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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97例杀人后自杀案件特点,为同类案件的法医现场勘验及法医学鉴定提供参考和借鉴。方法收集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参与鉴定的97例杀人后自杀案件,共死亡207人,其中加害人98名,被害人109名。对加害人、被害人双方的性别、年龄、关系及案发场所、死亡方式等方面的资料进行分析。结果上海地区杀人后自杀案件涉及的死者多为18~59岁青壮年,相互之间多熟识,起因多为家庭矛盾及感情纠纷;被害人女性为主,加害人男性居多;案发场所多为同一室内环境或相邻室内外;杀人多选择机械性暴力手段,而自杀则多采用自缢和高坠。结论上述关于此类案件的特点有助于法医在鉴定过程中对杀人后自杀案件做出快速、准确地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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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讨论发生在室内的且门锁无损的杀人案件。对于门、锁无损的杀人案,在实际工作中首先要把与被害人相识的人列入侦察视线。这已是我们常用的和有效的作法。笔者为论证这套作法的可行性及注意的问题,统计并分析研究了36例案件。1990年——1994年长春市内五区共发生杀人案502起,其中发生在被害人住所,而现场入口的房门门锁无损坏的杀人案有36例,占发案总数的7.2%。36例案件已经破获24例,破案率为66.5%。24例案件中罪犯与被害人双向认识(下称双识)的有18例,占75%;罪犯单向认识被害人(下称单识)的有5例,占20.8%;罪犯和被害人陌生(下称陌生)的有1例,占4.2%。从统计数字上看,门、锁无损杀人案双识的概率75%是比较高的,也就是说我们长期以来总结的经验,此类案件侦破从双识人下手的作法是基本正确的,但另外25%概率的存在,也告诫我们非双识人作案的可能性也是不可排除的。这样看问题指导侦破工作才是全面的和正确的,才能避免失误。经考查已破获的24例案件罪犯的行为心理管见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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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损害之所以发生,有时加害人有过错,被害人也有过错,这就构成了混合过错.混合过错既然是加害人和被害人双方的过错,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即应根据他们各自的过错程度,确定双方责任的大小。随后考虑加害人是否赔偿,赔偿多少。这就是民法理论所要研究的过错相抵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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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案件大量集中在致人死命的暴力性犯罪中,即多数死刑案件中存在着明确的被害人。在死刑案件中加害人与被害人的责任并非完全处于两个极端——加害人的责任为100%,被害人的责任为0,许多情况下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被害人的过错大小直接影响到加害人的刑事责任程度,因此,认真研究被害人过错有利于提高定罪量刑的准确性,在死刑案件中,研究被害人过错对于提高死刑适用的准确性更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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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基本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背景下,我国公检法机关开始探索在公诉案件中鼓励当事人和解的办案方式(以下称“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有别于传统的案件处理方式,其主要内容和特点是:(1)强调在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原则的基础上,在符合案件事实清楚、加害人认罪且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等条件的前提上适用刑事和解;(2)建立在加害人真心悔过的基础之上,而不是简单地以经济赔偿换取宽缓处理;(3)加害人与被害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对话、协商,加害人通过赔礼道歉、经济赔偿、提供劳务等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对加害人表示宽恕,达成和解,化解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矛盾、修复被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4)尽管在名称上称为“刑事和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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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淫养女的现象,农村发生的较多。在一些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居住条件差的偏远山村发案率较高。被害人大都是少女和未婚女青年。这类案件因为加害人和被害人在一个家庭中生活,同室起居,所以案情一般都比较复杂,尤其是被害人在受害时因各种原因没有反抗或反抗不大,加害人是在不被抗拒的条件下达到目的的。对这类案件看法不一,容易造成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为了便于讨论研究,试举几个实例: 1.何仁奸淫养女靳××姊妹二人案。靳母改嫁何仁后,靳姊妹随母到何家生活。靳母常年有病,家庭生活全靠何仁支撑。何对靳母女专横欺压。靳姊十五岁时被何奸淫达两年多。靳妹长到十五岁也被何奸淫。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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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亲子鉴定进行尸源鉴定,国内外已很常见[1~4],当父母或单亲与子女关系已确定时,鉴定无名尸体或碎尸与其有无亲缘关系,从而达到尸源认定的目的。其中,以父母关系确定,要求鉴定无名尸体或碎尸与父母间的亲缘关系多见[2,3]。但应用该原理对其他亲缘关系(隔代成员、同胞、旁系亲属等)进行尸源鉴定并不多见,本文在实际案件中成功利用同胞血缘关系鉴定尸源2例。现报道如下:1案例资料案例1刘某(男,51岁,无业)2004年5月27日失踪。4d后,于某出租房内提取血迹及人体骨骼数根(已被煮过),案件调查认为,现场血迹及人骨可能是失踪人员刘某。由于刘某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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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108例强奸案件的分析,从法医学角度探讨了与强奸犯罪相关的一些因素,并提出:加害人与被害人自身素质与强奸案件的发生有关;法医学证据在强奸案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及时报案能获取更多的法医学物证;研究犯罪动机有助于预防和减少强奸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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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运行过程中,被害人和加害人(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方式达成谅解后,国家专门机关不再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式,即被害人和加害人达成一种协议或谅解促使国家机关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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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是指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继子女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必须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双方离婚,这是必要的前提条件;二是必须生父母再婚,这是产生继子女的直接条件。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即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的配偶与非婚生子女也是一种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它的产生并不是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双方离婚,另一方再婚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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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家庭法上,继父母子女关系的产生原因不应局限于生父或者生母再婚的通常情形,未婚的生母、生父或者养母、养父带子女(养子女)与他人结婚亦会产生继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的类型有多种表现,但收养型继父母子女关系和不完全收养型继父母子女关系并不成立。继父母子女之间取得继承权的规范依据包括《民法典》第1070条、第1072条第2款和第1127条,事实依据是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扶养关系。这种扶养关系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须根据具体个案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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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的理论基础和司法实践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和加害人(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方式达成谅解后,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式,它是对调解制度的发展,对于及时修复因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具有积极意义。检察环节案件和解是指检察机关在轻微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或起诉过程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加害人认罪悔过,被害人完全谅解,双方有和解意向的基础上,引导和促使双方在有关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在调解达成一致并形成具有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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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当中,夫妻离婚时有关房产与赡养等的相关纠纷与日俱增。以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为例,子女离婚时对父母出资款的性质有争议,双方各执一词,法官需审慎对待双方当事人的主张,结合证据材料进行审判。此类案件,需要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述,并结合呈现的证据及证明责任以及相关理论予以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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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母与子女之间是血亲关系,生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得免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姻亲关系,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的抚养义务虽不是法定,但多年来已形成事实抚养关系且继父母离婚时仍约定继续承担抚养义务,那么,继父母事后能否解除其约定的抚养义务,又该通过何种方式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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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未成年女性因为父母外出打工、离异或者上学、务工等因素暂时脱离父母的监管,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越来越多的未成年女性遭受性侵犯案件不断被曝光,引起民众、社会、国家的重视,但对于此类案件缺乏规范的制度支撑,少有专门针对性的研究。本文以开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类案中遇到的困境为基础,对此类案件的基本情况、特点及应对等方面做初步探究。一、类案的基本情况2011年7月至2013年2月,开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53件女性遭受性侵害案件中,34件的被害人是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