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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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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珺 《律师世界》2002,(12):10-13
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明确地把律师定性为“国家法律工作者”。1993年司法部出台的《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方案》中,第一次把中国律师界定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工作者”。这一定性在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得到进一步确认,该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不少学者专家认为,律师法明确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这个定位是正确的。二十余年的律师实践也充分证明,律师随着社会发展和社会分工的需要,广泛地为社会各阶层、各领域…  相似文献   

2.
律师的作用,不单单在于为其当事人就特定案件提供法律服务,而在于通过运用其法律知识,能促进社会的普遍正义。《律师法》的第1条、第2条明确指出。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4条第2款也指出:“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可见,律师应是正义、法治、公德的侍者.而不能因为金钱等原因而蜕变为当事人的“服务生”。  相似文献   

3.
奥运会不仅是一场“体育盛宴”,也是一场“法律盛宴”。记者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共有15000名律师全方位地参与到了服务奥运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从最初踏入陌生领域摸着石头过河,到融会贯通中外法律迈入佳境,6年来,中国律师用实践证明,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完全可以实现‘法制奥运’。中国的律师队伍一样能为奥运会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岩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相似文献   

4.
在职业法律服务队伍加剧了法律系统与社会生活之间距离的时候,目前在中国一些乡村存在的“赤脚律师”铺设了一条“接近正义”的桥梁。赤脚律师主动的“迎法入乡”,并不仅仅是简单地在农村法律服务体制中发挥拾遗补缺的功能,而且是在乡村社会重建了“法律服务”的概念,即以长远的人情交换而非现时的金钱交易为基础的法律服务。因此,赤脚律师与单求经济利益的黑律师有着本质的差别,他们对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以及公民社会的塑造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治理方式与乡村社会自生自发的利益表达方式之间面临着冲突,所以,赤脚律师还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困惑,也即所谓“周广立式的困惑”。  相似文献   

5.
独立性:律师职业的本质属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师职业的独立性,是指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相对独立、律师组织的相对独立和律师工作形式的相对独立。在现代社会,许多国家都将律师界定为“自由职业者”,不受国家权力机关(如:政府部门)的领导或干涉,国家通过法律允许律师建立自己的行业组织律师协会,由律师协会负责管理律师及律师职业;律师协会是律师自治的组织形式,律师自治,是律师独立性的表现和要求。(一)法律服务活动需要律师具有独立性。律师的法律服务活动,建立在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双向合意基础上。当事人委托或聘请律师的目的,旨在通过律师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技能和相关…  相似文献   

6.
“黑律师”是指那些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不具备合法执业手续,擅自以律师名义承揽法律事务,非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活动的人员。近年来,随起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加大,“黑律师”再度充斥法律服务市场,而且呈现出日渐猖獗之势。有关部门对辽南某市的调查情况表明:1986年,全市发现的“黑律师”人员不过4至5人,截至1994年已经达到30余人,约增加5倍、笔者试对“黑律师”现象作一分析和探讨。从调查的情况看,“黑律师”的分布比较凌乱,身份十分复杂,主体形态也多种多样,可从不同角…  相似文献   

7.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关注的重点。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中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律师服务“三农”工作大有可为。但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何破解难题实现律师服务“三农”工作的新发展,我们应当理性思考。  相似文献   

8.
两年多来推行的律师工作“两不四自”改革,吸引了一大批有志于律师事业的法律人才、特别是一批高层次的法律、经济和外语人才进入律师行业,发展壮大了律师队伍,改善了律师队伍的知识结构,拓宽了法律服务领域,增强了开展法律服务的活力,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面和量都大大增加,扩大了律师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但是,律师工作改革所取得的成就还仅仅是初步的,要形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体制,还需要把律师工作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当前,在深化律师工作改革、抓紧律师立法的同时,应该注重对律师工作改革的有关…  相似文献   

9.
律师法律服务的领域,也就是律师的业务范围,是指律师作为一种职业所能从事工作的广度。律师法律服务的领域与不同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与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程度、与律师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及社会对律师的认同度有着密切的关系。早期律师业中律师的服务领域一般比较狭窄,主要是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角色。  相似文献   

10.
沈凯石 《律师世界》2002,(10):40-42
按照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对律师法律服务的规定,我国政府承诺:加入WTO后,由于“跨境提供服务”和“国外消费”不易被控制和很难有效管理,因而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对其没有限制;但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我国政府作了一定的限制。从目前分析,由于外国律师在华提供法律服务范围的局限性———仅能提供国际法律咨询服务和所在国的法律服务,因而对我国目前律师服务市场冲击和影响不大。但允许外国律师进入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对我国律师的执业影响是深远的。我们可以这样说,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或者最高指导原则是维护客…  相似文献   

11.
<正>从“全科”到“专科”是一个必经的过程每一位律师都可能在不断思考一个问题:“当下的法律服务市场到底需要怎样的律师?”不同时代背景下,随着法律服务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拓宽,适应市场需求的律师类型也会逐渐发生变化。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初期,法律非诉讼业务开始快速增长,越来越多的国人逐步接受“不打官司,也要请律师”的观念。发展到近一二十年,法律服务行业又提出了“专业化”的概念,打造专业律师一度成为“热词”,律师的专业化分工也愈来愈细。而最近的四五年,  相似文献   

12.
一、回忆过去十余年的改革历程为迎接香港回归、深港两地律师为客户的法律服务能更好地对接中国的律师体制必须改革,首先要将“国家法律工作者”改为“社会法律工作者”。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这种律师制度可以说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当时律师体制改革的主要思想就是要把律师变成一种实行行会管理,使律师变成不占国家编制的社会法律工作者。为此,1993年春节过后去北京向司法部汇报要求改革,以深圳为试点,方案未经司法部通过,司法部有关领导认为我们这个方案是自由化的方案。4月份肖扬部长上任,我们又将此方案请示肖部长,得到赞同。6…  相似文献   

13.
《中国律师》2009,(6):16-19
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在党中央制定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指引下,我们律师应当切实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珍惜农民朋友对我们的信任,在“三农”法律服务这个生机勃勃的舞台上,发现机遇,迎接挑战,用法律、用智慧谱写“法律服务进农村”活动的新篇章。我们请部分律师谈了心得。  相似文献   

14.
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被告人肖贵才从事的职业是律师,《律师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授权后,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不属于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不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所以律师不能成为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律师的执业权利受法律保护。对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律保护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弹师法》…  相似文献   

15.
《江西律师》2001,(1):3-4
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新发展,也是在新形势下指导我们搞好法律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搞好法律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16.
徐伟  杜萌 《政府法制》2008,(18):6-7
奥运会不仅是一场“体育盛宴”,也是一场“法律盛宴”。 笔者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共有1.5万名律师全方位地参与到了服务奥运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  相似文献   

17.
论律师法律服务之主体性理念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申 《法学》2004,(3):55-60
律师职业与执业主体之间的关系只有通过以谋求为生计的经济目的相连接 ,才能使律师真正成为一种行业。在法治社会中 ,律师只能是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零售商。由于律师法律服务的市场性 ,它除了遵守法律的一般规则之外 ,还必须遵守市场交换的一般规则。在律师服务制度的构建与运作中 ,当事人承担着“高投入、高成本、高风险”。因此 ,为了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帮助的功能作用 ,就应当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当事人”的理念。  相似文献   

18.
(一)律师应是自由职业者关于我国律师的性质,目前众说纷纭,或主张沿袭1980年《律师暂行条例》规定的说法:“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或主张律师是“社会的法律工作者”,或主张律师是:“自由职业者”。笔者倾向于最后一种说法,即律师应是“从事法律服务的自由职业者”。首先,律师所从事的法律服务工作带有很强的个体脑力劳动的特点。就一般情况而言,从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起,律师就自由地、独立地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出发进行活动。律师的这种活动依其本人的意志为一定的法律行为,并产  相似文献   

19.
张伟  张飚 《中国司法》2002,(10):37-37
有资料表明:商丘市律师事业从无到有,近几年得到长足的发展,至今已有29家律师事务所,注册律师199人。3年来,商丘市有15万多人受到律师的法律服务。河南商丘市司法局近年来狠抓律师队伍建设,教育广大律师恪守“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基本执业行为规范,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培训律师,促使律师以诚信服务社会,涌现出“十佳律师”、“十佳辩护能手”和“十佳代理人”。法律顾问:促使政府依法行政在商丘,各级政府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矛盾和利益纠纷,已经成为“依法治市”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20.
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中国律师的属性由“国家法律工作者”衍化为“社会法律工作者”,进而被界定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不是简单的文字更动,而是与时俱进,对中国律师本质属性的科学定位,也是对中国律师地位和作用的经验总结。“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决定了律师必须讲政治,坚持正确的政治,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四个服务”的工作宗旨,体现立所为公,执业为民职业精神。忠于宪法和法律,甘当法治精神和法律理念的宣传员,甘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形成星火燎原之势,让13万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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