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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也论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近些年,中国法学正依循着"知识—文化法学"的进路前行;法学研究越发成为疏离社会现实而自闭、自洽和价值自证的文化活动。受此影响,中国法学对法治实践的贡献度和影响力正不断减弱。形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中国法治实践并不完全符合法学人对法治的愿望和期待,从而导致一部分法学人放弃对法治实践的关注和参与。本文认为,中国实行法治的主要难点在于,传统法治理论以及西方法治模式中被认为具有普适性的某些原理、原则以及制度遭遇到中国具体国情的挑战。因此,中国法学应当立基于"法治的中国因素",直面中国的法治实践,对在中国这片土壤中如何实行法治做出自己的回答,为中国法治的创造性实践提供应有的智慧。  相似文献   

2.
法学研究中的认识论问题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法学理论正面临“现代”与“后现代”的双重压力。后现代思潮主要知识进路和思想工具就是对理性的批判和否定。传统法学理论之所以没有足够的能力回应后现代的挑战,其原因也就在于对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把握作为认识对象的法律的理性能力缺乏充分的批判和论证。由于我国传统法学理论的思维范式发源于知识论思想传统的合法性,所以,后现代思潮实质上是对作为传统法学理论之基础的知识论思想传统进行挑战。因此,若要充分回应这一挑战,就必须实现法学研究范式的转化,路径之一就是将人从单纯的法律认识主体转化为法律实践主体。  相似文献   

3.
姜涛 《法律科学》2009,(3):22-32
法学在本质上是人类理性的普遍表达,据此可以逻辑地推定法学的绝对标准与相对标准。其中。绝对标准是法学家不懈追求的理想,而相对标准经过学界认同则演绎为法学通说。法学通说是一种文明、力量、传统和理性,它不断地推动时代进步和法律发展,为法律文明添加智力支持和思想支撑。法学通说概念之下主要包括“要有一种普遍的主张”、“包括一个或一些基本的概念”和“支持这一主张的某种类型的论证”三个基本要素,而“内在的一致性、简单性、平稳性、形而上学与科学的相容性、理论间的支持”则是法学通说的论证标准。以此为根基,法学通说不仅能够确立而且必须确立。这又使法学通说真正呈现出法学学术及其成长的原貌,学术薪火因此世代相传。  相似文献   

4.
魏建国 《北方法学》2014,(2):117-131
当下中国法学研究学术性不强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学研究者自身,因此需要将视线转向学术本身。基于学术史方法是学术最基本方法的判断,可以发现中国法学研究学术性不强的原因在于学术史方法的缺失,这使得中国法学研究中的学术性与非学术性混淆不清;法学难以确立自己学科的独立地位;法学研究中引证混乱并难以发挥学术评价功能;法学研究中学术传统西化倾向严重。而当代中国法学研究学术性完善之路在于:实用标准与学术标准的适度分离,确立学术的独立性与学术评价的独立标准;增强对学术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术史意识,强化学术规范;自觉推动法学学术传统的中国化。学术性、学术史方法并不是我们对法学研究的更高要求,而只是提醒我们在法学研究中首先要回到学术研究的基本方法然后再谈其他方法。  相似文献   

5.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不足之处在于教学与实际脱节,毕业生欠缺法律实务能力,由此出现了法学教育成品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现象,这是现今法学本科教育的缺陷,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现今的法学教育模式存在明显的问题,忽视社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实际要求,造成所培养的人才与社会脱节。而对法学实验室建设的研究就是探讨从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角度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6.
学科性质和研究对象的确定是证据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近来有学者提出在由"证据学"向"证据法学"的理论转型中应当借鉴英美证据法学的经验,将证据的可采性规则确立为证据法学的特定研究对象,由此确立了一种"规则型"证据法学的学科模式。这种观点忽视了20世纪60年代以来英美证据法学的转向趋势,即其研究触角从"证据规则"扩展到"证明过程",研究方法突破"学科自治"的藩篱,走向了"学科交叉"。这一转向的根本原因在于"规则型"证据法学存在着局限性和片面性:不能真正透析证据法的独特性;不能应对司法实务的基本需求;难以深刻明晰规则生成的机理;不能使"自由心证"变得"可以言说"。立足于我国证据法学的固有传统和英美证据法学的优秀因素,结合英美证据法学的自我反思及最新转向,我国应当建构一种"规则+规律"型的证据法学。  相似文献   

7.
喻中 《现代法学》2023,(4):3-16
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旨在增强新时代中国法学知识体系的自主性。从建构方法、建构策略、建构路径的角度来说,应当着眼于深化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中国化表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时代化再造、改进中国当代法治实践的理论化提炼、加强外来法学知识的选择性借鉴。这四个方面,分别针对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关系、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关系、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与中国当代法治实践的关系、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与外来法学知识的关系。四个相互关联的维度合力促成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  相似文献   

8.
美国法学教育的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就是其对职业性的强调。诊所教育模式是现实主义法学对美国法学教育的一大贡献,并且现在以为多数美国法学院所采用。受其启发,我国的法学教育亦应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可以尝试在法学教育的改革中有选择地采纳的诊所式模式,培养学生的法学实践能力、提高其从业技能。  相似文献   

9.
重塑我国法学教育价值观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虽然两大法系国家基于不同的法律传统在法学教育价值观上对理论素养价值观和职业素养价值观各有侧重,但两者总的发展趋势是融合和统一的,即培养兼具理论素养和职业素养为一体的综合人才。而我国目前法学教育存在着价值观模糊的问题。因此,在我国社会法治化进程逐步推进的今天,借鉴国外法学教育的合理因素重塑我国法学教育价值观是我国法学教育发展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0.
中国现代性法学话语的时间坐标,应当着眼于“后礼法”这样一个关节点。在“后礼法”时代,既要认真对待“礼法”时代之“礼”在“后礼法”时代的历史遗留物,更要积极应对“后礼法”时代本身对于中国法学提出的挑战。中国现代性法学话语的空间坐标,应当从“中国与西方”这种传统的法学空间图式,转换到“中国与世界”这一新的法学图式中来。在传统的“中国与西方”图式中,现代性的中国法学话语主要是由西方法学来定义的,在“中国与世界”图式中,现代性的中国法学话语主要是由世界法学来定义的。通过建构中国现代性法学话语的时空坐标,有助于中国法学树立起自我意识与自主观念,承担起为世界法学做出“中国贡献”的责任。  相似文献   

11.
法学本科教学改革不是对传统教学模式的全盘否定,而是为了弥补传统教学的不足,其目标应是建立理论与实践并重型教学模式。在这一前提下,转变法学教学的思维模式,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教学经验,完善我国的法学教学方式与法学教学考核方式,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最终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后现代法学的主题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首先介绍了有关后现代主义和后现代法学的背景知识 ,界定了后现代法学的内涵。然后文章对西方后现代法学中常用的几个关键的主题词如“语言”、“主体”、“权力”和“解构”等概念进行了理论上的梳理 ,笔者通过这些主题词阐明了后现代法学的特色 ,以及后现代法学对传统法学的批判。最后 ,笔者总结认为后现代法学并不是虚无主义法学 ,我们应该吸取其中的合理的思想  相似文献   

13.
<正>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法成批涌现,科技法学也呼之欲出。那么,何为科技法学?中国的科技法学研究现状与前景如何?起步伊始,这是一些必须了然于胸的问题。笔者认为,科技法学是研究科学技术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部门法学。在部门法学的大家庭中,科技法学是最新的成员。几乎所有的法学学科,包括部门法学在内,都首先在外国形成。举凡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  相似文献   

14.
论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现代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在比较借鉴的基础上,对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现代化的提出背景、特征、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进行了分析,对财税法学教育理念、教育水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教育队伍、教育管理现代化进行了详细论述,对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现代化实施中的重点问题及其解决思路进行了探讨。文章认为,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现代化是财税法学教育因应时代发展而由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的转换过程,是新时期财税法学教育的奋斗目标,对推动法学教育变革和财税法治建设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5.
美国女权主义法学—法学的“另一种声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女权主义法学是2 0世纪下半叶涌现出来的新兴法学理论。本文首先分析了美国女权主义法学运动的起源与发展状况,然后在阐述四种主要的女权主义法学派别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女权主义法学的特征、与其他法学理论的关系及其理论意义,认为美国女权主义法学对我国的法学研究、立法及司法活动有较大的启示。  相似文献   

16.
医事卫生法学的创立具有现实和法理的双重依据,是和谐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创立医事卫生法学学科的根据,在于医学与法学之间的密切关系,尤其是二者之间的交叉重叠关系。这种关系为医事卫生法学的创立提供了最坚实的基础。本文拟对这一关系予以初步研究,并进而论证医事卫生法学的学科定位、学科体系、学科意义,以期为医事卫生法学的创立,提供最基本的理论解释。  相似文献   

17.
以个体还是以整体作为基本研究单元的问题,是认识论上的方法论问题。方法论即论方法的学界认识遮蔽了现代中国法学的方法论问题。古代法学主要以整体主义为方法论,其“不见个体”的先天缺陷使个体湮灭。法学个体主义方法论于古代萌芽,在近代罗马法复兴、古典自然法学形成的背景下得以确立,经近现代“西法东渐”植入中国法学,其历史价值是使个体获得尊重而成为法律主体,但其“不见整体”的天然罅隙不分中西地消弭了社会整体,导致社会问题频发。个体主义方法论法学的本质是个人法学。社会主义中国尊重自然个体也尊崇社会整体,需要法学个体主义方法论和整体主义方法论的相得益彰。以个体主义方法论对待个体性的问题,坚守传统个人法学。以整体主义为方法论,中国法学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革新方案是,还婚姻家庭、环境、农村集体等社会整体以整体内涵,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法学。  相似文献   

18.
本文认为信息网络法是一个正在形成中的法律部门,应当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建立信息网络法学,以研究和解决信息网络化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本文对信息网络法学的核心问题———学科体系建设及其研究方法也提出了一些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19.
在台湾地区,近年来法律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总体而言,台湾法学界对法律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接受程度还十分有限。从知识产品生产的供需关系进行分析,影响法律经济学这一特定法学知识生产的"供给"因素包括了法学研究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法学研究历史发展的路径依赖;而"需求"一端则主要表现为当下的法学学术体制以及学术界之外的种种社会因素。随着学术研究的全球化和多元化发展趋势,法律经济学方法有望在未来对台湾的法学学术研究产生更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卫生法学、医事法学、生命法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围绕生命健康和医疗卫生领域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学者分别从“卫生法学”、“医事法学”、“生命法学”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研究。但三种“法学”具体的研究范围及方向如何确定,均未形成一致意见,甚至相互间“抢占地盘”现象严重,并因此严重影响了研究工作的深入和体系化理论的形成。因此,应当对不同称谓下“法学”的研究方向及范围进行重新思考与定位。将卫生法学定位于卫生行政、医事法学定位于医患关系和医事行为、生命法学定位于生命理论及生命科技的医学应用,有利于从各自的角度深化研究并能促进理论体系的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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