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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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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一点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公民知情权为法理根据,是现代民主法治发展的必然结果。目前世界上已有很多国家规定公民享有知情权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法或相关法律,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得以确立和健全,而我国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然欠缺,有待于立法的进一步确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政府等行政主体公开法定信息的义务,同时规定了公民知情权的救济方式,是我国公民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上的一次重大进步.本文以该条例的颁布为背景,探讨了知情权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并针对我国公民知情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应从立法方面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以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以信息公开法为核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是适应世界发展趋势的理性选择和顺应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路径。2003年"非典"、2008年"雪灾"等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持续关注,由此推动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进程。2008年5月1日,以建设"阳光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为宗旨的《政  相似文献   

4.
杨乾 《法治研究》2009,(11):100-104
信息公开是民主政治制度的实现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化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其目的在于增强政府行为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推进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本文提出了有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5.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国家机关依法定形式和程序,将其掌握的公共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或者依申请而向特定的公民或者组织公开的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和范围反映一个国家的政治民主和政治文明程度,反映其对公民知情权的保障水平。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国务院颁布,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施行3年有余。它使我国的政府信息从不公开到逐步公开迈出了可贵的一步.  相似文献   

6.
西方国家的行政公开不仅是政府工作方式的调整,而且是实现公共行政民主化运作的重大变革。行政公开立法作为保障公民参政和制约行政权力的制度安排,随着民主和民权运动的兴起在西方各国迅速发展起来。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信息公开制度的不断完善,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为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制度环境,保障了公民知情权的实现,使公民政治参与制度化、法律化,并且有助于塑造参与型公民的形成。  相似文献   

8.
信息公开与公民知情权的实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民主社会,知情权是一项基本权利,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内容,也是政治文明的题中之义。长期以来,我国对公民的知情权不甚重视,也缺乏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在经历过SARS流行的灾难后,这一问题已开始引起各方面的关注,有关立法也在抓紧进行。要改变我国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整个社会的信息化,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实现,必须从观念和制度上进行深刻的变革。  相似文献   

9.
有关公民知情权的法律制度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情权是现代民主国家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在我国有关保障公民知情权的法律制度已初步建立。但是公民知情权宪法地位尚未明确;知情权法律保障制度还不能形成一个系统而完善的体系,其法律保障效力难以发挥。确立公民宪法和法律上的知情权,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是完善公民知情权法律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0.
刘辉 《行政与法》2009,(5):19-21
在世界范围内,由于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因素,各国政府均成为最大的信息所有者和控制者.然而,一个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各种经济实体的单个发展,这种发展需要政府将其所垄断的信息公开,这就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在于增强政府行为的透明度,从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因此,政府信息公开对经济转型期的中国加快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建设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论政务公开的法律体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政务公开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并已走上法治化轨道。政务公开的法治化,除制定必要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外,还须从四个方面完善立法,以建立政务公开的法律体系:一是在有关全社会和公民重大利益的法律中增设“公开”程序;二是建立健全国家公务员财产申报和公开法律制度;三是实行财政公开,健全公共财政,确保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公开透明;四是制定《个人隐私法》,完善商业秘密法,修改《保密法》,切实保障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12.
宋烁 《法学》2021,(1):91-104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在公民知情权基础之上,通过赋予政府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增强政府透明度,实现对行政机关监督问责。而政府数据开放兴起源于大数据技术驱动。数据资源的巨大潜力驱使各国政府借助信息技术,通过数据开放制度鼓励数据创新应用,挖掘数据价值,实现繁荣经济、改善服务、提升治理能力等增强行政效能的良好行政目标。二者在制度形成基础和制度目标上的区别,表明政府数据开放是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本质区别的独立制度。我国应选择政府数据开放制度单独立法的立法进路,而非将其融入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框架之中。  相似文献   

13.
赵晓芳 《法制与社会》2011,(13):171-171
当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生效时,公众期待《条例》的实施能够为公民对政府信息知情权提供法律保障。但是,《条例》实施以来,各地的“第一案”纷纷遭遇信息不公开、诉讼不立案的尴尬。  相似文献   

1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超 《法制与社会》2011,(13):153-15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的一个里程碑,填补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空白,但其仍然有自身的局限,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为此需要从思想、制度、实践、法律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15.
地方立法中征求社会意见阶段的工作是审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一个非常重要和必需的法定程序和步骤。近年来,为加强地方立法的民主科学和公开,体现民主开放的精神,在政府立法审查阶段,国家和很多省均实施了法律法规规章草案互联网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及对相应意见采纳反馈的方式,在法律程序上保障了社会各阶层及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这种做法对提高立法质量,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6.
随着法治国家的不断建设,人们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运而生.这体现了国家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它的颁布是对人们知情权的保障,是人们行使参与权的信息来源,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重要体现.但是这条顺应时代发展的法律制度并没有发挥其极致的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其在立法、执法等方面仍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介绍,谈谈现阶段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应该采取怎样的对策提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7.
赵君 《法制与社会》2010,(21):28-30
在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知情权及行政信息公开对于监督政府、加强民主、保障公民权利的更好行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一方面知情权在我国并未被宪法所确立,也没有完善的法律保护制度;另一方面政府作为最大的信息掌控者,在公开行政信息方面也不尽人意。行政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制约着公民知情权的实现程度,为了更好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构建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8.
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信息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而政府信息作为最重要的社会信息资源,为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实现及阳光透明政府的建设,理应公开为社会公众所共享。近年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发展比较迅速,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范围过于狭窄,公开例外信息规定不明确等。文章立足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现状及实践,对其进行详细分析,并力求提出切实合理的立法意见及建议。  相似文献   

19.
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国务院于2008年5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法律制度上对公民知情权做出明确规定。对保障我国公民的知情权将起到进步作用,是我国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大举措。本文试从我国保障知情权的现状分析,指出不足,并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如何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瑞典、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都运用了"例外规则"来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目前,我国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高层次的立法是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该条例中并没有确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因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是很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繁多且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借鉴外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中"例外规则"的运用,明确列举免除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此之外的政府信息都应当公开,从而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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