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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执业风险法治观念的缺失、司法制度设置的缺陷、刑事立法缺陷以及执业律师自身的执业水平与防范意识。为此,防范刑辩律师执业风险重点应从树立保护人权的法治理念,保障控辩平等、完善刑事立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规范执业行为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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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重庆李庄案件关于律师刑辩权问题的进行讨论,综合分析正确对待律师刑辩权应当明确的认识性问题,即关于刑辩律师会见,侦查人员是否在场;律师的阅卷权如何保障;刑辩律师如何防范执业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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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是中国律师的一个方面军。称之为刑辩律师是因为他们热爱刑辩工作,具有做好刑辩律师的基本素质,敢于面对刑辩工作的风险,在社会上享有一定声誉,且为大多数公检法机关所认同。刑辩律师是律师队伍中的佼佼者,对他们应该有更高、更严、更特殊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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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刑辩律师执业所面临的困境,不利于刑事诉讼平衡结构的构建,不利于刑事法治的推进,不利于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关注律师的执业风险现状,深层分析其原因,考量应对的措施和途径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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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中国律师的刑辩经历了由曲折到恢复发展的历史轨迹。同时,律师刑辩对我国人权保障事业也呈现为不断优化的历史效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原则,2012年刑诉法强化了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地位。对法治化进程中律师刑辩的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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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刑辩难,侧重于揭示中国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如履薄冰、举步维艰的处境。在立法层面,直指《刑法》第306条、《刑事诉讼法》第38条以及《律师法》的部分条款;在司法实践方面,则披露和检讨刑辩律师执业的外部环境,感喟在刑辩中遇到的种种困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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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职业伦理之塑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刑辩律师亦在其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但是其社会认知形象却难尽人意。尽管律师群体责任伦理阙如或不彰是其社会认知形象较差的主要原因,但导致该原因的深层次原因则在于我国目前的制度欠缺一定的伦理基准,无法保障刑辩律师充分实现其应享的执业权利,更无法实现其所应具有的与控诉方平等的话语权,以致激发甚至挑拨了其灵魂深处的人性弱点。律师责任伦理的塑造,除了需倚赖律师职业人格的改造外,关键在于构建具有伦理的制度规范,即必须增强相应法律制度的涵摄力,在制度上保障刑辩律师能够充分实现其执业权利,使其充分而且仅仅扮演法律服务者的角色,而无需为实现其执业权利而寻求制度外之手段和社会资本。我国刑诉法的再修改应充分观照到这一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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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庄案再到广西北海的四名律师涉嫌伪证罪被抓案,使《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的存废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刑事辩护是律师界最有价值的业务,因为它与人的自由和生命相关。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律师因身陷囹圄,刑辩率也随之降低,已伤及司法公正与基本人权。对于这一被称为"悬在刑辩律师头上的一把利剑"的刑法条款,国内律师界和法学界要求废除该条的呼声日渐高涨,但也有观点认为,其有存在的必要。本文从正反两方面对该条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理论研究,针对该条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司法体制以及诉讼程序来对这种现象进行完善,从而使我国刑辩律师的合法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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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球名人涉嫌诈骗案的倒戈律师、杨佳袭警案的双面律师、沈阳黑老大案的落马律师,2008年,刑事辩护界的三个事件,让刑辩律师开始遭遇信任危机。于是,习惯批评制度、批评对手的刑辩律师们开始头一遭的自我批评。人们并不会有一个论坛会改变什么的期望,但找自己的毛病也许是一种出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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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境界是律师执业活动的理想状态.是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审美思考后得出的结论。保持和打造“律师职业境界”,既是律师管理的方向,又是律师文化建设的主要终极目标。它赋予了律师独特的职业趣味、职业思维、职业人格与其它相关的职业感觉,具有明显的职业印记。必须着眼于积极改变律师的执业现状,强化律师的职业修炼,努力打造律师的职业境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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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律师关系规范化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正在全国展开的律师队伍整顿工作将规范律师与法官的关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拟通过教育、监督、惩治律师来彻底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观点已得到普遍的认可。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作为切入点的做法,固然能对建立正当的法官律师关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更为关键与根本的措施还在于严格规范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围绕这一论点,论证了规范法官审判行为何以应当成为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根本点;分析了少数法官在与律师职业交往中得以进行权力寻租的成因;并从平衡法官与律师的地位、增强律师对法官的监督与影响、阻却个别法官司法专横与防范司法腐败的角度,对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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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律师权利保障问题,特别是刑事诉讼律师辩护难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律师人身权利受到威胁等等问题使不少律师对刑辩尤恐“避之不及”。律师“刑辩难”之所以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无非是因为律师权利在司法实践中遭遇了不少障碍,得不到人们的理解和重视——于是律师不满,被告人不满,明智的法学家也不满。事实上,律师制度乃是一国司法系统中很重要的一环。律师权利得不到保障,律师的活动受到过分的限制,司法系统就无法有效的运作,或者即使运作也不能充分反映出这个时代的诉讼基本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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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权是律师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也是律师顺利执业的有效保障。就目前我国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来看,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实践当中都存在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在思考之余,笔者针对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现状,分析其原因,力求提出一些对策,以期达到对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视与保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