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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49 毫秒
1.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法律责任,在民法上属于侵权责任.是基于道路交通侵权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人产生了对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指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定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上述规定针对一般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明确的,  相似文献   

2.
看了2004年8月16日《南方周末》的《司机找谁去撒气》及2004年9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的《新<交通安全法>背后的博弈》两篇文章,感到有些话不可不说。当然,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在处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  相似文献   

3.
《交通安全法》实施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规定在人民政府容许停车的地方才可以停车,由此城市政府在道路上四处划线,加大了政府的财政、人力负担,同时有关部门却努力罚款,将车辆数量增加与停车场地不够的矛盾转化成了政府与群泉的矛盾。这种不和谐现象的实质是相关法条的立法违反了公民权利和政府权力的基本原理,即应该规定为“除禁止停车的地方外,都可以停车”,而不是象现在这样“除容许停车的地方外,不许停车”。二是关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规定存在第三者责任险的内涵与交通事故形态矛盾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商务与法律》2004,(3):38-39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并自2004年5月1日起生效施行。这部法律包括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8章124条。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规定了行人的优先通行权。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行必须停车让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  相似文献   

5.
《道路交通安全,以谁为本》以下称叶文,刊登于《中国律师》2005年第一期,读后有下列几点与作者理解不同,对叶文明显的与法律相悖的内容,将现行法律规定原文摘引,以帮助无暇阅读法规又要从事业务者应用,防止误用。一、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交通违章处理实用手册》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  相似文献   

6.
刘招华 《经济与法》2003,(12):115-116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相似文献   

7.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只对通行者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了规定,而没有规定通行者与非通行者之间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导致实践中交通警察在处理通行者与非通行者之间的交通事故纠纷时,受害者大量不服,提起诉讼。为此,笔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试做简要梳理,以利于对交通事故责任的正确认定。  相似文献   

8.
1 案情简介 2008年7月9日5时15分,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环岛北,被告张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车号:京GBF582)由南向北行驶时,将正在道路东侧非机动车道内行走的行人郭某撞出,造成车辆损坏,郭某受伤。此次交通事故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事发后,郭某于2008年7月9日至2008年9月10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63医院住院治疗。  相似文献   

9.
一、基本案情 2012年3月17日下午.被害人刘某因所购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来到4s店要求调换。与该店经理郭某(另案处理)发生争执。郭某在刘某走后.指使朋友张某驾车对刘某的车辆进行撞击,以达到造成交通事故后不予调换车辆的目的。当晚19时,张某驾驶车辆尾随刘某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至柳林收费站与荥阳收费站高速路段时,张某在双方所驾驶的机动车都处于高速行驶的状态下,故意对刘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撞击。导致其车辆受损.经评估损失达5565元。  相似文献   

10.
车辆行驶中爆胎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发生交通事故时也会造成爆胎。但对于驾驶员来讲,这两种爆胎现象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有着本质的区别。爆胎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故,而交通事故中造成的爆胎,其前提是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往往是驾驶员超速、醉酒驾驶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原因而酿成的交通事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相似文献   

11.
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中“赔偿责任”的理解问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相似文献   

12.
[案情]2012年1月19日15时许,被告人刘某某酒后(午饭时饮用白酒经检验,刘某某血样中定性检出乙醇,含量为108mg/100ml)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且逆向行驶.沿东阿县牛角店镇老供电站到牛角店西外环公路由西向北向东南行驶到该路中间位置时。致对行由孙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及由尹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损坏,尹某某受伤。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该车系无证二轮摩托车,事故是刘某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且逆行造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交警部门确定刘某桌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对本案中刘某某行为的定性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属民法调整的一般性的道路交通事故。理由是:本案中,刘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事故,但没有造成死亡或重伤的后果,故不构成犯罪,应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立法时的普遍意见和法条文字的平常含义。只要达到醉酒标准后有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即构成危险驾驶罪。[速解]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危险驾驶罪”这一罪名从定义和条文规定来看,就包含了两种行为。其一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飙车”行为:其二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就是通常所说的“醉驾”行为。从其行为的特征来讲它的共同点是:主观上都是一种故意的行为,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及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而又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主体上都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当然这其中也包括非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情形;客体上都是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因此,对“危险驾驶机动车罪”这一罪名也可以定义解释为“飙车罪”和“醉驾罪”,这样两个罪名。  相似文献   

13.
骗你没商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  相似文献   

14.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的新提法,之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之定义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确认当事人责任大小的单方行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及当事人之间进行民事赔偿的最主要依据,  相似文献   

15.
1.1简要案情 2005年10月14日15时40分左右,308省道某段发生1起交通事故,1辆“长安新星”面包车由南向北行驶,撞在1辆同方向停靠在路边的农用自卸车左尾部,造成面包车内人员刘某(男,48岁)和林某(女,32岁)当场死亡,侯某头胸部受伤住院治疗。现场无目击者,侯某(男,41岁)否认自己为驾驶员。  相似文献   

16.
一、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七条与"经营性车辆停运损失"《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了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车辆的维修费用或重置费用、车辆所载货物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经营性车辆的停运损失或者非经营性车辆使用中断的损失以及其  相似文献   

17.
电瓶三轮车无法取得驾驶证,但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仍应被认定为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职工违反治安管理造成伤亡不得被认定为工伤的规定,以往被视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能被认定为工伤。《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改变了这一定性。职工无证驾驶机动车并不影响其被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8.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只对通行者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了规定,而没有规定通行者与非通行者之间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导致实践中交通警察在处理通行者与非通行者之间的交通事故纠纷时,受害者大量不服,提起诉讼.为此,笔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试做简要梳理,以利于对交通事故责任的正确认定.  相似文献   

19.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属于书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已明确将其规定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对此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人们是没有争议的。但对其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证据中的哪种却存在较大的分歧,争议的焦点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鉴定结论,还是书证?我们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鉴定结论,而是书证。一、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鉴定结论(一)从鉴定结论的本质特征角度分析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警察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法全面收集多种证据如:交通事故发生地的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技术鉴定(包括车辆鉴定、痕迹…  相似文献   

20.
宁乐然 《法学论坛》2007,22(5):128-131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基础上作了修改.从法学和逻辑学的角度上分析,修改后的定义仍然存在着定义不准、概念不清等问题,影响到该法的准确实施.科学定义道路交通事故概念,首先要明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和法律特征,其次要明确道路交通事故概念构成的内在要件和外在要件,第三要遵从语词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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