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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明知”在现行刑法的总则和分则中都有体现,对“明知”的理解直接关系到能否成立特定犯罪。然而对这一主观心理状态的认识一直是司法实践过程中的一大难题,尤其是如何认定行为人“应当知道”。笔者试从检察工作中实际处理的案件出发,探讨在检察实践过程中,如何认定行为人是否“明知”。  相似文献   

2.
妨害司法罪     
妨害司法罪是指故意妨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秩序的一类行为。这一类罪的主体有些是一般主体(如打击报复证人罪,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扰乱法庭秩序罪等),有些是特殊主体(如脱逃罪的主体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这一类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妨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秩序,而故意实施。此外,有些犯罪还要求对某些要素有特定的明知(如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需要行为人对赃物性质有特定明知)。这一类罪侵犯…  相似文献   

3.
行为认定为犯罪的过程中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对客观的犯罪定量因素具有认识;这一认识首先是事实层面的认识,事实性认识是基础,其次才是规范性、评价性认识;这种事实认识应该以行为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对象为基础进行判断,不能凭借社会上的一般认识水平予以推论。犯罪定量因素认识错误属于刑法中事实错误的范畴,司法处理应当遵循具体分析的原则,对积极的认识错误根据"具体危险说"加以判断,对消极的认识错误在能够排除过失的前提下一般可以阻却犯罪故意的成立。  相似文献   

4.
从德日刑法理论和司法判例的角度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故意中的认识要素和意志要素不仅应当存在,而且应当具备独自的内涵。不真正不作为的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构成要件事实必然发生,且认识到自己居于保证人地位、保证人义务,在待修复的法益对不作为人具有高度的依赖性,行为人不作为甚至排除他人介入的可能;相反,行为人明知或预见到了构成要件事实的发生的可能性,且待修复的法益对不作为人不具有高度依赖性,行为人放任构成要件事实的发生,就是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5.
洗钱罪司法认定与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伟 《青年论坛》2002,(4):70-71
一、洗钱罪的司法认定(一 )罪与非罪的界定。主要可从三个方面界定 :主观上 ,只有直接故意构成本罪 ,即行为人“明知” ;看洗钱行为对象的性质 ,是否属于法定的三种犯罪的非法所得 ;看数额多少。另外 ,对于接受赠与的行为 ,有观点认为该行为不构成洗钱罪 ,但承认受赠财产是非法  相似文献   

6.
“明知”是犯罪故意中的认识因素 ,对犯罪故意的成立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在犯罪故意中 ,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都是不可或缺的。在我国犯罪构成体系里 ,认识因素是犯罪主观方面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7.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法增设是为了有效遏制网络犯罪。本罪的正确适用前提是对主观构成要件中的“明知”准确解读。对于“明知”的认定存在“明确知道”说、“明确知道+可能知道”说、“明确知道+应当知道”说的争论。传统学说对本罪“明知”的理解过于狭窄。应当对本罪的立法原意及保护法益进行考察“。明知”包含“可能知道”符合合目的性解释原理与司法解释的规范要求。对“应当知道”应作出扩张性解读,其不仅属于司法用语,也有实体法上认定犯罪故意“明知”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之包庇行为只能是出自故意 ,而纵容行为则可出自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本罪并不以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确认识到对象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不可缺少的条件。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包庇、纵容犯罪的人 (包括犯罪组织及成员 )的违法犯罪活动 ,便构成本罪故意所必需的认识因素。  相似文献   

9.
假想防卫是指客观上并不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行为人主观上误认为正在发生不法侵害,而对想象的"侵害人"实施了防卫行为。假想防卫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认识错误,而且也不可能避免这种认识错误,因假想防卫致人死亡的应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伤害罪。  相似文献   

10.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损害商品声誉、商业信誉罪、诬告陷害罪、诽谤罪等的相似之处在于行为人捏造或传播了虚假的信息。刑事实体法对主观要素规定的繁简决定了主观事实证明的难易,将诽谤罪等的构成要件简化为"明知是虚假事实而传播"将给司法证明带来极大困难,"明知是虚假事实而传播"的行为也缺乏处罚必要性。我国刑法理论及立法对诽谤罪等相似罪名的解释和规定选择"虚假性"或"主观恶性"两个标准之一即可。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第十一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可见,“明知”,是构成一切故意犯罪的首要前提。确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明知”,对于故意犯罪的认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谓“明知”,其本义乃明确认识。我国刑法上所规定的“明知”,赋有特定的含义。它是指故意犯罪人在主观上对构成犯罪的客观事实——即“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相似文献   

12.
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构成犯罪故意的首要条件 ,包括明知的概念和认定、认识的内容和对“会”的理解。明知的认定只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应成立推定明知 ,以有利于打击故意犯罪 ;其认识内容包括对行为、危害结果、行为与危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犯罪客体方面的事实情况和违法性的认识 ,但不包括行为主体的认识 ;对“会”的理解应有两种 ,一是必然 ,一是可能。  相似文献   

13.
试论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大多数情况下表现为间接故意,这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已形成共识。但对于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是否存在过失或者直接故意,刑法理论界认识迥异、争议颇多。  相似文献   

14.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观方面应为故意,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的明知不是本罪必要故意认识因素的内容,但也不能笼统地说只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及其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就统统认定为本罪,还要考虑刑罚中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及其他相关因素。  相似文献   

15.
盗窃罪的主观故意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方面内容。认识因素包括对犯罪对象的属性、他人占有状态及其价值在较大或巨大以上的认识和明知。犯罪目的是盗窃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刑法学界对盗窃目的的认识和研究有一个发展过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得到立法上的肯定。犯罪动机不属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可作为量刑的参考因素。不能以事后故意来追认事前所为而成立犯罪。而只能根据事后产生的犯罪故意的内容另行论处。  相似文献   

16.
并非所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般参加者都一概构成犯罪。其是否构成犯罪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判断:参加者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相关活动的程度;参加者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所起的具体作用;参加者主观认知的内容和程度。对参加者定罪量刑时,还应参考一些案外因素,即行为人的动机和对于预期后果的认识、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志愿程度以及在行为过程中所起的实质作用。  相似文献   

17.
法律问答     
非法采伐珍贵树木就一定构成犯罪吗编辑同志:岑某非法采伐一棵直径为20厘米的国家二级保护珍贵椿树,卖得50元后,被林业公安查获。经查,岑采伐前并不知道椿树是国家保护的树种。请问,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贵州岑启洪黄汉文岑启洪、黄汉文同志:根据刑法第344条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采伐、毁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树木的行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所采伐、毁坏的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树木。过失采伐、毁坏珍贵树木不构成本罪。从本案看;岑某虽然实施了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的行为…  相似文献   

18.
通说对于放任的故意和过于自信的区别存在逻辑上的错误,不利于保护法益,也不利于保障人权。过于自信过失仅限于两种情况:一是在具体的背景下,以一般人的视角进行观察,认为不会有任何危险的。二是行为人认识了构成犯罪事实发生的可能性,但为了被害人的利益不得不为之的。放任与过于自信的区别在于:行为人能否将他人的法益掌控在自己的手中。  相似文献   

19.
正当防卫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同违法犯罪斗争的有力武器。正确行使正当防卫应避免以下几种错误。一、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错误,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臆想为存在而进行了所谓的“正当防卫”,结果造成他人无辜受伤害的行为。从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来看,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不法侵害。如不法侵害不存在,正当防卫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行为人所进行的“防卫”,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二、防卫挑拨防卫挑拨是故意地挑逗对方进行不法侵害而借机加害于不法侵害人的行为。正当防卫是当事人为了保护一…  相似文献   

20.
违法性认识错误,是刑事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客观存在的情况之一,直接影响到犯罪的成立与否、成立形态,并最终影响到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承担。我国刑法学界对违法性认识这一问题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争论也较为激烈。违法性认识独立于犯罪故意、过失,但可能阻却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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