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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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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美 《台湾研究》2014,(6):72-78
近年来,随着两岸交流层面的不断扩展,社区治理成为两岸交流的热点之一。当前,大陆地区正在积极推动社区治理,比较分析两岸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有着重要意义。两岸都坚持社区自治的方向,但现阶段两岸在城市社区治理实践中呈现出很大差异。台湾社区治理主体是多元化的,而且不同的治理主体之间职能清楚、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并进行了良性互动,形成了“政府引导+民众自主参与”的模式,较好地实现了社区自治。而现阶段大陆社区治理从总体上讲依然是“政府主导”模式,存在政府行政干预过多、社区自治组织职能异化、民间组织发展缓慢、居民参与不足等问题。台湾社区治理的某些经验,对于促进大陆社区治理发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治理转型要求社区建设从社区行政化阶段向社区居民自治阶段转变,从社会问题社区化阶段向社区问题社会化阶段转变。宜昌市伍家岗区通过建立以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社会工作者"选聘分离"为核心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破解了传统社区建设模式的困境,适应了国家治理结构转型的需要,实现了公共服务型政府和群众自治型社区的共生、互补和双赢,值得探索和研究。  相似文献   

3.
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4.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的必要性及其模式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5.
"社区"是一个泊来品,20世纪两次落户中国。第一次是20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初,由有留学英美背景的社会学师生引进,主张改进中国社会结构要从社区研究入手;第二次是1986年国家民政部为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援引了"社区服务"的概念,1991年又提出"社区建设"任务,"社区建设"作为一种制度安排,遂在城乡陆续展开。具体言之,"社区建设"包括两方面的重点内容:一是构建领导核心;二是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实现"就地城镇化"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6.
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7.
石破 《南风窗》2012,(23):42-44
新型农村社区如果是农民想要的,政府不支持他们也干;若只是政府想要,农民的愿望是派生出来的,则政府要负担成本,农民还有可能不买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个度的问题,还有个时间、地点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的起源、发展和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9.
关于社区民间组织参与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治理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基层社区治安管理模式开始由传统的政府治安管理机关(警察)主导下的纵向预防模式向社区治安治理的横向预防模式转变。社区民间组织参与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就是这样背景下的产物。社区民间组织作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自发形成的群众团体队伍或组织,通过信息的交流、融通,构建起了连接社区居民与社区自治组织和政府之间的桥梁。  相似文献   

10.
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11.
陈统奎 《南风窗》2010,(1):57-60
桃米社区从一个环境杂乱、发展无力的弱势社区,变成"9·21"重建的耀眼明星,一个欣欣向荣的生态村,是"人,的力量改变了桃米——人文精神可以改变一个社区,从而优质社会。桃米社区是现代桃花源,却不是乌托邦。  相似文献   

12.
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13.
上海现已初步形成“政府推动、购买服务,部门指导、以块为主,社会参与、社团运作,依托社区、长效管理,网络支撑、资源共享”的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工作思路和运作方式。社区矫正组织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它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自愿性、亲和性等特征。违法犯罪青少年取保候审帮教工作的业务范围,包括按照“六必”要求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取保候审帮教管理工作网络,制定个性化的具体帮教方案等。重视并开展对狱内取保候审后重新犯罪人员的改造,是社区矫正组织工作范围的延伸,也是巩固改造成果、减少和预防犯罪的一项重要手段。加快社区矫正组织的培育和发展,需要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组织与政府的关系,消除培育发展社区矫正组织的法律障碍,积极为社区矫正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活动空间。  相似文献   

14.
中国的经济社会转型带来了城市的转型。在城市转型中,城市的主要生活空间逐渐从单位转向社区,相应地,城市基层党建的重心也由单位党建向社区党建转移。然而,社区党建既没有单位党建所依靠的结构化的权力支持,又面临着由社区的流动性、匿名性、老龄化、碎片化等诸多特征带来的巨大挑战。在这些挑战面前,中国共产党采取了一些调适性策略,如完善自身建设、构建"大党建"组织模式、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等等。这些调适性策略不仅有助于维持党的生存,而且有可能带来中国共产党的转型。  相似文献   

15.
上海社区青少年工作与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体制、机制建设过程中,上海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从2003年开始,构建包括关爱社区青少年在内的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在政府层面成立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的同时,注册成立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承担政府委托的社区青少年的教育服务工作。在青少年工作方面探索统一有序、覆盖面广、富有实效的大综治格局,实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6.
"农转居"社区是城镇化进程中的治理重点和难点,也是推进城乡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根据"政府—社会—市场"三元论模型,"农转居"社区可以划分为"政府—社会互动型""政府—市场互动型""社会—市场互动型"和"政府—社会—市场三元混合型"四种类型。通过四种类型对应案例的阐释和比较可以看到,在新时代社会治理视角下,评判"农转居"社区治理成效的标准,应该更加注重社区的功能维度,即社区治理的总体安排是否与社区内在需求相契合,从而为社区善治的实现提供解决之道的"社会空间"。  相似文献   

17.
黄灿彪 《工会博览》2011,(4):216-217
香港回归以来,在"一国两翻"的体制下,香港继续保持"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模式.香港的生主立案法团是香港特区政府大力推动成立的基层居民组织,作为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法团及其管委会在加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权益及促进社区稳定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本文介绍香港的地区行政和基层居民组织概况,重点分析香港法团的成立背景、结构和其运...  相似文献   

18.
随着现代化的深入发展,乡村社会发展逐步呈显出诸多新常态——农村逐步"去村落化"、当代农民日趋"市民化"、农业发展趋向"工商化",农村社区治理的"三农"基础正在发生质变。当代乡村社会基础变革给农村社区治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并推动农村社区治理的现代化发展。当代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发展,必须秉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融合治理"理念,实现"乡村社会内在融合治理"与"城乡社区一体融合治理"的有机统一,最终推动整个社会的融合与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9.
长期以来,"缓刑执行不是刑罚执行"的观点根深蒂固。但是从刑罚定义出发,缓刑应属于刑罚的类别,缓刑的执行是刑罚执行;从完善缓刑制度出发,需要考虑对我国缓刑标准的重新设定,缓刑负担的适当增加。与之相适应,缓刑人员应称为"社区服刑人员"而非"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中需体现刑罚惩罚功能,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和队伍。  相似文献   

20.
香港地区青少年罪犯的非监禁矫正体系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及矫正青少年罪犯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显著。有必要辨析香港地区青少年罪犯术语、概述香港地区青少年犯罪形势、剖析香港地区青少年犯罪原因,对香港地区"院舍训练式"非监禁矫正体系及"社区为本式"非监禁矫正体系展开系统研究,进而从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理论与原因研究、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法律体系、夯实未成年人社会矫正的社会基础及构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专业基础等维度提出大陆地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体系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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