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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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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此次《律师法》的修订进一步保障了律师在案件侦查阶段的会见权、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及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的阅卷权和取证权.这些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影响较大,也促使我们必须革新侦查思路,改变传统的侦查模式,以适应《律师法》的修订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的新要求。  相似文献   

2.
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新《律师法》的实施使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得到扩大,也引发了《律师法》修改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影响的讨论。要明确这种影响,必须了解《律师法》修改的立法背景及相关立法趋势。本文分析了国外关于侦查阶段律师权利的相关规定、特点及立法趋势,并通过北京市、  相似文献   

3.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该法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律师法》进一步明确了律师的法律地位.对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取证权作了较大修改,给检察工作带来一些挑战,将对检察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此,就修订后的《律师法》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4.
梁淑军 《中国律师》2010,(11):69-70
2008年6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开始实施,至今已逾两年。新《律师法》特点鲜明,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完善了律师的具体执业权利.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的规定;二是增加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内容,如增加了律师执业人身保护权、律师执业言论责任豁免权以及保守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秘密的权利和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方面的保障措施。上述规定扩大了律师权利,加强了对律师的执业保障。  相似文献   

5.
潘少莹 《法制与社会》2010,(24):192-193
将于2008年6月1日实施的新《律师法》扩大了律师的会见权、调查取证权等一系列权利,给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应解放思想,更新执法理念,转变侦查模式,改进侦查方法,才能不断发展进步。  相似文献   

6.
侯智 《天津检察》2008,(5):9-10
新《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生效。修改后的《律师法》最大变化之一,是对执业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权和取证权进行了完善和强化,这将对检察机关的侦查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7.
律师制度的健全与否,标志着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程度。旨在建立具有现代诉讼理念的科学和新型控辩关系的新《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施行,一方面它强化了律师的人身权、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权利,另一方面也将控辩对抗提前至侦查阶段,形成控辩平衡的诉讼关系。扩张的律师权利和控辩平衡的诉讼关系必然会给基层检察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然而,面对挑战,很多基层检察院都以“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为由拒绝贯彻实施新《律师法》,主张《刑事诉讼法》未修改前,基层检察院可以不贯彻实施新《律师法》。  相似文献   

8.
徐丹 《法制与社会》2014,(22):103-104
律师辩护权的有效行使是衡量一个国家司法文明的重要指标之一。2012年新《刑诉法》对律师辩护制度作了很多改进,诸如律师在侦查阶段第一次以"辩护人"的身份出现,意味着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始于侦查阶段;还有在审查逮捕阶段律师的介入也有了法律基础。在肯定新《刑诉法》对律师辩护权的优化性修正体现了我国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立法意义的基础上,也必须认识到侦查阶段的律师行使调查取证权依然存有很大限制,同时关于审查逮捕程序中律师介入也存在操作性不强,权利救济不完善等问题,需要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的基础上对审查逮捕程序中律师介入权提供进一步保障。  相似文献   

9.
2008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律师法》对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进行了强化或完善,律师的权利得到了进一步扩大与保障。然而,由于《律师法》的这一修改超越或突破了现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而且它自身存在不足之处,引发了该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可以有效施行、如何施行以及施行后可能会对检察机关的审查批捕工作带来怎样的影响等问题。本组文章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相信会对新《律师法》的顺利实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修订后的《律师法》在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法庭言论责任豁免权等方面进一步扩大了律师的权利,势必提升了反贪侦查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增强了刑事诉讼的对抗性和不平衡性,这无疑使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难度倍增,对反贪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同时。也给反贪侦查人员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广大反贪侦查人员应当从内部着眼。提升反贪侦查能力,以适应新的执法环境,迎接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11.
2008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律师法》对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进行了强化或完善,律师的权利得到了进一步扩大与保障。然而,由于《律师法》的这一修改超越或突破了现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而且它自身存在不足之处,引发了该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可以有效施行、如何施行以及施行后可能会对检察机关的审查批捕工作带来怎样的影响等问题。本组文章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相信会对新《律师法》的顺利实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修改后的《律师法》的实施,使律师执业权利更为完善,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给反贪侦查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检察机关的反贪侦查部门应当更新观念,改变“口供中心型”侦查格局,进一步提高侦查水平,以适应修改后的《律师法》的要求。同时,建议立法机关对相关法律作必要的修改,保障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13.
秋实 《中国律师》2008,(7):18-19
新修订的《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律师法》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权的规定,改善了律师执业环境。  相似文献   

14.
新律师法的颁布为解决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地位提供了立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辩护人地位。但司法实践中对律师各项权利的侵害仍相当普遍。本文就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通信权、阅卷权、讯问在场权等主要的诉讼权利方面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5.
苏妍竹 《法制与社会》2010,(15):251-2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而该法关于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及调查驭证权方面的变动是对我国辩护制度的一次变革,是对被追诉人权利保障的突破,是刑事诉讼发展的阶段性产物。新《律师法》与我国现行的《刑诉法》关于辩护制度的部分内容存在冲突,基于此,本文结合学术界的观点,将《刑诉法》与新《律师法》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及根源作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6.
一、新《律师法》对检察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一,律师会见权得到扩张,使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面临由“相对秘密”转向“真正公开”的挑战:一是讯问难度加大;二是保密难度加大。  相似文献   

17.
2007年1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进行了一系列修改,这是我国以人为本、保障公民权利这一法律思维的又一体现,是之前一系列修法、立法行为的延续。新《律师法》明确了律师的权利来源于当事人(委托人),律师的责任是为当事人服务。新《律师法》对刑事辩护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言论权给予了更多的保障,其目的是保证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法律救济的权利。本文指出新《律师法》也仍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非诉讼案件律师(以下简称非诉律师)的调查取证权规定不足,解决之道是确立律师与国家司法机关平等的调查取证权;二是对黑律师的处罚软弱无力,建议严格限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资格,加大对黑律师的打击力度,把黑律师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规范。  相似文献   

18.
一、《律师法》修改对审查批捕工作带来的影响 新《律师法》已经实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业已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列入立法规划。虽然《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尚未出台,但新《律师法》对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和庭审言论豁免权的相关规定予以完善,表明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平等对抗进一步增强,  相似文献   

19.
张鹏飞 《中国司法》2007,(12):45-48
2007年10月28日,《律师法(修订草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终于获得通过。新《律师法》相对现行《律师法》强化了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对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发挥律师的职能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充分利用新《律师法》所带来的机遇,推动律师“会见难”局面改善,笔者在研究中外法律规定和分析司法实践中阻碍律师会见因素的基础上,设想了律师会见权具体实现程序,以期达到保障人权与惩治犯罪兼顾、遵守国际准则与尊重我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目标。一、律师会见权及其与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的差别(一)律师会见权的概念及其作用律师会见权是…  相似文献   

20.
李娟 《青海检察》2010,(1):28-30
一、《律师法》的修订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产生的影响(一)律师会见权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影响1、强化犯罪嫌疑人对抗心理,增加取证难度。《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通过行使权利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稳固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强化拒供心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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