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40 毫秒
1.
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无期徒刑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适用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尽管现行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能否适用无期徒刑没有明确规定 ,但从刑法关于未成年人量刑原则规定的综合分析来看 ,实际上是不能适用无期徒刑的。这显然又背离了立法的初衷。因此 ,为了保证刑罚的适用 ,应对刑法中的有关规定作相应修改。  相似文献   

2.
王瑞 《法制与社会》2013,(15):265-266
未成年人犯罪能否适用无期徒刑这个问题可谓是是老生常谈,但是刑事司法界和理论界的观点也是众说纷纭,仁者见智.从表面看这个问题仅仅是一个量刑问题,但是从本质上讲这个问题涉及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涉及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律与国际的接轨,涉及我国未来刑罚适用的发展方向.本文试从一个新的角度——刑法解释学来探究未成年人犯罪能否适用无期徒刑.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人刑罚体系是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及其所扮演社会角色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应受到相对特殊的保护。我国《刑法》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刑事司法裁量权的规定,特别是无期徒刑、缓刑、累犯、前科制度和非刑罚处理方法适用的规定,完全等同于成年犯罪人的标准,并未体现出未成年人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问题是刑法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台湾地区对未成年人犯罪和对此类犯罪的从宽处理规定得比较具体,在刑罚种类和刑罚制度的适用等方面有一些特殊规定,这些对大陆刑法在此方面的规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高铭暄  张杰 《法学论坛》2008,23(1):12-17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一系列国际人权法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罚措施作出了特殊规定.中国目前有必要以这些规定为参照,完善刑法中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措施.就刑罚措施而言,需要明确限制无期徒刑的适用,宣示监禁刑的慎重性适用;而对非刑罚处罚措施,则需要以专条、专节的形式,改造现有方法,增设新的种类,建立形式多样、轻重有序、逐级递进的非刑罚处罚方法体系,强化非刑罚处罚方法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6.
我国内地、香港与台湾地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都规定了非刑罚处理方法 ,但无论是对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者实施危害行为所规定的非刑罚处理方法 ,还是对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之未成年人犯罪所规定的非刑罚处罚措施 ,我国现行《刑法》都需要学习和借鉴香港特别行政区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所谓的“刑法”的经验。完善我国内地未成年人犯罪之非刑罚处理方法立法应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是调整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理方法的适用范围 ;二是增设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理方法的种类。  相似文献   

7.
我国将缓刑作为一种刑罚方式并确定其在我国刑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后,也随着刑法的修改进行着不断的改变。然而,我国缓刑制度还并不完善,尤其是对未成年人适用的问题,现行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八)》虽然对未成年人适用缓刑的条件做了必要规定,但在具体适用方面却不具有可观的操作性。因此,论文分析了我国缓刑在未成年犯犯罪中的适用实践,最后对我国未成年人缓刑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8.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在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刑罚适用方面,如何针对其生理和心理特点进行定罪量刑,一直是司法实务界所思考的问题,如量刑坚持什么原则,在无期徒刑、缓刑的适用方面有何特殊要求,如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等。在此,本刊特组织"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问题研究"专题,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刑罚的相关问题展开探讨与交流。  相似文献   

9.
应当重建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体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重建未成年人犯罪刑罚体系的必要性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离不开刑罚。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刑罚,表明国家对此类犯罪行为的谴责与否定评价。我国刑法总则将刑罚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类,这种刑罚体系的构建是针对一切犯罪人,并没有考虑成年犯罪人与未成年犯罪人生理、心理等方面的区别。由此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下列问题: 1.刑罚立法与“罪刑法定”的刑法基本原则存在矛盾。把未成年犯罪人作为特殊情况不适用死刑在“刑罚种类”里予以原则性规定,另一从宽原则却置于“犯罪和刑事责任”一节,分则以  相似文献   

10.
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是刑法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内地与台湾地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都规定了非刑罚处理方法,但是无论是对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者实施危害行为所规定的非刑罚处理方法,还是对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之未成年人犯罪所规定的非刑罚处罚措施,两岸相关的规定都不尽相同。台湾地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理规定得比较具体,在刑罚种类和刑罚裁量的适用等方面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这些特殊规定对大陆刑法的完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工作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成年犯罪人具有涉世浅、可塑性强的特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检察工作既要符合一般的检察工作规律,又要符合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的特殊性。笔者结合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工作的实践,从更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角度出发,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捕、诉、罚、防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愿与大家共同探讨。一、关于非刑罚化处理方法的思考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淡化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刑罚的观念,而代之以保安处分和教育处分等非刑罚处理措施,对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追诉的目的侧重于教育改造。如德国青少年刑法中的…  相似文献   

12.
刘喆 《法制与经济》2008,(13):74-75
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是刑法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内地与台湾地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都规定了非刑罚处理方法,但是无论是对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者实施危害行为所规定的非刑罚处理方法,还是对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之未成年人犯罪所规定的非刑罚处罚措施,两岸相关的规定都不尽相同。台湾地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理规定得比较具体,在刑罚种类和刑罚裁量的适用等方面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这些特殊规定对大陆刑法的完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孙硕  刘迪 《人民司法》2023,(16):61-66
近年来,预防和惩治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成为社会焦点和法律适用难点。本文通过分析利用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特点,梳理出该类行为在刑法罪名、体系化定罪及处罚方面出现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罪名难认定、刑法保护范围拘谨、利用网络性侵犯罪法律规制薄弱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扩大刑法保护范围、探索新设利用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的刑罚规则及推进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的信息公开及行业禁止制度、提升安全教育监护措施等具体建议,以期对加强新时期未成年人保护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4.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具有不同于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突出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然而现行刑法只是典型的应对成年人犯罪的法典,由此决定了其在整体的制度设计上而不是个别技术层面存在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不相适应的严重缺陷。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适用上,必须牢牢把握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宗旨,坚持少年儿童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性的一大社会问题,各国实务界与理论界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刚刚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累犯规定在刑法当中,再一次引起人们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关注.本文将以比较为视角,以借鉴与完善为目的,从立法与刑罚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汪新元 《中国审判》2020,(6):98-101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量刑采用的标准是轻刑化,目的是为了教育、挽救、改造未成年犯罪人。笔者认为,现行法律制度及司法实践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量刑上失之过宽,这不仅不利于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在一定程度上也不能达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之目的。在未成年人犯罪量刑上应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尤其应避免不区分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一味从宽的行为。只有刑罚的结果大于罪犯认为犯罪所带来的收益,刑罚才可以收到它的效果,才能真正教育挽救未成年人,使之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相似文献   

17.
基于对犯罪未成年人特殊性的认识,罪行相适应原则与未成年人特殊的司法保护理念已不相适应。在未成年人司法领域内,确立"刑罚个别化’原则能更好的体现刑法谦抑与人道的价值,因此从制刑、量刑和行刑三个方面实现未成人刑罚个别化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8.
王新平 《内蒙古检察》2002,(6):27-29,32,33
刑罚个别化问题,不仅是现代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且为许多国家的刑事政策和刑事立法所关注,也是刑事司法的一项重要的专门原则。所谓刑罚个别化,是指法院(法官)在具体适用刑罚时,应充分考虑犯罪者的“个人情况”,从而使刑罚的轻重与犯罪及犯罪者“个人情况”所表现出来的人身危险性大小相适应,以实现刑罚特殊预防之目的。  相似文献   

19.
审视我国刑法的发展趋势不难发现我国的刑罚呈现趋重的特点,表现在法定刑设置的不协调;无期徒刑与死刑、有期徒刑衔接的不适当;罚金刑适用的不合理等方面,这些问题共同导致了我国的重刑化倾向。实践证明,推行刑罚万能的重刑化理念之弊远远要大于其所具有的短期遏制犯罪之利。重刑化不仅导致刑法系统自身规律性的紊乱,造成法益保护位阶错乱和罪刑失衡现象,而且还会导致人们疏于相关制度的建设和改革,必须予以摒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表明,通过刑事立法完善我国刑罚体系是改变我国的重刑化倾向并最终使我国走向刑罚轻缓的理性抉择。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考虑到醉酒驾驶和飙车行为均是在没有酿成交通事故的情形之下,立法对该罪设置了较轻的刑罚。但是,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中唯一主刑为拘役刑的犯罪,对此,刑法总则之中的减轻处罚制度是否适用于危险驾驶罪的问题日益凸显。一、从刑法理论上考量,减轻处罚制度应当适用于危险驾驶罪。刑法分则仅涉及具体犯罪的特殊性,而很少规定犯罪的共性问题;总则是对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规定,抽象概括刑法分则中各个犯罪的共性问题。刑法总则和分则的这种关系决定了刑法总则对刑法分则具有一定的规范和制约作用,因此,对刑法分则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