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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是国家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律,属于国家二级大法,它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最核心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由于民法内容非常庞杂,学习时有些概念容易混淆,本学习辅导将有些疑难问题简单作一介绍,希望对初学者有所帮助。一、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民法调整两类社会关系,即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它的范围非常广泛,民法并不调整所有的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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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对个体户、经济组织和法人的一体化作一简略探讨.从调整经济关系,执行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讲,经济法和民法都属于经济法.由于经济关系领域分宽广,根椐经济关系的可划分性,经济法和民法又分别成为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经济法与民法的最大区别在于,民法把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作为主要内容,经济法则把调整范围确定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公民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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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传统民法认为:人身权与人的生命紧密相联,不能继承。法律对人身权的保护也仅限于生命存续期间。反映在民事诉讼上,除了对著作权有特殊规定外,有关人身权的民事诉讼,如果原告人死亡,案件就自然终结。对此,笔者不敢苟同,我们认为人身权的保护期限应及于公民死后,理由如下: 第一,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往往是涉及财产关系的人身关系。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产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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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指民众的风俗习惯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俗是从世代相传的经验中发展起来的 ,民法的源头在于民俗。民俗直接影响着民法的产生与发展、内容与形式 ,是民法的精神依归。民法取代民俗 ,其根本动因归属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此外 ,民法的产生还受到民族矛盾、文化矛盾等多种综合矛盾的作用 ,是民俗无力驾驭、控制调节社会矛盾的结果。对利益冲突的调和 ,民法比民俗更具确定性和可操作性。民俗是一种历史的文化积淀 ,它产生于遥远的古代 ,绵延于现代文明社会 ,今天 ,它仍不失为研究民法时不可忽视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从这独特的视角可以揭示民法的起源、本意和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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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实质是民事合同关系。这目前还没有引起理论界的足够重视 ,以致于在处理某些问题时无据可引 ,危害难免 ;按合同法则调整高等学校与公民、法人和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 ,有利于推动和保障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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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汉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6,(12)
各位代表: 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制定民法是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对于保障公民和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适应改革、开放、搞活的需要/加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五十年代,全国人大常委会曾着手起草民法。1979年,法制委员会专门组成民法起草小组,到1982年起草了民法草案四稿。由于民法牵涉范围很广泛,很复杂,经济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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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握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起源与演进规律,应当从纵向上把握人类社会精神文明潜在的始点、它从物质文明中分离出来的现实的始点、它自身成型的始点和达到崭新高度的始点。 1 人类社会精神文明潜在的始点,必须追溯到人类社会的第一个时代。文明时代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现象。在它之前,曾经经历过人类社会的诞生和此后几百万年的漫长岁月。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认为,摩尔根是第一个具有专门知识而想给人类的史前史建立一个确定的系统的人。按照摩尔根的历史分期法,人类社会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时代,即蒙味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而蒙味时代则是人类社会精神文明起源的始点。因为“人是起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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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理解《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应弄清楚其中的四个问题: 1.什么是“调整”这里所说的“调整”,是法律用语,指法律对某种社会关系及当事人的地位加以规定,并确定这种社会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即按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允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 2.什么是平等主体首先,是明确什么是主体。民法所称的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民事法律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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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所领导的劳动人民在社会中实现自己的统治权的社会结构。它同制定和执行确定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方向、内容和目标的政策相联系,以统治权概括和调整着各阶级之间、社会集团之间、国家和民族之间,社会、集体和个人之间正在形成的全部关系。“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发展苏联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方向,即使公民更加广泛地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事务,完善国家机构,提高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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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制定与实施 ,标志着我国因国家权力违法行使而导致的赔偿责任正式确立。然而 ,由国家合法行使其权力而给一般公民、法人等造成的损害补偿问题尚待解决。故我们有必要对我国行政补偿制度几个问题作一探讨 ,以利于完善行政补偿立法。一 关于行政补偿制度的涵义与特征行政补偿制度 ,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政行为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 ,由行政机关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制度。它是国家调整公共利益与私人或团体利益 ,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关系的必要制度。从严格意义上讲 ,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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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是一个历史范畴,它在社会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上产生,也将随着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高度而消亡。在人类社会开始后的漫长岁月中,并没有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原始公社的成员,在劳动中只有简单协作和以性别、年龄为基础的自然分工,他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在生产力十分低下的情况下,人们通过采集和狩猎获取的物品,除维持自己生存需要以外,没有剩余产品同别人交换。到了原始社会末期,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产生了劳动的社会分工和交换。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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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期中国公民意识的良性构建——以社会生活各领域关系为视角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意识以公民为基点对公民与国家之间关系做总体概括。随着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成绩的取得不能淹没问题的存在。近年来不断发生的突发群体性事件以及各类社会问题的产生显示了当代中国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社会排斥、消极公民、政治冷漠等与公民意识相关的问题。按照公民意识的经典理论,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关系的扭曲与不和谐。对此,只有以协调社会生活各领域关系为基点,采取相应措施使市场领域、国家领域和公共领域和谐共处,才能构建良好的公民意识现状,为提高政府的综合治理水平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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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名誉是对公民个人的素质、品德和才能、信用等方面所综合做出的社会评价。名誉直接关系到公民个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尊严,关系到他人对该公民的信任和尊重的程度,关系到公民民事权利和其他权利的得失。如果一个人社会评价受到歪曲,就会对他在民事交往或其他社会活动中产生不利的影响。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也和公民一样,其名誉就是在它的整个活动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反映了社会对该法人信誉、经营目的、产品等方面的总的评价。法人名誉与其财产利益关系极大,往往对法人的生产经营状况、经济效益发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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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被形象地称为“社会生活的圣经。”2002年12月23日,民法草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我国公民、法人权利保护的宣言书,在我国法制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