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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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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国内外法学界对国际经济法范围的不同认识,主要可以分为两派:一是传统学派,主张国际经济法是“经济的国际法”,也称“狭义说”;另一派是新兴学派,主张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也称“广义说”。廖德功、李春玲同志在《国际经济法的范围辨析》一文(载《现代法学》1991年第4期,以下简称《辨析》)中,对上述两派(《辨析》中分别称为“小国际经济法论”和“大国际经济法论”)的观点提出商榷,认为前者的“缺陷在于,将各国法人、非法人经济实体和自然人排除于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之外”,而后者的“错误之处在于,把各国制定的涉外经济法规范也划进了国际经济法的渊源范围之内”,并强调了这种错误的严重后果。《辨析》的观点可以表述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类似于国家的政治实体和国际组织以及法人、非法人经济实体和自然人之间发生的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的总称。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2.
论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基于自己提出的同国际经济法的“狭义说”和“广义说”均有重大区别的“国际协调论” ,就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渊源、主体、地位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传统的基于大国际经济法而定位的主流国际经济法教科书体系存在着公私不分、条块分割和内容杂乱的弊端和问题。为此,有必要反思传统大国际经济法教育模式尤其是大国际经济法教科书体系,进而结合国际经济法的制度实践,融会国际经济法的学术理论,借鉴美国国际经济法教科书体系,确立国际经济的“公法”定位,适当分离国际商事交易法和国际经济规制法,打破传统国际经济法教科书模式,阐释跨国经济公法的“公法原理”,贯通国际经济法的“问题”流程,构建权威的“跨国经济公法”教科书“体系”。  相似文献   

4.
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问题与国际私法的范围问题和国际经济法的范围问题密不可分。大国际私法说与小国际私法说争论的焦点是统一实体私法的归属问题。在现有国际私法的理论框架已基本定型的情况下应该深化原有内涵,继续研究法律适用问题,维持调整方法的独特性,不宜扩大外延导致体系的庞杂,新的调整对象可以纳入新兴的尚未定型的国际经济法的范围。  相似文献   

5.
专业论文题目授予学位作者指导教师国际经济法WID基本原则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研究法学硕士陈冰程宝库国际经济法论W】D规则与中国反倾销法法学硕士肖方桥程宝库国际经济法论有限合伙法律制度法学硕士郭卫锋程宝库国际经济法要约收购法律制度研究法学硕士孙听何红锋国际经济法小  相似文献   

6.
通过对国内有关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范围问题主流观点的分析,界定国际商法与国际私法,以及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它们之间的关系。认为国际商法应该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未来国际法将形成国际商法、"小国际私法"、"小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四门分支相互独立的格局。  相似文献   

7.
经济法被界定为“社会法”,对于“社会性”的解读构成理性认知经济法内在规定性、明智设计经济法制度、进而合理型塑经济社会生活的纽结。由于“社会性”实现机制的构设实为个体、社会和国家间制衡格局的构建,自由主义和福利国家论两大理论范式对经济法产生了共识和分歧。在上述两种理论范式的智识洞见和理论缺陷的基础上,商谈论范式的相关立场和主张将有助于对经济法“社会性”定位的理论重解和制度重构。  相似文献   

8.
<正> 经过经济法学界十来年时间的讨论,凡主张经济法是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同志,在关于经济法概念和调整对象的问题上,逐渐形成了三种相分歧的主要观点,即:“经济管理关系”论、“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论、“经济管理关系和与经济管理关  相似文献   

9.
本文将国际经济法界定为管制法,由此时我国国际经济法教科书的范围、体系和内容等问题进行技术层面的探讨。在范围上可以从广义国际经济法中剥离出国际商法;在体系安排上突出WTO法的核心地位,注重逻辑性和论题性;在内容上可以加大判例和立法阐述的比例。  相似文献   

10.
刘水林 《现代法学》2006,28(1):43-51
作为经济法的重要学说之一的“需要国家干预论”,因其影响大,而争论和分歧也多,分歧的焦点在于对“谁之‘需要’”与“‘干预’什么”存在不同理解。对此问题,按整体主义理解,国家干预是社会基于整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意味着“需要”的主体是社会,干预的内容是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经济关系。正因“需要”的主体是社会,就防止了国家干预的恣意性,同时,社会整体利益因有国家代表而得以保障,从而彰显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属性。另外,社会的“需要”决定了经济法的目的,目的作为指针指出了经济主体的行为准则,同时,整体构造的复杂性预示了经济法技术规范的复杂性与多样性。  相似文献   

11.
十几年来,人们对于经济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今天,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正确认识这一问题仍有研讨的必要。一、法学界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法学界普遍认为,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但如何界定“一定范围经济关系”,分歧较大。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种观点:第一,纵向经济法论,认为  相似文献   

12.
非政府组织的兴起与国际经济法的合法性危机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晚近,各种非政府组织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兴起,成为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经济秩序发展进程中一支重要的结构性力量,对于传统的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经济秩序带来了巨大的全方位冲击。文章认为,这种现象表征了传统国际经济法的诸多问题和深刻危机,这种危机触及到国际经济法的总体架构和理论前提,是一种国际经济法的“合法性危机”,主要表现为南北发展矛盾、国家中心主义、经济中心主义和发展意识形态等。文章尝试提出了解决此种“合法性危机”的可能思路,具体包括:非政府组织对于国际经济法的信息、生成、实施和争端解决过程的开放准入,国际政治、经济、杜会、人权、文化诸种领域和各种问题的关联互动以及国际经济法从权力模式向法治模式乃至治理模式的范式转型。  相似文献   

13.
作者论述了西方法学家的国际经济法学说,国际经济法概念、本质、特殊性及现行国际经济秩序法所发挥的作用,着重阐明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世界银行协定、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这三个法律文件,建立了世界范围的现行国际经济秩序,它是为工业发达国家谋利益的国际经济法体系。从国际经济现象看,许多发展中国家把自己的原料、能源、农副产品卖给工业化国家,换取外汇,买回工业化国家的工业品;工业化国家则买进原料、能源、制成工业品卖给发展中国家,并用卖得的钱,购买它所需的原料,能源,制造工业品。如此往复循环,它使发达国家的物质财富越来越丰富,而使发展中国家的物质财富越来越匮乏。我们应该很好地研究国际经济法,弄清它的哪些规定对我们是有利的,哪些规定是有害的,趋利避害,并制订对策性的涉外经济立法,从而加速完成我国“四化”建设。  相似文献   

14.
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的新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沈四宝  盛建明 《中国法学》2006,6(3):118-122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法发展有以下新动向:国际经济法的统一趋势明显加强;国际经济立法与其它各领域立法的联结和互动;国际经济法与国内经济法的融合日趋加深;国际经济法立法主体的多元化;作为新法律种类的“软规则”的出现及发展等。  相似文献   

15.
价格调制制度是具有典型解剖意义的“微缩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经济性”特质和天然的中枢地位,对经济法的体系建构、规范论、运行论以及方法论的提炼,具有特别的注释和推动作用;而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尤其是横断层面的共通性原理,如主体的差异性、权责的不均衡性、经济法的体制构成和实现论、调制绩效原则和协调平衡的理念、经济法上体制分权原理等等,对于价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以及价格调制制度与整个经济法及其组成部门之间的整合协调,具有重要的指引和建设作用。两者双向互动,相辅相成。  相似文献   

16.
国际经济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建立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它研究和调整的是国际经济关系中的重要而突出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由于国际经济关系中的法律问题纷繁复杂,涉及面极其广泛,国际经济法作为一门法律学科,它尚处于幼稚或创建阶段;中国在这方面的研究尚属起步阶段。但是,国际经济法同其他法律部门一样,它的产生和发展有其深刻的经济和社会根源;它是国际经济交流合作与国际经济秩序发展的必然要求。尽管各国学者对国际经济法是否已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及该学科的体系和范围认识尚不一致,但中国对其的研究与发展方兴未艾。  相似文献   

17.
章尚锦 《法学杂志》2001,22(1):17-19
本文就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对象和范围 ,以及国际经济法与国际法、国际私法的关系等问题进行讨论和概要总结。  相似文献   

18.
论市场经济发展三阶段及其法律保护体系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市场经济从其形成至今,已出现三个阶段,即:自由市场经济、社会市场经济(人们通常称之为“现代市场经济”)、国际化市场经济。市场及调节机制的发展引起法律同步演变。民商法是市场调节的基本法律保障,是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经济法适应国家调节机制和国家经济职能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它是国家调节的基本法律保障,国际调节的基本法律是国际经济法,它同国际民商法、各内国经济法等法律部门相协调,维护国际化市场经济秩序。市场国际化和全球化推动整个法律体系的变革,21世纪将是人类社会法律进一步国际化、全球化的世纪  相似文献   

19.
国际经济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新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国际私法的问世已有两三百年了,是一门古老的学科。它们之间是既有密切联系,又有严格区别的两个不同性质和任务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一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是互相渗透、互为补充,具有密切联系的姊妹法。 第一,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主体基本相同。因为都是以国家、自然人、经济组织为其主体,并具有不同的国籍的。 第二,遵循的原则基本相同。都是以国际公法的“尊重和维护国家主权、平等互利的原则”为其主要原则。目的是为了解决主权划分问题。  相似文献   

20.
为什么"需要"干预?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4  
应飞虎 《法律科学》2005,23(2):52-60
经济法是调整需要由公权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作为“治病”之法 ,要求干预机构及经济法学者正视市场体制中的病 ,不同情形和不同阶段下会产生不同种类的病及不同程度的病情 ,这对治病对策的要求是不同的。这使经济法呈现出“变化性”的主要特征 ,这种变化不仅表现为具体制度的变化 ,还可能表现为深层的经济法理念的变化。经济法作为后起之法 ,与前法的衔接是其责任 ,而衔接区域并非固定 ,它的动态性导致公权干预范围、方式、程度的变迁。需要干预论中“需要”一词的采用既能因此基于“干预”一词而对经济法的范畴作出必要的修正 ,又能动态地使经济法回应经济和社会情势的变迁 ,还可凸显经济法创立和变迁时尤其需要的法经济学工具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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