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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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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广州市重大民生决策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制度(试行)》,今后广州将遵循"一事一会"原则,每一个重大民生项目和计划决策之前,都将成立一个单独的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而应当成立却没有成立的,相关项目将不得提交领导集体决策。政府重大民生决策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广州此举将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民生决策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有助于通过政民良性互动打造一个"可以商量"的政府。  相似文献   

2.
法律福音     
《法律与生活》2011,(18):59-59
出台办法禁止公务员当听证代表 2011年9月1日,《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试行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若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的征求意见稿意见分歧较大,应该组织听证会,从公开报名人群内遴选的听证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2/3。听证代表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不属于国家机关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在职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合同制雇员)。  相似文献   

3.
资讯·观点     
新动向 关系公众利益的商品及服务价格 要大众听证 8月1日,《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以下称《听证办法》)正式实施。价格听证会由价格主管部门主持,组成人员主要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团体代表、经济技术专家、学者、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经营者和消费者代表。在《听证办法》实施后,消费者代表将明显增加,估计这一比例会提高到40%。要进行听证的商品和服务的范围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重要的公用事业,如公共交通、邮政、电信、城市给排水、热  相似文献   

4.
徐娟 《江淮法治》2014,(3):53-53
正1月7日,广东省珠海市审议通过《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该《办法》旨在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减少重大行政决策的随意性,避免决策失误。"重大行政决策须听证",通过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不仅是对地方立法的推进和完善,更将"重大事务必须举行听证会"的公共精神,通过法律规定下来,成为谁也不能否定和淡忘的常态理念,让更多市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熟悉决策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积极参与公共决策,让群众的决策权、发言权、讨论  相似文献   

5.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是对价格听证规则的一次重大调整,毫无疑问,它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这次调整还不能从根本上保障消费者的权利,对政府权力也缺乏有效制约。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并没有真正走出困境,价格听证问题的解决仍然有待于价格听证程序和决策体制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胡滨 《法制与经济》2009,(4):134-135,F0003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是对价格听证规则的一次重大调整,毫无疑问,它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这次调整还不能从根本上保障消费者的权利,对政府权力也缺乏有效制约。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并没有真正走出困境,价格听证问题的解决仍然有待于价格听证程序和决策体制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谢丹 《政府法制》2009,(5):53-53
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决策事项。市县政府不能独自拍板,这些事项必须推行听证制度。日前,福建省政府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听证”将不仅仅适用于价格决策和立法等领域,福建省所有市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也都将推行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8.
近日,《北京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据此意见稿,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将实行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4月22日《法制日报》) 北京市要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显然利于保障公众知情权,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公开还存在“闭门造草案”的弊端,笔者认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形成更应富有“民意含金量”,即坚持从群众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以增加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的民意“附加值”.  相似文献   

9.
唐丽媛 《政府法制》2010,(17):44-44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政府法制办近日结合本县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拟定了《灵川县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灵川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灵川县依法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六项制度,使当地政府在行使行政职能中有制度遵循,确保依法作出正确的行政决策。  相似文献   

10.
日前,《广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有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须通过座谈会、公共媒体征求公众意见,并组织专业论证会及听证会的规定,还有一个细则:听证代表中,利害关系人代表不得少于2/3,现职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  相似文献   

11.
11月15日,记者从广西自治区法制办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下称“办法”)已由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明确,今后县级以上政府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前,要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办法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政府审议.(11月16日《南国早报》)  相似文献   

12.
国务院近El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就加强市县两级政府依法行政的相关问题予以明确规定、纵观整个《决定》,可谓亮点纷呈。《决定》不仅要求大力提高市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而且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事前的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  相似文献   

13.
王惠玲 《法律科学》2006,24(5):141-148
立法型听证是目前最受人们关注,也是问题最多的听证。立法型听证的理想功效是促进政府公共决策的民主、公正和科学,提高政府的合法性。而我国立法型听证制度实施的实际效果与理想功效之间差距很大。为提高立法型听证的实效,我们应改变观念,完善听证参加人的遴选机制,提高代表人代表民意、反映民意的能力,提高听证案卷对决策机关的拘束作用。  相似文献   

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价格决策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5.
"合同工"、"临时工"执法现象今后有望在广东杜绝。《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6月1日起施行,要求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6月5日《人民日报》)新闻报道用了"有塑"二字.从字面上理解.可以说杜绝"临时工"执法只是一种设想,是努力的方向而已,何时真的能够杜绝"临时工"执法,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那么这件看起  相似文献   

16.
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决策事项,市县政府不能独自拍板,这些事项必须推行听证制度.日前,福建省政府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听证"将不仅仅适用于价格决策和立法等领域,福建省所有市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也都将推行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17.
任刚军 《政府法制》2005,(15):36-37
立法听证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为提高立法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正确性和法律法规的可行性,减少盲目性、失误性、失真性而采取的一种民主立法形式,是地方政府在重大管理问题、涉及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等事项的立法过程中必须采取的一种调查事实真相和征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的立法方面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张坤 《法制与社会》2012,(24):34-35
我国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本条旨在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同时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但由于法条规定的不明确,导致《条例》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产生了政府公开信息侵犯公民隐私全和以保护公民隐私全的名义不公开政府信息等问题.因此,必须明晰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民隐私权和公共利益的界定,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19.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3.《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4.《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5.《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相似文献   

20.
法制信息     
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出台先公示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已经公布。从4月16日起,政府要投资重大项目,先向社会公示10天。《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今后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只要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对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有重大影响;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都要公示。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应当公开的项目,则不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包括: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目标及项目功能;建设实施方式;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经过10个工作日公示后,北京市有关部门将对征集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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