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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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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涉检信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对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如何立足检察职能,构建和谐理念下的涉检信访的新格局进行了积极探讨。并结合和谐社会对信访工作的新要求,创造性地提出建立平等接访机制、便民维权信访机制、初信初访息诉机制和多元化调处信访机制等涉检信访长效处理机制。另外,本文在涉检信访接待模式上提出一站式接访、便民信访站的理念,作了大胆尝试,对于处理当前的涉检信访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检察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职责,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检察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起着积极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而在当前新形势下,如何立足检察实际,妥善处理检察信访事件,积极开创检察信访的新局面,是我们检察机关必须积极探索和解决的。因此,笔者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就新形势下检察信访工作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等几个方面作些肤浅的探析,并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信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谈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3.
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不是一个没有矛盾的社会,但应当是一个有了矛盾可以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的社会。随着社会新旧体制的更替,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在短时间内不仅不会下降,而且有进一步上升的可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当认清自身责任,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妥善的处理信访,特别是涉法、涉检信访,不断拓宽矛盾诉求和化解渠道,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相似文献   

4.
何继强 《法制与社会》2010,(34):238-239
涉检信访在和谐社会理念的指导下,检察机关要做好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处理好有关涉检信访问题。同时加强检察机关涉捡信访的机制建设,确保涉法信访工作有效进行,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5.
做好涉检涉诉维稳工作,是各级检察机关实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根本体现,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所在。认真学习信访工作规定,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正确理解信访规定,妥善处理涉检信访,健全完善信访规定,增强处理涉检信访的可操作性,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相似文献   

6.
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长期工作、生活在基层群众之中,接触形形色色的社会矛盾,有条件、有能力、有义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司法部、国家信访局早在2004年就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信访局也于2005年制定了《山东省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规则》、  相似文献   

7.
检察机关将心理咨询应用于控申接待工作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翁立羽 《法制与社会》2011,(31):265-266
涉法涉捡信访问题是检察控申工作中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其解决得好坏,直接影响检察监督职能的顺利实现:如何解决涉法涉检信访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需要去研究,去探索,去实践,从而提高我们解决问题,破解难题的能力。当前,政府各部门也包括政法部门都已经认识到了心理咨询在信访工作中所能发挥的作用。检察机关将心理咨询应用于控申接待工作也是做好涉法涉检信访工作的一种探索,为检察机关控申接待工作增加了科学性,艺术性。通过对上访人心理特性的分析,开展有针对性的疏导、化解工作,有利于涉法涉检信访事件的妥善解决,从而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控申接待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相似文献   

8.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信访工作作为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并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社会的广泛关注。信访与和谐社会之间的互动与张力,成为人们反思信访制度的社会功效及其发展方向时无法绕开的命题;和谐社会也成为各地信访工作的核心理念和考量指标。  相似文献   

9.
黄俊 《法制与社会》2011,(31):219-220
每一起涉检信访,就意味着一起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努力避免和减少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检察机关要化解社会矛盾,就是要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此,检察机关应当建立预防、纠错、监督三位一体的涉检信访矛盾化解机制。  相似文献   

10.
曹进 《中国司法》2007,(8):107-107
为规范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工作,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信访秩序,更好地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近日,江苏省律协出台《江苏省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工作规则》。  相似文献   

11.
李城洲 《法制与社会》2012,(29):297-298
涉检信访工作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本文指出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说理答复、公开听证、检调对接等四项机制能构建涉检信访立体办案新模式,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相似文献   

12.
《青海检察》2010,(2):19-22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海东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作为保护诉权,维护社会稳定的突破口,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切入点,认真办理、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各种利益和矛盾错综复杂,社会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难度不断加大,因此,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研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涉诉信访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缠访、群访、重复访、越级访、多头访等非正常信访现象日益增多,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并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涉诉信访处理得好坏,也逐渐成为党委、人大以及社会公众评判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断言,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涉诉信访都将是各级人民法院不得不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因此,有强要对当前涉诉信访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进行剖析,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之策,以尽快使人民法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驶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相似文献   

14.
为及时有效地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可能变为不安定因素的信访问题,为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各级各地各相关部门应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创新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使信访工作肩负起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依法处理群众合理诉求的重要职责;肩负起反映社情民意、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职责;肩负起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职责;肩负起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职责,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相似文献   

15.
经过近两年的实践,诉访分离、依法治访的改革局面正在逐步形成,涉法涉诉信访初步呈现出"弃访转法"的良好态势,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不容否认,现有的涉法涉诉信访法律制度仍存在不科学性、不完整性和不对称性。为此,必须增强和深化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法治化认识,要坚持法治导向,不断增强司法属性,提高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能力,既要在治标上对已经引起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矛盾得到彻底化解,又要认真分析原因、把握规律,在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效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推进治本工作,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秩序井然。同时,还亟需加快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法律完善。  相似文献   

16.
人民检察院处理好涉法信访工作,是人民检察院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重要措施之一。当前,由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扩大,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涉法信访问题更加复杂化。这就要求执法工作者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依法做好涉法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检察院做好涉法信访工作,对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就检察机关如何处理好涉法信访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7.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任务,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前提,与时俱进地做好信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当前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居高不下,给社会稳定带来了诸多隐患。信访工作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民情民意的窗口,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人民检察院,处在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的前沿,如何减少和避免涉法信访  相似文献   

18.
控申检察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控申检察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窗口”,发挥着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实践中,还存在着信访处理机制不协调、监督不力、办案效率低等问题,影响控申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应当立足和谐社会三大支撑点,创新控申检察工作,建立信访共享平台机制、联合接访制度、便民申诉站、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等。  相似文献   

19.
何丽芳 《法制与社会》2013,(26):164+172
涉检信访是指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实体或程序的处理所引起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信访。涉检信访工作是整个国家机关信访工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目的在于通过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是当前我国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正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涉检信访日益增加。涉检信访度如何定位与发展,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摆在我们面前。  相似文献   

20.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律师行业在协调、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方面不可替代的社会职能日益凸显。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为例。仅从北京市东城、西城、朝阳、海淀四个城区在2005年到2006年的部分统计数据看,共有307位律师参与政府接访工作;共接访1260批次,涉及上访人员6304人次;参与政府召开的信访协调会40余次。朝阳区的接访人数,占到了四个城区总数的70%以上。目前律师陪同政府领导接访,参与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律师行业也面临着如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总结、规范、深化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问题。一、信访工作的重要作用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义第一,信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信访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带;是衡量社会民主进步程度的重要尺度;是党的政策和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是反映群众诉求和呼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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