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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探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行政处理决定设定的行政义务的一种方式。目前 ,各国尚无将这种权力集中在一个国家机关手中的先例。在现代社会应当赋予行政机关较大的强制执行权 ,但应当限制行政机关直接强制的权力 ,行政机关应当尽量以间接强制的手段实现行政处理决定中的行政义务。我国正在起草行政强制法 ,确定行政强制的体制是其重点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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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查系指行政机关为达成特定之行政目的,所从事之各种资料搜集活动。行政机关于从事行政调查时,依据"职权调查主义",不受当事人主张之拘束,并承担调查事实之责任。惟有调查遇有困难,可由当事人依法律规定提供协助,但对事件之澄清责任仍应由行政机关承担。当事人若未尽协力义务,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否则不得强制其履行。任意性之调查行为不具处分性,无"行政执行法"之适用。间接强制之调查行为应属行政处分。违反此种协力义务者应受行政罚上之罚款作为制裁之手段,故不得再依"行政执行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接强制之调查行为属事实行为,但事先要求当事人接受调查之行为,应仍具处分性,应受"行政执行法"之约束。直接强制调查行为在法律保留之要求上较无疑义,惟调查时应遵守比例原则和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于从事行政调查时,法律若未有赋予其得强制进入之权限,则行政机关原则上仍不得采取强制进入之方式。行政调查于声请令状后皆可从事行政搜索,于个别法律之规定中,单独明定得声请令状实施行政搜索应有容许空间。有关临时进入检查,应践行通知之程序。惟基于较为重大之公益之考虑,且经事先通知将无法达到调查目的之情形,应可容许有不经事先通知之临时检查。倘当事人拒绝放行,须视此种调查是否有得直接施以强制力之规定而定,若法规允许,自得以强制力排除当事人之阻碍,否则仍只能以间接制裁之方式。当行政机关已进入关系人之场所实施检查时,不论是否以直接强制力进入,除进行相关检查外,原则上不得附带从事搜索行为,或对相关证据予以扣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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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所作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2011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在历经12年四次审议后,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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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强制立法中,行政强制执行模式、行政强制执行罚不超过“本金”制度、申请法院执行及其审查,体现了对行政强制执行的规范和监督。而执行催告、代履行、执行协议制度,则表现了强制执行的效率和对当事人权利的尊重。这些法律制度,有对多年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有对法律制度的创新。集中体现了行政强制执行的规范与效率基本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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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消防行政强制主要分为消防行政强制措施和消防行政强制执行两类。消防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强制传唤、临时查封、查封扣押等;消防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消防机构执行强制执行两类。通过强化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政府部门消防执法联动机制、加强社会宣传力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消防行政强制制度的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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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于中国《行政强制法》的出台这一立法背景所掀起的“行政强制法学”再一次理论研究的热潮,注意到《行政强制法》将以“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两大类强制行为为规制对象,而准确划清这两大行为之间的界线直接关系到具体法律的适用,通过对中外行政强制的法律制度及理论学说的比较研究,有保留地肯定了以“基础行为与执行行为分合说”为基础的“期待当事人的自我履行”的划分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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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基础上,本文通过对国外制度的得出一些良好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应该具备的要求.根据这些要求,本文对建构中的中国强制执行制度提出一些建议:主张在维持“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的框架下,丰富行政机关的一般执行手段,规范行政机关的执行程序;保持法院对直接强制和最终执行措施的主导权,强化法院的审查职能;同时赋予当事人和利益相关人在执行程序中的充分的异议权力和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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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强制执行已成为行政机关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管理所不可或缺的方式和手段。一般而言,行政强制执行就是指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国家行政主体所作出的,并且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由此可见.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的强制性是其本身所固有的,因而对相对人权利义务会产生重大影响;而如何在强制执行中兼顾效率与人权保护,选择何种行政强制执行主体模式即具体由谁来强制执行的制度就显得特别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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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履行一定国家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决定,而由特定国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达到履行目的的制度。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结果有两个:一是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二是在必要时由执行机关直接强制执行。一、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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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中国家的行政职能不断扩大,行政机关在国家管理和人民生活中地位日益加强。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而行政强制执行作为一种最严厉的行政手段,更应严格控制在法律范围内。为保证行政强制执行依法进行,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有专门的《行政强制执行法》。同时我国目前行政强制执行中非法越权,滥用职权的严重问题,也急需尽快制订一部《行政强制执行法》来加以规范。 一、我国制订《行政强制执行法》的必要性 1、法理上行政强制执行必须贯彻依法强制原则。行政法治要求行政机关的一切权力都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或规定。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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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以法院执行为主,以行政机关执行为辅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但由于已有法律对此划分得过于原则和宽泛,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带来了一些问题。回顾研究了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理论和实践,考察分析了国外行政强制执行的状况,在此基础上提出行政强制执行权配置的"公正、效率、协调"的原则,并具体提出了在法院和行政机关之间分配强制执行权的主张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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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行政执行法律是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的典型代表,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立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结合德国行政法学界的讨论与相关司法判例,解析该国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强制手段以及程序等问题,理清《联邦行政执行法》与《行政程序法》之间的衔接,具有借鉴意义。我国行政法学在法律技术方面深受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法学的影响,系统深入地理解德国行政执行法律制度,将有助于我国的《行政强制法》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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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立法若干争议问题之我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对《行政强制法(草案)》(三审稿)中存在的三项主要争议从实践层面进行了系统探讨。作者认为,行政强制设定权应配置给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但在条文表述上应修改得更加严谨;行政强制实施体制原则上应实现裁执分离,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后,应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并裁定,但一律由行政机关负责执行;行政强制基本原则应包括四项:行政强制法定原则、比例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和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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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六、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存在的问题与改革 近年,随着行政规制的泛滥,行政强制执行发展很快。从公民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的保障要求来看,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存在许多问题,应当引起注意。行政机关越来越多地享有直接或间接的强制执行权力。对人身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强制拘留、强制传唤和强制履行等。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制抵缴、滞纳金、滞报金、强制拆除、强制征收、强行退还等。行政机关直接或间接的强制执行在实践中已构成对公民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的严重威胁。严格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是防止和减少行政机关滥用行政强制执行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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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直接强制既是行政强制执行法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又是行政强制执行制度中最难以规范的问题,然而,行政直接强制程序的理论,尤其是行政直接强制程序的法律地位一直是行政法学界比较困惑的,在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法》即将制定之际,系统探讨这一问题是非常必要的。包括行政直接强制程序立法的现状评价、行政直接强制属性与程序性质确定、行政直接强制程序立法技术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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