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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磕派律师是"北海案"和"小河案"中因"死磕"法院后,活跃起来的一批律师。死磕派律师将法院作为对抗的对象,把法条作为较真的目标,以"苦肉计"、网络直播、举报投诉和行为艺术为常用手段,将"个案正义"作为终极追求。虽然"死磕"有助于促使司法自律,但"死磕"的做法背离了司法制度的理性设计,极端化了法条主义,并大幅拉高了诉讼成本,事实上是在以"较真"程序的方式,追求有利的实体结果,同时,外部化了诉讼成本,造成了更大范围的非正义。中国司法面对"死磕",需要在反思原有的常见方案的基础上,加入新的应对元素,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对所有方案进行有效整合,以有效处置"死磕"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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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一向敏感,无论是法官对律师还是律师对法官,彼此在理解、沟通或尊重方面多年来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为改善这一关系,邹碧华力主推出一系列举措,如长宁法院"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上海法院的律师一卡通、律师诉讼服务平台等。在2012年8月《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一文中,他认为,法官与律师关系不处理好,将会给司法公正及司法公信力造成巨大伤害。鉴于法官在与律师关系的构建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法官应当把建立社会信任作为自己的使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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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于2004年3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它是近年来我国第一个系统规定法官和律师在职务内和职务外活动中相互关系的文件。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出席会议并讲话。肖扬指出,法官职业与律师职业,同属于法律职业。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是一种职业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只能在法庭上才体现,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才存在。在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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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更好地发挥律师在诉讼中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在广泛征求法官和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就法官尊重律师依法执业作出了《关于尊重律师依法执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规定》。《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应当为律师阅卷、会见法官、提交诉讼材料、证据交换、开庭等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便利条件;法官在庭审中或与律师会见时,应当态度诚恳,举止得体,用语文明。为便利于律师合理安排时间参加诉讼,规定要求法官在安排审判事务时应当先于当事人告知律师,对于律师有正当理由不能在确定的开庭日期到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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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关系之中,律师之间,律师与公诉人之间形成平等的诉讼对抗,法官则是踞于其上,处于中立地位的居中裁判者。但在实际的情形之中,法官过于热心地投身于职权审查、甚至是对另一方的追诉活动之中;法官不尊重律师,当庭呵斥、辱骂、哄赶、殴打律师;律师与法官不正常交往,律师行贿,法官受贿,已经成为律师与法官关系备受诟病的话柄,对于其中的成因,本文剖析了立法的漏洞、制度的欠缺、律师的社会地位低下、律师执业权的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法官待遇偏低等六方面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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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律师遇到法官、检察官对其不尊重这样说——法官、检察官、律师虽然职责不同,但都是法律工作者,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鉴于我国封建社会制度历史较长,官员纠问式审案的惯性使然,且鉴于我国律师制度建立不久就夭折,恢复重建律师制度时间较短,在民事案件庭审尤其是刑事案件庭审时,法官乃至检察官对律师不尊重的现象时有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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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面临信任危机,体现在:法官不仅屡屡受到当事人的伤害,而且受到法律共同体内部一些律师的死磕;涉诉上访长期居高不下,冤假错案时有发生,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仰缺失.法官的逻辑与普通人的生活经验的冲突构成危机根源,鉴于探求“真相”并非法官专长,因此,在认定案件“真相”的过程中引入陪审制度就成为化解危机的对症之药.陪审制度的权威性不仅得到历史实践的证明,而且具有充分的法哲学理论基础.陪审制度与中华民族精神一脉相承,足以成为实现中国古典司法民主传统的有效路径.陪审制度同样是马克思、恩格斯孜孜以求的司法理想.在当下中国,陪审制度有利于化解司法危机,建设和谐司法关系.陪审制度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利于改善党对司法的领导,有利于国民法律、道德素质的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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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天津市南开区法院的“法官打‘律师’”事件,引起社会持续关注的时间不到两个月,就又呈现出不了了之的迹象。其实,此类事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并不罕见。与那些使用阴谋诡计陷人于罪、通过曲解法律罗织罪名、利用专政工具打击报复律师的人相比,天津法官以肉搏方式打压律师的做法简直有些愚蠢。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些针对律师的或明或暗、或文或武的戕害都有着共同的、深刻的制度根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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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往往要比学者更多从经验上感受并判断法官的优劣。律师对法官的判断标准明显是非常职业化的。律师对法官还有一系列更为细致具体的有关能力的评判标准,涵盖了在整个司法过程中法官所体现出的能力、经验和品质。从律师角度衡量法官优劣,对于理解和推动中国的司法改革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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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陕西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构筑公开、公正、和谐的司法环境,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作出规定。《意见》包括坚持合法、独立、尊重的良性互动原则,建立定期会商通报机制,确立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机制,落实诉调对接机制和加强重大案件沟通与业务研讨交流等内容,全文共21条。《意见》的出台,对推动陕西省法官与律师建立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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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先从一份调研报告说起,报告的题目是《法官与律师——关于“法官眼中的律师”与“律师眼中的法官”》。这份调研报告是我所历时3个月刚刚完成的。其调研背景就是今年3月发生在天津的“法官打律师”事件,这一起沸沸扬扬的事件,使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引起了社会各界空前的关注。作为律师一方,我们想通过自己的这种调研活动,发现一些问题,引起大家的思索,向大家寻求答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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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尊重律师依法执业,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法院应当为律师阅卷、会见法官、提交诉讼材料、证据交换、开庭等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便利条件。第三条法官在庭审中或与律师会见时,应当态度诚恳,举止得体,用语文明,不得盛气凌人或使用侮辱性言词。第四条对已向法院提交律师代理手续的案件,法官在安排审判事务时一般应当先于当事人告知律师。第五条律师确有正当理由须与法官会见的,可提前与法官预约,法官应当安排工作时间在法院会见室会见。第六条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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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崇高价值在于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在现代法律框架结构里,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一道,构成了法治社会实现法律正义的“三驾马车”。尤其在刑事司法之中,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广度、深度、自由度与安全度均是衡量一个社会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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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法官与律师:区别与差别”。发言内容,我想从一份调研报告说起。现在各位嘉宾的手里,都有一份《法官与律师——关于“法官眼中的律师”与“律师眼中的法官”调研报告》。这份调研报告是我所历时3个月刚刚完成的。其调研背景就是今年3月发生在天津的“法官打律师”事件,这一起沸沸扬扬的事件,使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引起了社会各界空前的关注。作为律师一方,我们想通过自己的这种调研活动,发现一些问题,引起大家的思索,向大家寻求答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