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示范法草案学者建议稿   总被引:31,自引:2,他引:29  
20世纪70年代美国公布的《公平信用报告法》和德国黑森邦1970年的资料保护法分别拉开了美、欧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序幕,随后有二十多个国家相继完成了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在1980年OECD通过《关于隐私保护和个人资料跨国流通指针》后,欧洲议会、欧盟以及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地区组织先后出台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公约、指令和指南,这些国际文件将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迅速推向了全球。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之要旨,固然在于自然人人格利益的保护,但同时,个人信息作为信息社会的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尤其对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来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故此,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另一要旨是规范个人信息的商业利用,尤其是国际贸易中个人信息的跨国流通。本刊推荐的这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建议稿》挣脱了美国分散立法模式的束缚,取法德国模式进行统一立法,较好地为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利用提供统一的行为规范。同时,扬弃了美国的隐私权理论而将权利基础定位在人格权理论之上,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找到了适合我国法律体制与人格权观念的立足点。在国际贸易方面,做到了既兼顾个人信息的合理流通,又加强了我国对个人信息资源的合法保护。  相似文献   

2.
由国务院信息办委托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成立课题组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近日出台。该建议稿目前已递交国务院信息办,将进入立法阶段。在《个人信息保护法》中,个人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医药档案、职业情况等,都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该法一旦正式出台,侵害他人信息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是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张春波 《中国审判》2021,(17):16-21
历经三次审议,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并定于2021年11月旧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立法,也是网络安全法治建设的重要立法。  相似文献   

4.
随着信息产业的发达与互联网用户的迅猛增长,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技术使得收集、储存、传输、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极其容易,个人信息很不安全,个人信息在信息时代面临着一系列危机。本论文通过对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立法研究,分析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民事立法的不足之处,最后指出我国应该加快立法,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从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相似文献   

5.
政府巨型数据库时代的公民隐私权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已经进入政府巨型数据库时代,政府掌握着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但是,当我们开始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时候,却没有人注意到政府巨型数据库可能对公民隐私权造成的危害。历史上,政府巨型数据库对公民隐私权的潜在危害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世界范围内,个人信息保护逐渐成为宪法隐私权的一部分,个人信息保护法与宪法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密。这一发展又促使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政府巨型数据库的规制越来越严格,对个人的保护越来越完善。我国在进行相关立法时必须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弄清楚我们的政府巨型数据库的运作情况及其对公民隐私权的影响。我国在确立宪法隐私权的同时还要处理好个人信息保护法与宪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个人信息已经突破传统人格权的范畴,成为具有商业价值可供流通的标的。目前,我国个人信息大范围泄漏事件时有发生,黑色产业链已经形成。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立法方面仍然进展缓慢,现存立法的碎片状况加剧了信息保护实施的不确定性。作为大陆法系的典型国家,德国《联邦信息保护法》已经走过了40年的历程,先后经历过3次大规模改革。在其发展过程中,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和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呈现出良性互动,成为推动德国个人信息保护发展的重要力量。以3次立法改革为视角,研究德国个人信息立法的发展历程,以期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提供域外经验。  相似文献   

7.
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齐爱民 《河北法学》2008,26(4):15-33
中国在社会信息化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制环境依然很严峻。目前,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任务已经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然而制定符合中国实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并非易事。自律机制是美国保护个人信息的基础机制,发挥了良好的社会功用,但它并不适合我国。欧盟"资料保护"制度的基本经验告诉我们,个人信息保护关涉基本人权,应由立法进行。我国宜借鉴安全港模式,积极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同时倡导行业主动采取自律手段保护个人信息。我国台湾资料法可谓兼顾中西的一个尝试,对我国大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有直接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8.
敏感个人信息因其对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极端重要性,需要特别的法律保护。我国现行立法对敏感个人信息的特别保护存在制度供给不足。《个人信息保护法》虽秉持对一般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区别规制的立法思路,但有关敏感个人信息特别保护的规范较为简略。从我国敏感个人信息保护的实践需求及域外立法经验来看,敏感个人信息保护在"知情同意"的适用、法定处理事由的明确、技术治理的实现、损害认定的完善等方面应有区别于一般个人信息保护的特殊制度逻辑。相应地,敏感个人信息保护也应有区别于一般个人信息保护的特殊规制策略。  相似文献   

9.
姚岳绒 《政府法制》2012,(18):28-29
英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以及法制建设有着良好的传统,其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进程别具一格,以隐私立法保护起步,集大成者是一部统一的《数据保护法》。虽然与德围同为欧盟成员闻家,共同接受欧盟数据保护指令的约束,但其个人信息保护法又显然有别于德同的统一立法框架与内容。  相似文献   

10.
《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数字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它采取了将个人信息权作为新兴公法权利的思路,确立了完整的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体系,在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上和《民法典》一起形成了公私法共同协力的进路。《个人信息保护法》以权利束的方式规定了个人信息主体的知情权、决定权、查阅权、复制权、更正权、删除权、可携带权和信息权利救济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从立法依据、权利体系、条文设计和规制措施上都体现出鲜明的公法属性,这也可以从基本权利的双重面向和个人信息国家保护义务得到理论上的证成。这部法律是数字时代公法秩序的基石,它对公法边界的形塑仍需通过其实施来确立。  相似文献   

11.
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今天,随着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个人信息已经不仅是公民人格利益的体现,其身上还承载着工具价值甚至是商业价值,个人信息的不当使用势必会给公民个人带来不同程度的侵害,这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利益、基本人权,也违背了我国向信息社会迈进的伟大进程,因此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刻不容缓。然而,在我国这样一个法治社会,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现状不容乐观,仍旧以间接保护的方式对个人信息予以勉强的保护,没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仅有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刑法规定也是作用有限。在这样一种立法现状下,本文倡议通过建立以基本法、专门性法律、刑事法律为构架,通过不同层次和功能的法律对个人信息予以不同方位的保护,以期形成系统性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完善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相似文献   

12.
张硕 《法制与经济》2013,(12):25-26
随着网络技术在社会生活中的普及及其高速发展,传统隐私权不断向网络领域延伸,而我国在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相关的立法规定少,导致网络上的侵权现象屡见不鲜又得不到有效的规制。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呼之欲出的背景下,文章结合国外的规制模式,针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总结出目前我国对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以及其他规制措施。旨在完善我国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不足,并为立法提出具有理论性和操作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朱腾飞 《中国律师》2023,(11):78-80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个人信息保护法》首次从立法上确立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是时代的需求和历史的选择。但由于其规定时间较短,起诉人的顺位、管辖、起诉条件、诉讼请求、判决效力等问题是沿用传统公益诉讼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北方法学》2021,(1):38-45
个人信息的重要性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凸显。《民法典》对个人信息权益的法律属性界定以及相应保护规定,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提到了一个新高度,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提供了重要的立法依据。但是,个人信息随技术变化还有许多方面不甚明确,适应这种变化的法律要求会不断提高。在《民法典》的视域下,不仅可以看到要保护哪些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属性和实施保护的基本取向,还可以发现构建以《民法典》为基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将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特别要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进程。  相似文献   

15.
《法治与社会》2008,(10):80-80,F0003
据了解.中国拟立法保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目前已呈交至国务院。最近,关注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湖北省民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艺不断寻找相关的保护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6.
保护范围如何界定 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难点之一,在于个人信息的定义和范围,随着技术发展,个人信息的定义也随之不断变化. 很长一段时期,我国把公民的个人信息作为隐私权的一部分来保护.直到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个人信息"首次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正式出现.  相似文献   

17.
《法治与社会》2008,(10):80-80
据了解.中国拟立法保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目前已呈交至国务院。最近,关注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湖北省民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艺不断寻找相关的保护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8.
日本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及启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谢青 《政治与法律》2006,(6):152-157
信息化时代导致的个人信息被恶意利用的事件频发。2005年4月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经过两年的预备缓冲期后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该法以OECD的8项原则为基础,借鉴了欧盟的立法模式,在实质上又采纳了美国立法的诸多规定,不论从体例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是一部比较成熟和完备的法律,值得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中予以借鉴和吸收。  相似文献   

19.
个人信息的私法保护路径对于有效保障民事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十分重要;《个人信息保护法》本身包含大量的私法规范、制度和原则,因此需要从体系化的角度与《民法典》作关联解读与适用.由此,需要充分认识到《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之间的内在密切关联,正确看待二者的关系.《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私法规范构成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在后者有明确规定的时候应优先适用,而在其没有规定的时候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则.在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适用中将二者割裂甚至对立起来的观点或者对《民法典》采取排斥封闭的态度,都会破坏法律体系的和谐和法律适用的统一,对个人信息保护来说也是不利的.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颁布实施的情况下,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利益衡量更显重要,主要体现为个人信息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数据利益之间的冲突与平衡。从法律依据看,我国法律文本中解决个人信息利益与其他利益冲突的规定主要体现为“数据条款”和“公共利益条款”。从司法实践看,公共利益界定的模糊导致了其与个人信息利益的紧张关系,公共利益代表机制的多元加剧了其与个人信息利益之间的冲突,且呈现出“重追责轻管理”“重刑轻民”、救济机制不畅等特点。实现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利益平衡,在解释论层面需要强化处理个人信息基本原则、保护责任机制和侵权法律责任,在立法论层面需要进一步明确界定相关核心概念、创新个人信息保护模式、建立专门个人信息保护机构以及健全个人信息权益救济规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