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 毫秒
1.
美国少年犯罪问题的现状怎样?少年法庭运作情况又如何?美国少年司法制度及青少年犯罪预防办公室(OJJDP)2000年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反映如下:一、美国少年犯罪问题的现状1、青少年犯罪率有所下降。截止至1998年的统计数据表明,青少年凶杀案的案发率处在1987以来的最低点,比1993年高峰时的案发率下降了52%。1994年至1998年间,15至17岁青少年犯谋杀、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案发率下降了32%,14岁或以下年龄段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案发率下降了27%。2、少年严重的暴力犯罪者所占比例不等。在二十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期美国的青少…  相似文献   

2.
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日益严重性,催生了中国少年审判制度。江苏少年法庭由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一少年刑事审判庭一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一少年案件集中指定管辖庭的发展历程,也正是中国少年司法制度日益完善的过程。“天宁模式”和“连云港模式”以及其他地区的一些少年审判模式为中国少年法院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3.
美国少年法院已经建立了一个多世纪,其在这一百余年中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在第一个少年法院建立后的50年中,少年法院迅猛发展,全美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相继通过了《少年法院法》,将少年司法从传统的刑事司法中脱离开来。步入密切关注"人权"的60、70年代,少年诉讼权利的宪法性保护开始演进,少年拥有了与成人相等的辩护律师请求权、被告知权、辩护律师请求权、质证权和交叉询问权、不受强迫自证其罪权等。然而,步入犯罪高涨的80、90年代,控制少年犯罪、保护社会利益成为了少年司法的主导。在这一时期,少年法院放弃对少年案件的管辖权,大量少年案件向成人刑事司法系统移送。加之,少年法院与成人刑事法院之间差异性的缩小及司法资源的有效利用,美国的少年司法中掀起了一股废除少年法院的风潮。可幸的是,经过近百年发展的美国少年法院并未终结。绝处逢生的少年司法在新的21世纪里,废除了对少年犯的死刑适用,对少年的保护再次上演。  相似文献   

4.
设置少年法院是中国少年审判工作向前发展的必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前我国少年审判组织的形式主要有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庭级建制的审判庭、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少年案件由某法院集中管辖等。但这些少年审判组织尚未得到法律的认可,集中管辖举步维艰,而少年法庭的组织形式限制了少年审判工作的发展,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工作无力,少年法庭的审判人员又无法安心本职工作。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只有设置少年法院,这也是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发展趋势的需要,是完善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需要,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设置少年法院在法律上有依据,也积累了一定经验。作者并对少年法院的设置提出自己的设想。  相似文献   

5.
为了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应当扩大少年法庭的职能,把少年犯罪、少年违法和侵害少年合法权益的案件统一纳入少年法庭的范畴。在江苏省27家法院的试验结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建立综合性的少年法庭后,必须注意处理好审判与维权的关系,注意做好对失足少年的司法保护工作,注意扩大办案的效果,动员全社会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6.
针对少年犯罪案件,日本少年法规定了由家庭法院主导的少年保护司法程序以及由检察官和普通法院共同主导的普通刑事司法程序。在案件移送制度方面,日本家庭法院相较于检察官具有受理案件的优先权。家庭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处刑事处分的,须将案件移送检察官按照普通刑事诉讼程序处理。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检察官方可根据家庭法院的决定参与少年案件的审判。日本少年检察制度可以为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诸多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7.
中国少年法庭工作在探索中不断前进,有了很大发展,但也面临诸多问题。而制定专门适用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法,设置少年法院。规范社会调查,试行刑事和解以推进恢复性少年司法,完善公检法司之间相互配套的工作体系,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则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国现代少年法庭制度急待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随着未成年人犯罪的日趋复杂化和多样化,随着社会上要求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呼声日益高涨,目前的少年法庭日益显现出其不足之处,建立少年法院已经成为顺应时代发展的必要措施。目前,我国建立少年法院的法制环境已经成熟,有专门法院经验可资借鉴,又培养了一批审理少年案件的法官,为少年法院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北京市各级法院少年庭审理的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连续攀升,仅2006年以来就审结此类案件2000余件,约占9年来案件总合的33%。同时,案由已由过去的七八类增加到近四十类,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约占案件总量的2/3,审理难度不断加大。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北京各级法院少年法庭审结的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已经将近6000件,且案件数量还在不断攀升。  相似文献   

10.
在美国,未成年人犯罪受到了更多的关注。世界范围内,美国于1899年在伊利诺伊州库克郡率先成立了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正规未成年人法院。时隔近百年,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未成年人犯罪急剧增加,尤其是毒品犯罪(纯古柯碱)、与帮派相关的暴力犯罪,引起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极大道德恐慌,美国进而实施了"严厉打击未成年人犯罪"的强硬立法。"严厉打击未成年人犯罪"的强硬法律,改变了法院的司法程序,表现为少年法院中又添新丁:少年法庭和毒品法庭。  相似文献   

11.
自1987年始,我省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在借鉴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办理少年犯罪案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刑事审判庭内组建专门的少年犯罪案件合议庭(简称少年法庭),坚持“寓教于审”的原则,采取了适合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的审判方式,使所办理的少年犯罪案件的被告人都能认罪服判,上诉和申诉的极少,重新犯罪率不足1%。1988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少年法庭工作会议,我省常州市中级法院在会上介绍了经验。会后不久,省高级法院就成立了“少年法庭工作指导组”,其任务是组织、协调、推动全省少年法庭工作的开展,及时总结各地的新鲜经验…  相似文献   

12.
“天宁模式”是少年法庭发展的主流方向,也将是未来中国少年法院试点的雏形。从二十年司法实践看,常州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以综合审判和全面保护为着九点,始终保持稳步推进态势,形成了符合常州法院实际的经验做法和有益启示。少年法庭工作的积累,为常州法院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综合庭建设的蓬勃成长,必将在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和审判体系的征途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今年8月2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有关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情况的专题报告中,针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趋势以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实际,尤其是当前一些地区少年法庭机构和人员不稳定从而影响审判工作开展的情况,明确提出我国少年审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对进一步加强少年审判机构、完善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提出了具体构思: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大城市可进行建立少年法院的试点;在中级法院要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在基层法院要巩固少年审判合议庭或少年法庭。报告同时要求,要以少年审判机构的建设和少年审判工作的开展,带动少年司  相似文献   

14.
美国少年法院经历了从“国家亲权”到保障犯罪少年宪法权利的理念变迁过程。在一定条件下,美国少年法院可以将案件移交给成人刑事法院,但审理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并在一些裁决中必须遵循“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规则。不过,美国少年法院中的少年罪犯没有要求陪审团审判的权利。以此为鉴,我国少年法院的建设应适当引入行政处罚权、淡化少年案件的诉讼色彩,并适当配置有关的程序权利。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7月1日召开的全国部分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对于少年案件高度集中、少年审判工作制度和配套工作机制比较健全完善的大中城市法院,应当积极思考在中心城市成立必要的少年法院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等重大改革问题。沈德咏表示,当前少年法庭的组织机构应当仍然坚持多元化发展的工作模式,这是由我国具体国情所  相似文献   

16.
少年法院起源于美国.美国少年法院对案件的处理不具备刑事程序的性质,被认为是一种民事程序,因而,其处理也是非罪化的民事处理措施.但是,近20年来,这一做法被认为有损社会公正和公共秩序,出现了少年法院放弃对部分少年案件管辖的现象.少年司法的民事性质这一提法既不符合我国的法律传统,也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非罪化处理可以通过不起诉制度和前科消灭制度来实现.  相似文献   

17.
日本存在三类对非行少年的相应法律制度:刑事司法制度、少年保护与儿童福利行政制度,少年法院在制度的连接与案件分流中起主导作用;中国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与严重违法案件的对应制度可两分为刑事司法系统之内与刑事司法系统之外。案件的处理与分流成流线型.最终进入刑事司法系统中的案件为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案件。通过对于中日两国实然少年案件处理流程与矫正的比较得出结论:制定和实施具有司法法性质的少年法是实现少年司法制度独立的关键。  相似文献   

18.
八十年代开始,我国法院系统为了更好地发挥审判机关在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借鉴国外少年司法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成立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十年来,少年法庭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主要表现在:(一)组织机构发展快,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少年审判组织体系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创立了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即少年法庭),针对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与未成年人犯罪形成原因的特殊性,改革创新,开展审判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加以总结、推广.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指导下,我国少年法庭组织建设发展很快,1988年5月,全国就有少年法庭100多个,1990年6月增至862个,到1992年6月,已达2763个.其数量和普及面已大体上与最早建立少年法庭的美国相近.  相似文献   

19.
少年刑事案件类型众多,但有几类案件属于“常见罪”、“多发罪”,这些类型的犯罪有一些基本的特点和规律,法院在承办这些相同类型的案件时,也有一些基本的要求和相同的做法,这就促使我们在办案中有意识地着手少年刑事案件的主要类型的专题研究,并探索实施少年刑事案件的分类审理。我们认为,少年法庭尚处于发展之中,面临着继续开拓、不断完善的艰巨任务。少年刑事案件类型研究的加强和深化,有可能加深我们对新形势下的少年刑事犯罪的特点和规律的认识,而分类审理的提出和完善,也有可能使少年法庭工作再上一新台阶。  相似文献   

20.
当代美国少年法庭的存废之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世纪初期的美国,对犯罪少年、受忽略的少年以及流浪街头的少年的处置与成年罪犯是一样的。后来出现的各种少年救助运动是少年法庭诞生的前奏和准备,尽管现代学者一般认为早期的救助少年者主要是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是出于慈爱。1900年美国少年法庭的设立开创了少年司法制度的新纪元,该法庭以关心、爱护并矫治失足少年为宗旨。然而,随着少年暴力犯罪率的增长,严厉惩罚犯罪少年的呼声越来越高,少年案件诉讼“成人化”的特征越来越明显,撤销少年法庭的呼声也出现了,并且该呼声越来越高。但同时,少年法庭的支持者也大有人在,他们主张应该对少年法庭保留与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