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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我国刑罚结构是以死刑、自由刑为中心,属于重刑结构。刑法修正案(八)彻底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在完善刑事处罚体系,对刑罚进一步轻缓化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此次修法也给我国刑罚体系结构带来一些新问题,因此,还应在刑法修正案(八)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地削减死刑罪名,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提高罚金刑的地位和增设轻刑刑种等,对刑罚的设置进行结构性的改革。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改革的推动意义自不容否认,但7处缺憾的存在却使得《刑法修正案(八)》略显粗糙:以刑法修正案消融刑事立法解释的非法性;以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总则的合宪性质疑;引入治安管理处罚措施;对未成年犯的过度轻刑化待遇;取消死刑罪名、死缓限制减刑导致刑罚体系结构不谐:社区矫正“尴尬入刑”:危驾入刑有违刑法谦抑性。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十一)》在不改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基本罪状的情况下,通过调整两罪的刑罚结构加大非法集资犯罪的惩处力度,主要体现在自由刑的加重化和罚金刑的无限化两个方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幅度由原先的两档增加至三档,法定最高刑随之提高,应急性立法色彩浓厚,且不利于民营经济的保护和发展。刑事立法应当关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集资用途,适当提高该罪的入罪门槛以限制其认定范围。修正案在提高集资诈骗罪法定最低刑的同时,将原先的三档量刑幅度合并为两档,重刑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不仅导致集资诈骗罪与其他类似犯罪在法定刑设置上不相协调,而且打破了集资诈骗罪刑罚结构本身的内在均衡。无限额罚金刑存在诸多弊端,参照倍比罚金刑的设置规则制定司法解释予以指导具有现实合理性。  相似文献   

4.
面对日益猖獗的食品安全犯罪,我国食品安全刑事立法的不足日益凸显,而且《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也急需刑法作出相应的衔接,《刑法修正案(八)》分别从严密法网和严厉刑罚两个角度对食品安全犯罪予以修订,对于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标准的把握、监管者刑事责任的理解以及罚金刑的具体执行仍然有待从理论上澄清。结合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对立法精神予以阐释,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综观我国刑罚结构的演变发展历程,可将其分为三种模式,即“倒三角”结构、“梭型”结构和“正三角”结构模式.伴随着我国刑事政策轻刑化的不断发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为标志,我国刑罚结构又进行了一次较为深刻和系统的调整与完善,其更加趋向于“正三角”结构模式.鉴于我国社会进步的发展度、司法实践的需求度以及社会公众的承受度,以《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为视角,在对我国刑罚结构进行较为深刻剖析的基础上,又对刑罚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一些新构想.  相似文献   

6.
《刑法修正案(八)》将生产销售假药罪罚金刑由倍比罚金制修正为无限额罚金制。而无限额罚金制违背罪刑法定相对确定性原则;违背刑法在形式正义的基础上实现实质正义的立法本意;是司法自由裁判权的扩张表现,不应当成为刑法立法和修正的趋势。建议在完善罚金刑数额确定原则的基础上限制无限额罚金制的适用。  相似文献   

7.
"正确的刑罚强度只要足以阻止人们犯罪即可。"《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实施,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调整了"死刑偏重,生刑偏轻"刑罚结构。然而,其中限制减刑、禁止假释范围的扩大,必将导致监狱长刑犯、累犯、死缓犯的增加,对监狱的监管安全、教育矫正带来极大挑战。监狱只有认真解读《刑法修正案(八)》,分析其对监狱行刑带来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才能提高罪犯的矫正质量,维护监狱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的刑罚结构属于重刑结构。从我国刑罚结构的现实情况出发,我国刑罚结构改革的重点应当包括刑罚种类多样化和刑罚方法的结构性重组两大方面。刑罚种类多样化的主要实现方式包括:构建和完善我国的保安处分制度;增设新的资格刑刑种。刑罚方法结构性重组的主要实现方式包括:完善管制刑,扩大管制刑的适用范围;完善拘役刑的宣判及执行制度;提升罚金刑在刑罚结构中的地位,并提高其实际适用率。  相似文献   

9.
一、罚金刑的判决与否 罚金刑作为我国刑罚的一种附加刑,其判处必须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据。新《刑法》除从罪名上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外,还在罚金刑适应的方式上作了较大的调整。新《刑法》规定了以下四种罚金刑适用方式。 (一)选科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某种犯罪或某种情节的犯罪规定既可以适用自由刑,也可以适用罚金刑,是适用自己刑还是适用罚金刑,由法官自由裁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八)》一方面对食品安全犯罪的犯罪对象、罚金刑、自由刑进行了修改,另一方面,增加犯罪情节要件和增设食品监管渎职罪,从而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使得刑法对食品安全的保护更为严密和全面。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原有食品安全犯罪之规定存在的不足以及监管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决定了本次食品安全犯罪立法修正的合理性。在司法中,需要对食品安全标准、罚金刑数额及其计算标准和食品安全犯罪情节进行重新解释。同时,考虑到食品安全犯罪危害的特点和国外相关立法例,应从增设行为犯、过失犯和资格刑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犯罪立法。  相似文献   

11.
张铖 《工会论坛》2013,(6):41-43
[摘要]劳动犯罪与劳动相伴而生,刑法对劳动犯罪的规制是保障国家劳动管理体制正常运行的最后一道防线,劳动犯罪的刑罚承担着实现刑法价值和劳动法价值的双重使命。我国现行《刑法》对劳动犯罪的刑罚配置上仍存在侧重科处自由刑而轻视罚金刑、对单位劳动犯罪的罚金额度规定不明确、劳动领域渎职犯罪的处罚轻于其它劳动犯罪的处罚、劳动犯罪的资格刑处罚空位等不足,故应在坚持刑罚的相应性和比例性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借鉴域外立法的有益经验,在劳动犯罪的刑罚轻缓化、罚金刑、资格刑、单位犯罪等方面完善刑罚配置。  相似文献   

12.
《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入罪,增设危险驾驶罪,一般判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但是,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判处的刑罚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一个量刑的统一标准,在刑罚的适用上排除了缓刑的适用,对罚金刑的适用也没有任何的限制,存在法官恣意行为之虞,也有悖于罪刑相适用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人适用拘役刑应当有一个统一的量刑标准,对其适用罚金刑时应当根据不同的影响量刑的因素对罚金的数额加以限制,并且存在对行为人适用缓刑的可能性,而不能主观地认为缓刑轻于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13.
《刑法修正案(八)》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现有资格刑配置、扩充资格刑类型的契机。可以考虑将禁止令这一非刑罚处罚措施,根据其所禁止的内容予以分解,上升到刑罚的层面,补充完善资格刑的类型;危险驾驶罪的设立使我们有必要考虑将剥夺特定资格(技能)为内容的行政处罚措施改造为刑罚措施,并增设单位犯罪的资格刑。  相似文献   

14.
罚金刑是我国刑罚体系中的附加刑之一。1997年修订的刑法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增加了罚金刑的种类,修改完善了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本文就罚金刑的地位、适用范围、适用方式、种类、罚金刑的缴纳方式等方面作了探讨,使大家对罚金刑的适用有进一步的理解。  相似文献   

15.
调高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其主要立法价值就是要协调数罪并罚的总和刑期与最终确定的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两者间的合理关系,这首先应当遵循刑事立法政策的合理性原则。虽然不能完全排除数罪并罚刑期的调高与“死刑过重、生刑过轻”存在直接关系,但也不能由“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缺陷直接得出数罪并罚刑期总和应当调高的必然结论。《刑法修正案(八)》修正数罪并罚总和刑期的结果,可谓是“重刑化”和“轻刑化”折衷的适中,是刑事立法政策在数罪并罚立法条款上的体现。  相似文献   

16.
对新时期重刑主义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新时期重刑主义的反思喻伟蒋羽扬重刑主义在我国历史上代代相传、陈陈相因。新时期市场经济体制正日益呼唤人们树立新的刑法观,进而实现刑罚功能的三大转变。无论我们的刑罚目的、刑法价值取向,还是刑法谦抑性原则,都证明严刑峻罚终非治国良策,轻刑少罚才能长...  相似文献   

17.
考察我国环境犯罪的刑罚体系,可以发现适用最普遍的当属有期徒刑和罚金刑。判处环境犯罪被告人有期徒刑存在重刑化倾向,判处其罚金刑也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额、比例或倍数,加之在司法适用中判处数额较低,从而难以对环境犯罪被告人起到威慑效果。在对环境犯罪刑事处罚趋于轻缓化论证后,应当秉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的刑罚轻缓化理念,完善现有的刑罚措施,包括限制自由刑的适应范围、明确罚金刑的具体适用方式等,并增设新的资格刑和非刑罚处罚措施,从而科学地选择环境犯罪刑事制裁方式,理性建构环境犯罪刑罚新体系。  相似文献   

18.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对《刑法修正案(九)》的进一步细化.《解释》数额标准的变化体现了“严而不厉”的理念,“数额+情节”模式的进一步细化使得法网更为紧密,而罚金刑的运用使得刑罚体系更加合理化.但《解释》仍存在不合理之处,贪污受贿罪共用同一标准的尴尬,行贿罪与受贿罪处刑的不协调以及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等未作同步调整的遗憾都需要在之后的司法活动中进行修正完善.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入罪,增设危险驾驶罪,一般判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但是,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判处的刑罚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一个量刑的统一标准,在刑罚的适用上排除了缓刑的适用,对罚金刑的适用也没有任何的限制,存在法官恣意行为之虞,也有悖于罪刑相适用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人适用拘役刑应当有一个统一的量刑标准,对其适用罚金刑时应当根据不同的影响量刑的因素对罚金的数额加以限制,并且存在对行为人适用缓刑的可能性,而不能主观地认为缓刑轻于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死刑制度进行了完善:适当减少了死刑罪名;增加规定一般情况下适用死刑的年龄上限;调整了死刑与生刑的结构关系。此次刑法修正对于死刑制度的改革体现了立法者对于死刑适用进行控制的态度,实现了我国刑罚结构向更加人性化的方向发展,体现了我国法制建设坚持积极与稳妥并行的思维。现行刑法关于非暴力性贪财图利犯罪和风化犯罪的死刑规定仍有待废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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