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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配偶一方死亡后夫妻财产的继承问题,还存在着一些争论。有些同志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继承,在配偶一方死亡之后只能全部归另一方所有。我院学报一九八一年第二期所载温卓文同志的《我国继承问题初探》一文,就代表了这种观点。文章说:“我国新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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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只是继承权利的转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有这样一件继承案件:被继承人杨某夫妇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杨强已婚并有一个十九岁的女儿,二儿子杨军一直未婚。一九八四年十月和十二月,杨某夫妇先后因病去世,遗下银行存款八万元。一九八五年一月,大儿子杨强也因车祸不幸去世。由于杨强的妻子陈娟及女儿杨兰同杨军在如何继承被继承人遗留的八万元存款的问题上意见不一,(?)于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判决:八万元遗款由杨军继承四万元;应由杨强继承的四万元系杨强与妻陈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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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变化.附着了财产权益的各种形态的继承标的不断涌现。这些标的完全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实体物.也不同于知识产权中的无体财产权.给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带来了全新的课题.公证员对这些标的能否被继承也存有很大的争议。这里举几例:南京市的助力车牌照和上海市的机动车牌照能否被继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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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继承与股东资格继承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公司法》第76条的规定应该解释为对死亡股东继承人股东资格的取得而设。可以认为,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若公司章程没有相反的规定,其继承人或继承人的代理人可以马上向公司申请办理股东变更手续。为此,我国公司立法应该进一步明确公司有义务在合理的时间内办理股东变更手续,否则推定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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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继承公证不是办理房产继承登记的法定要件,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实房产因继承发生所有权转移的证据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并无不当。案号一审:(2011)章行初字第22号二审:(2012)赣行终字第13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