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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信贷资产证券化中的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相比传统的证券信息披露,信贷资产证券化中的信息披露无论是在特点、过程或内容上都存在很大的区别。本文从信贷资产证券化中的信息披露制度切入,分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中信息披露的特点、过程和相关主体的义务,并对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了一些意见。  相似文献   

2.
李健男 《时代法学》2011,9(6):90-100
资产证券化本身并非次贷危机的根源,我国应该继续推进资产证券化的进程。不过,次贷危机充分暴露了美国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的制度性缺陷:信息披露制度的长期缺失以及信息披露豁免滥用的可能性。对此,《多德一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个人消费者保护法案》进行了校正。应该结合美国的经验教训以及我国的实践。对我国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3.
张春丽 《法学》2015,(2):111-121
量化信息不足、信用信息模糊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错置凸显出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规则的主要问题——风险揭示不健全和风险预警缺失。这两大问题表明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规则对资产证券化功能的不适应,其背后蕴含着信息披露规则对资产证券化风险发生机制和风险传导机制的偏离。量化资产证券化杠杆率、评估发起人和证券化主体的信用扩张维度、准确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风险定价,既是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要求的逻辑根源,也是对证券化风险发生机制与风险传导机制的回应。所以,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规则的完善应以证券化风险约束为目标,既要完善基础资产、流动性安排和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规则,也要针对发起人和证券化主体的信用扩张,建立以风险预警为核心的信息披露规则。  相似文献   

4.
我国技术转让过程中存在着信息占有方未进行信息披露、披露不充分以及虚假披露等主要问题,严重影响到我国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我国应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立法为主要路径,强制信息占有方披露重要信息并规范其披露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市场配套机制,这样方能减少信息披露引发的技术交易纠纷。  相似文献   

5.
商浩文 《法学》2023,(4):63-73
为了有效惩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刑法修正案(十一)》因应新《证券法》中证券发行注册等资本制度改革,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作了重大修改。立法修改后,该罪的形式法益体现为信息披露制度,实质法益应界定为金融信用。在司法适用中,应以《证券法》规范等前置法为依据来确定其犯罪主体,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实质认定;在入罪判断标准上,应当依据不同的犯罪主体区分相关犯罪行为类型;直接责任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竞合时,应结合利益归属、是否利用支配力等因素确定直接责任人员及其刑事责任范围。  相似文献   

6.
陈向聪 《海峡法学》2012,14(3):78-85
我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在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方面实行了制度创新,实施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做法,形成了以自律性监管为主的模式,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在制度的完善方面,应建立多层次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完善强制信息披露的标准及规范性程度;适时出台自愿信息披露指引;制定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适度增加行政监管与司法监督;增加违法违规信息披露行为的处罚手段,加大处罚力度。  相似文献   

7.
资产证券化是当今世界蓬勃发展的一种以特定资产支撑证券发行的现代融资新技术。由于资产证券化运作机制的独特性,传统证券信息披露与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在法律体系构建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证券信息披露法定义务主体和法定义务主体构建都大大超越了传统证券信息披露法定义务主体的学理范围。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的重点已经不在传统的证券发行人自身信用方面,而是侧重于支撑发行资产证券的基础资产品质和证券化各个运作环节的信息披露方面,因此传统证券信息披露法定义务主体的理论对资产证券化运作中所包含的特殊法律关系和法定义务主体方面鞭长莫及,本文结合资产证券化特殊运作机理。重点对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法定义务主体理论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8.
美国证券法强制披露制度的经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证券法的强制披露制度从代理信息披露规则逐步演变为价值信息披露规则。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看 ,市场失灵说可能低估了市场机制的自我调整能力以及政府失灵的可能性 ;外部效应说可能低估了强制披露制度在信息生产中提供公共物品的比较优势。因此 ,适当的办法可能介于二者之间。集中于代理信息以及部分与证券价值有关的历史事实的有限强制披露制度可能更有效率。  相似文献   

9.
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纵主横辅”特性之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勇 《时代法学》2006,4(3):38-43
资产证券化的独特的运作机制决定了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与传统的证券信息披露有很大的不同,传统意义上的公司证券信息披露侧重于披露证券发行人自身整体信用状态,而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而不在证券发行人本身,而是侧重于支撑发行资产证券的基础资产品质和证券化运作环节的信息披露(本文称之为纵向信息披露),并辅之于发行资产证券发行人自身信用的信息披露(本文称之为横向信息披露)。此文试图围绕探讨和构建资产证券化特有的“以纵向信息披露为主与横向信息披露为辅”特性进行法律分析。  相似文献   

10.
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方兴未艾的金融创新涉及一系列尚待解决的法律问题,贯穿于该结构金融各个环节的客户金融隐私权保护与银行信息披露之间的矛盾冲突也日益显现。为促进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知情权应比金融隐私权处在更高的权利位阶上,但满足特殊目标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投资者的知情权并不能以肆意侵害银行客户的金融隐私权为代价。中国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商业银行法或者资产证券化的专门立法中建立起银行、客户、客户信息受让者之间的金融隐私权与信息披露的平衡关系,并建立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信息制度,在打通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实现全方位的信息监管。  相似文献   

11.
杨毅 《行政与法》2012,(12):50-53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与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保证。我国颁布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政府信息公开及其立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实践中,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问题,面临实际困难。国家立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是各国通例,由全国人大以及地方各级人大依法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势在必行。借鉴国外中央集中立法、行政程序法典和地方先行立法等立法,立足我国现实国情及现行立法体制,地方先行立法模式是相对适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可行选择。  相似文献   

12.
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作为卫生部监督管理餐饮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的一项重要举措已取得显著的成效,也成为我国建设法治国家、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一个具体着眼点。量化分级管理的信息公示作为一个重要的行政管理监管方法,有着其坚实的法理基础。本文从量化分级管理的信息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入手,从主权在民和公民知情权这两个重要理论方面分析量化分级信息公示的法理内涵,为加快建立诚信社会,落实我国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做贡献。  相似文献   

13.
与一般的信息公开不同的是,涉“商业秘密”信息公开关涉到公民的知情权与商业秘密拥有者利益之间的平衡。此类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关涉到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整体的发展,然而目前涉“商业秘密”信息公开在具体制度细节上存在一定不足,在体制上也存在一些需要克服的困难。以涉“商业秘密”信息公开的实证分析为视角,对此类信息公开过程中所遭遇到的困境进行贴合实际的分析与反思,并提出相应的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14.
通过15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刑事执法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内容、方式、时限、主体和监督救济渠道等相对完备的实施机制。但因为公安机关长期以来并没有信息公开的传统,要从神秘走向公开,还需要健全实施策略,改革公安机关信息公开法规的可操作性、公开责任的强制性、向公众公开的广泛性、公民知情权的可救济性。  相似文献   

15.
民生风险是指包括生产、生活在内的社会活动对民生可能造成危害的风险,规制民生风险的刑法就叫做民生刑法。食品安全问题是民生风险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制造(包括储存、运输等所有"食品入口"之前的环节)时难以避免的"工艺风险"、对食材配料定位不断变化的"认识风险"及生产和配料中的"人为错误"。其中"人为错误"是行为人能够或应该认识到并加以控制的对食品安全的侵害。而工艺风险和认识风险因难于预测、不易避免,其刑法适用尚待进一步探究,而不能简单地引入"风险"观念,通过加大打击力度、增设新罪来解决。民生风险和民生刑法的概念就避免了"风险"理论对刑法基本底线的违背,较好地把握了理论节度,成为规制食品安全较为合适的刑法指导性理念。  相似文献   

16.
证券监管机构基于惯性和信息披露公平性等的考量,对网上证券信息披露采行"类推监管",但"类推监管"仅是一种过渡性的监管理念,随着信息化时代证券信息披露技术的不断发展,证券监管机构必须将其监管理念重塑为"网络导向监管",并以此构建信息化时代的证券信息披露制度,以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  相似文献   

17.
费长山 《时代法学》2010,8(2):30-36
人权原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确立,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和历史性进步。人权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具有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人权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具有抗衡权、正当程序实现权和保护请求权等应然权利。本文将人权原则理念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两者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以求达到人权原则对政府信息资源运用的理性指导与控制,进而构建政府权威信息源头地位。  相似文献   

18.
中国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环境分析及立法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健男 《河北法学》2004,22(12):27-31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领域最重要的金融创新。近年来,在中国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是,就资产证券化的现实法律环境而言,在证券化基础资产的转移、SPV的设立和定位、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和上市以及信用增强等资产证券化的各个环节中,还存在诸多的法律障碍或者法律的空白。为消除资产证券化的市场需求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紧张,必须尽快构建起一个既体现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规律,又符合我国国情的资产证券化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9.
岳冰 《行政与法》2014,(9):85-89
城投债是我国地方政府为规避《预算法》的规定而采用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企业债券的外观和政府债券的本质导致其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从长远来看,应赋予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的权力,但目前国家应认可城投债特殊的法律地位,并从监管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规范城投公司的发债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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