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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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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量刑建议权,是指公诉机关建议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判处某一特定刑罚的权力,属于公诉权的范畴。量刑建议权有助于促进量刑公正,明确被告方的辩护目标,提高服判率及被害人的程序参与度。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行使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并符合现代法治理念;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推行,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行使提供了现实保障。故此,应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由主诉检察官根据案件适用程序的不同在相应的诉讼环节提出相对确定的量刑建议。  相似文献   

2.
论量刑辩护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量刑辩护是随着量刑制度的改革而逐渐引起重视的一种辩护形态.相对于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和程序辩护来说,量刑辩护具有独立的诉讼目标,也需要有相对应的独立辩护操作方式.收集量刑信息、遘选出量刑情节、提出量刑意见、对公诉方量刑建议进行质疑并最终说服法院接受本方的量刑主张,是量刑辩护的基本内容.对于有着"重定罪、轻量刑"传统的中国法院来说,对量刑辩护的重视,可以帮助其获取更为丰富、全面的量刑信息和量刑意见;而对于偏重"无罪辩护"的中国律师界来说,应当将量刑辩护视为一种独立的、专业化的辩护形态,并确保这种辩护活动得到富有成效的展开.  相似文献   

3.
以实务理论着重探讨量刑辩护的概念特征、量刑辩护对传统刑事辩护的完善、量刑辩护范围、量刑辩护基本思路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论量刑信息的调查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确保量刑信息得到全面、准确的调查,是量刑程序改革所要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中国迄今没有引进"量刑前报告"的可能性,也难以将少年司法中的"社会调查报告"推广到"成年人案件"的量刑程序之中。在量刑建议制度的推行中,一直存在着"重量刑结果、轻量刑信息"的问题,而律师在从事量刑辩护过程中也对量刑信息的搜集不予重视,也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被害方对量刑程序的参与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也可以向法庭提供新的量刑信息。为实现量刑裁决的公正性,为了使法官在量刑上的自由裁量权受到有效的规范和制约,法院有必要对量刑信息的调查确立更为合理的程序。  相似文献   

5.
量刑建议制度全面推行的障碍及其破解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我国自上世纪末在国内部分地区试行量刑建议制度以来,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但若全面推行则仍面临"观念"、"理论"及"实践"三个层面的障碍.观念层面的障碍表现为社会公众乃至部分司法实务界人士对检察机关行使量刑建议权不理解,认为是检察机关在"抢权",量刑建议与实际处刑不一致则是检察机关"办错案";理论层面的障碍表现为难以厘清量刑建议权与审判独立及司法公正的理论架构;实践层面的障碍对外表现为检察机关行使量刑建议权的案件类型不明确,对内表现为检察机关社会压力增大且量刑建议经验缺乏以及量刑建议权的行使缺乏规制.分析并破解这三个层面的障碍,对在我国全面推行置刑建议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胡铭 《当代法学》2022,36(2):79-88
量刑协商是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无法回避的关键问题,认罪协商的过程围绕着量刑展开,而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是该过程的核心.这种量刑建议不同于传统刑事诉讼中的量刑建议,是检察官的一种法定职责,并具有准终局性,从而对法院裁判形成刚性约束力.实证研究显示,认罪认罚案件中量刑协商的空间较小,量刑建议的精准性不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  相似文献   

7.
周丽 《法制与社会》2012,(32):289-290
2010年10月1日,《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正式实施,从实体法上对审判机关适用实体法进行指导,实现量刑规范的实体正义。2012年3月修改的新刑诉法把量刑控辩程序纳入审判程序,明确规定了"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使量刑规范实现了实体与程序的双重正义。量刑证据与定罪证据同样要求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才可使用的规定,从立法层面上对公诉量刑建议工作提出了要求,强调了公诉工作定罪与量刑方面的双重职责,这就要求公诉机关审查办理案件过程中摒弃以往工作中重定罪轻量刑的观念,既要重视定罪证据,又要重视量刑证据;同时也强调了辩护方对量刑证据的调取、答辩职责。显然,充分有效的量刑证据支持对开展量刑控辩起着至关重要作用,本文在量刑控辩程序的立法意义之下,指出在目前的控辩程序环节中,控辩双方在收集、运用量刑证据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自己对策,以期对量刑证据工作改革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8.
论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中国量刑程序的理论解读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2010年10月1日<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始在全国试行,这标志着一种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在中国正式确立.按照这一量刑程序,检察机关可以提出量刑建议,当事人可以提出量刑意见,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有义务收集量刑证据,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得到扩大,改革者在简易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的普通程序以及被告人不认罪案件的普通程序中分别确立了各不相同的量刑审理程序.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的确立,对于量刑裁判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和适度对抗化固然有着积极的保障作用,但仍然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解决.  相似文献   

9.
在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进程中,检察机关提出了展开量刑建议的工作项目,虽然我国目前已明确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行使,但还没有进行制度化的推进,本文意在探讨我国构建量刑建议制度的已有基础和该制度的价值,将会对量刑建议制度的建构提供理性的支撑.  相似文献   

10.
王瑞君 《法学》2012,(7):128-136
根据刑罚正当化根据理论,被害人谅解无法成为酌定量刑情节。在恢复性司法中,被害人谅解虽然成为影响部分刑事案件处理的因素,但如果以此将被害人谅解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其弊端十分明显。近年来,我国司法解释和实务中将被害人谅解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事实上,自诉案件的被害人谅解无非是对法律赋予的处分权的行使,公诉案件中将被害人谅解作为酌定情节,则违背了酌定量刑情节应与犯罪、犯罪人有直接关联性的基本原理,建议公诉案件中用"被害人向司法机关表达量刑的意见"取代被害人谅解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机关在一审法院根据量刑建议作出判决后又以量刑错误为由提出二审抗诉,这种量刑类二审抗诉具有显著的发生概率小但负面后果大的“肥尾风险”特征。化解该类风险的关键在于确认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对量刑类二审抗诉具有约束力,同时明确例外情形。首先,认罪认罚从宽具有契约性,契约应当遵守原则要求量刑建议对量刑类二审抗诉具有约束力;其次,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类二审抗诉具有救济功能,这种制度功能决定量刑类二审抗诉应受量刑建议的约束;最后,量刑建议的约束力问题内含众多冲突利益,利益平衡的合理性价值要求赋予量刑建议对量刑类二审抗诉约束力。但是,根据任何人不能从不当行为获利的基本原则,在被追诉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得量刑建议、不履行认罪认罚契约义务时,量刑建议对量刑类二审抗诉不具有约束力。  相似文献   

12.
郝苗 《法制与社会》2013,(19):285+290
我国有关死刑的法律制度没有规定专门的死刑量刑程序,导致死刑量刑的酌定情节得不到充分的重视,辩护人也无法有效辩护,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缺乏必要的限制。要想解决上述问题,就应建立二阶段庭审结构审理死刑案件,将定罪和量刑相分离;建立量刑指南,以限制法官在死刑量刑中的自由裁量权;保障辩护人在死刑量刑中的辩护权。  相似文献   

13.
为量刑比例辩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涛 《政法论丛》2010,(1):64-69
作为策略,为量刑比例辩护本就是一种提出和论证其规范正义性的学问,有效的辩护一般都有达致相关目标的最佳途径。从渊源上审视量刑比例的实践,从概念上把握量刑比例的属性,以理性为视角论证量刑比例的生成,并把重心落于量刑比例的确立,无疑是开展这种辩护的最佳途径。经由这一辩护,量刑比例的意义维度随即呈现,即防止和克服量刑活动的异化,突破和超越传统量刑的局限,推动和启迪量刑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量刑公正是司法公正的核心。对刑事被告人量刑的轻重,不仅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能否真正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关系到刑法适用的统一性。为最大限度避免量刑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同时为保障量刑过程的最大公开性和透明度,除了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充分、正确行使要给予重视外,在刑事诉讼平等对抗的特殊环境下,对辩护人量刑建议权的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可操作性、运行程序等进行论证并切实执行也是十分必要的。文章在明确辩护人量刑建议权重要性的基础上,分析论证了辩护人应以科学的量刑指标体系,规范的运作程序行使权力,以此真正实现辩护职能,促进量刑公正。  相似文献   

15.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下称修改后刑诉法)第193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这一规定是对量刑规范化改革经验的肯定。检察机关是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重要参与者。量刑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参与量刑程序的载体,是公诉权的必要延伸,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制衡法官自由裁量权滥用的重要手段。《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版》(下称刑诉规则)对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起诉、出席法庭中如何行使量刑建议权做了规定。一是提起公诉时,检察机关有义务向法庭全面提出被告人有罪、罪重、罪轻的证据;二是量刑建议与案件审查报告的审批程序一致,  相似文献   

16.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推开,确定刑量刑建议成为决定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成功与否的"最后一公里"。但在司法实务中,确定刑量刑建议制度也存在许多问题,如量刑基础理论应用不足妨害刑罚公正性、确定刑量刑建议内容失衡妨害刑罚统一性、适用形式化现象严重等。为此,建议从责任主义出发重构量刑建议基础理论应用规则、加强量刑规范化依据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推行更具合理性的量刑步骤、保障量刑建议实质化、提升检察官量刑能力、转变控诉权力越界理念、实现量刑合力协作等,进一步提升确定刑量刑建议的适用成效。  相似文献   

17.
长期以来,刑事审判的量刑权一直被法官认为是法院的专项权力,检察机关只重视定罪请求权,忽略了量刑请求权的行使。研究分析量刑建议司法改革实践中面临的困境,并藉此总结经验,更好地解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规范化中存在的问题,保证量刑建议的良性运转,以求强化公诉权、扩展辩护权、规范自由裁量权,最终实现量刑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弘扬司法正义。  相似文献   

18.
“量刑规范化”解读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何谓"量刑规范化"是研究和探索量刑规范化问题的基础和前提,可理论上尚无明确或有价值之界定。基于对刑法现代化及量刑的实质和规律的考量,量刑规范化应是对"量刑",即把抽象的法律规则与具体的案件事实相结合并上升为理性与具体的过程的规范化。它表现为量刑统一化与量刑个别化的有机统一,是在尊重量刑实质和遵循量刑规律的前提下,通过设置和适用完备的程序制度,使量刑生产出公正有效及符合刑罚目的的量刑判决。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量刑一般被认为是法官的职责,检察官在起诉书和公诉发言中可能就被告的量刑情节做出认定,或者就处罚条款的适用提出建议,习惯的做法是不就量刑提出具体意见。随着公诉改革的推进,强化公诉权的行使已成为公诉改革重要环节,于是作为公诉权应有内涵的量刑建议权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但是,对于检察官量刑建议权存在依据,在我国有无存在的必要以及如何行使均有异议。为此,本文拟就量刑建议做初步探讨,以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20.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分类精准”模式之提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勇 《河北法学》2021,(1):184-200
量刑建议权是公诉权的应有之义,对于认罪认罚案件而言,检察机关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是量刑协商的根本要求,不仅不会侵犯审判权而且有利于审判权更加合理地行使,为实现审判中心主义创造条件,具有正当性基础。精准量刑建议包括确定量刑建议和"最小化幅度"量刑建议,按照认罪认罚案件的不同类型,遵循比例原则和诉讼经济原则之间的制约与被制约关系,并根据量刑建议精准化程度与程序简化力度之间成正比、与案件重大程度成反比的关系,构建出"分类精准"模式,分为速裁程序及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简易程序案件的确定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简易程序案件的确定量刑建议为主"最小化幅度"量刑建议为辅等五种类型。检察机关分类测算精准量刑建议时,在量刑基准上应坚持责任优先主义,根据行为的不法与罪责确定责任刑,并采取"点的理论"确定起点刑和基准刑,把认罪认罚作为独立的预防刑情节予以考量。通过建立与"分类精准"相适应的量刑指南、量刑协商、量刑建议说理、量刑调整等机制,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化水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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