,本文在此基础上从行政诉讼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角度进一步进行分析,探究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  相似文献   

2.
通过偶遇抽样的调查方式概括性描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行政诉讼的认知状况,可以借以折射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情况。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虽然内心抵触行政诉讼,但对《行政诉讼法》实施效果的评价最高,对《行政诉讼法》的前景亦最乐观。《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不仅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行政机关能够应对《行政诉讼法》的要求,行政诉讼制度先行的立法路径值得肯定。  相似文献   

3.
自《行政诉讼法》颁布20年以来,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行政诉讼法》里面已经有许多的规定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了,因此,《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和完善势在必行。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的主要问题表现在:现行行政诉讼法的一些基本的原则和制度缺失,对行政诉权的规定比较严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规定不合理等等。在修改行政诉讼法的过程中,必须致力于消除或减少影响行政诉讼良性运作的机制问题,把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为行政诉讼营造宽松的司法环境。  相似文献   

4.
一、修订导向《行政诉讼法》是行政诉讼活动的基本制度规则。《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应当按照科学的新发展观审视和设计行政诉讼制度,力求最大程度地消除旧发展观及其政府作用的影响。修订《行政诉讼法》工作的基本着眼点,应当把处理政府发展措施引起的行政争议作为重心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诉讼法》并没有禁止行政诉讼和解。行政裁量是行政诉讼和解的规范基础。基于实践的需要,可以在不修改《行政诉讼法》前提下,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法,借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支持行政诉讼和解,并使之成为其合法性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的人本主义之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中国的行政法治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人本主义是行政诉讼制度建立和运作的价值基础,行政诉讼以限制、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为其宗旨和归宿,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受案范围,应视为对公民权利予以保护的最低界限,受行政行为侵害的而又未被法律所明确禁止的公民权利,均应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  相似文献   

7.
刘毅 《法庭内外》2021,(3):43-45
行政诉讼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行政诉讼作为一种诉讼形式,亦有其自身的规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49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8.
现行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相关规定主要集中在《行政诉讼法》、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规定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中。这些证据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法》修改八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标志着当代中国"人治时代的终结"和"法治时代的开始",意味着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1〕中国的《行政诉讼法》还创造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在世界范围内拥有良好声誉的制度,这一成绩足可珍视。因此,在修改《行政诉讼法》的过程中,应当在坚持保留现行《行政诉讼法》精髓的基础上,结合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不科学 ,且受案范围过窄 ;学术界对行政诉讼存在受案范围的原因的阐释不能构成行政诉讼存在受案范围的原因 ,应该说 ,这是行政诉讼制度初创时不完善的产物 ;应当以科学的方式重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1.
在行政诉讼的管辖中,行政拘留是否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关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管辖规定,国内许多著名专家与学者对此持肯定观点,司法实践也基本如此。然而,通过透视其赖以产生和存在的法学理论基础及现实的法律依据,不难发现,二者其实互不包容,即行政拘留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之范畴,单一的行政拘留案件只能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军队如何适用《行政诉讼法》,军内可否适用《行政诉讼法》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引起了军内外学者广泛的关注。本文拟就军事行政诉讼的理论界定、军内是否适宜行政诉讼制度以及《行政诉讼法》对军队的效力问题,作一初浅探讨,以期引起对军事行政诉讼问题的足够重视。  相似文献   

13.
李劲 《行政与法》2006,(3):80-81
诉权是当事人为保护其实体权益或者确认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请求法院以国家审判权的名义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权利。我国《行政诉讼法》设置的行政诉讼的门槛包括起诉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诉行为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诉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起诉人认为所诉行为侵犯其自身的合法权益。现有的行政诉讼起诉条件不利于行政诉权的行使,因此,应当修改《行政诉讼法》,通过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等方式以实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  相似文献   

14.
修改《行政诉讼法》首先要确定行政诉讼的目的,即如何在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权益与监督行政机关三者之间作出抉择。虽然三者均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目的,但无疑保护公民权益应作为行政诉讼的主要目的和根本目的。因为《行政诉讼法》不仅应宣示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性,更关键性的是在行政诉讼具体制度的安排上体现和落实这一主要目的,解决目的多元带来的制度困惑和实践难题。  相似文献   

15.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但对于原告的举证责任则未作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解释》)、《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证据规定》)等司法解释则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行政诉讼原告的举证责任制度。从诉讼法理论和行政诉讼的特点来说,由原告承担一定范围的举证责任不但是必需的。而且也符合行政诉讼的规律。由于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对于原告是否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及其如何承担举证责任均有不同的认识,笔者认为对此问题有展开讨论的必要。  相似文献   

16.
预防性行政诉讼容许性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防性行政诉讼是包括预防性停止作为之诉、预防性确认之诉在内的一种事前的权利保护机制,它对传统的行政诉讼是事后权利救济机制的观念构成挑战。尽管,以"行政行为——事后审查"来理解行政诉讼的观念仍极具影响力,但不管在学说上还是实务中其都已不再是没有例外的原则。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解决行政争议"的规定较之于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更为开放,为预防性行政诉讼提供了规范基础。但即使预防性行政诉讼在现行《行政诉讼法》下存在可能性,其在实践中的展开还有赖于实体行政法律的发展和相对人权利的充实。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法》继《民事诉讼法》之后也确立了第三人制度。《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但该规定未能给行政诉讼的第三人下一个比较确切的定义,只是确立了行政诉讼第三人的两个内在因素,即“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和充当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只能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显得内容单一、原则,具体操作性不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有部分条款涉及了第三人问题。  相似文献   

18.
《中外法学》1990,(4):34
<正> 我国较早从事行政法学教学和研究的青年学者、北大法律系行政法教研室负责人姜明安继他的《行政法学》、《行政法概论》等著作之后,最近又推出其新作《行政法与行政诉讼》。该书紧密结合刚刚通过的《行政诉讼法》,反映了姜明安同志最近几年在行政法学领域辛勤耕耘取得的新成果。该书探讨了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历史发展,较系统地研究了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司法,行政责任、行政法制监督以及行政诉讼的理论与实  相似文献   

19.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和根本要求。随着《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颁布施行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我国的法治进程不断加快,行政机关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在行政诉讼法中改变了过去“不应诉、不举证、不出庭”的“三不”现象。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笔者通过本院五年来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反映出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能上的三大进步。  相似文献   

20.
我国《行政诉讼法》明文规定了"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并且对行政机关与公民的和解也未作规定,然而实践中和解普遍存在。行政诉讼和解存在的有力依据为:现代公共行政已从权力中心走向服务中心和行政裁量权的广泛存在.本文首先考察了国外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进而分析了建立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理论可行性和现实可行性,最后提出了我国行政诉讼和解成立的具体法律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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