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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准中止是不具备中止成立的条件犯罪行为,但却按照中止处罚的情形。在实践中,准中止一般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由被害人或第三人阻断因果关系而形成的准中止;另一是由犯罪行为的性质阻断因果关系而形成的准中止。准中止犯理论符合我国中止犯存在的理论基础,也与我国刑法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内涵契合,它有利于减少刑法适用上的冲突,从而实现我国的刑罚目的。因此,我国刑法理论宜倡导准中止犯的概念并在立法中加以体现。  相似文献   

2.
学术界对于危险犯在法定危险状态形成后,行为人又主动采取措施排除其造成的危险状态,是否成立犯罪中止,目前尚无统一认识。危险犯在达至既遂状态后,成立犯罪中止,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中止成立的时间要求,符合我国刑法所坚持的犯罪构成理论,所以成立中止具有合理性;同时,根据危险犯的特征和概念,成立的应该是危险犯的中止,而不是实害犯的中止。这一问题的解决,既给了犯罪人回头是岸的机会,也保护了面临犯罪侵害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准中止犯问题是在刑法理论中有着其独特的地位,在构成要件上有自己特有的成立要素。理论界一般认为对中止犯应减免处罚并为之找到了减免处罚的理论依据,但对准中止犯减免处罚的依据却鲜有论述。在共同犯罪中,准中止犯的成立和对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划分也有着自己的特色。这些问题的探讨,对准中止犯问题的研究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在预备犯和不能犯问题上,台湾地区的"刑法"总体上体现的是刑法的客观主义立场,而其在中止犯问题上则体现的是刑法的主观主义立场,此两种不同的刑法立场都突显了刑法的人权保障。在预备犯和不能犯问题上,祖国大陆刑法体现的是刑法的主观主义立场,其在中止犯问题上则体现的是刑法的客观主义立场,而此两种不同的刑法立场都强化着刑法的社会保护。不同的刑法立场可以服务于同一部刑法的相同价值目标,而并非水火不容。  相似文献   

5.
在预备犯和不能犯问题上,台湾地区的"刑法"总体上体现的是刑法的客观主义立场,而其在中止犯问题上则体现的是刑法的主观主义立场,此两种不同的刑法立场都突显了刑法的人权保障。在预备犯和不能犯问题上,祖国大陆刑法体现的是刑法的主观主义立场,其在中止犯问题上则体现的是刑法的客观主义立场,而此两种不同的刑法立场都强化着刑法的社会保护。不同的刑法立场可以服务于同一部刑法的相同价值目标,而并非水火不容。  相似文献   

6.
中国现行法律深受德国法的影响,将中国和德国的立法进行比较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两国在刑事立法中对中止犯成立的时间范围、中止犯的立法类型、共同犯罪的中止、中止犯的刑事责任等四个方面的规定均有不同。德国刑法对中止犯的合理性规定值得我国立法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7.
关于中止犯处罚减免的根据,大陆法系的刑法研究比较深入,大体可以分为:刑事政策说、法律说和合并说。在这些观点中,相对而言合并说考虑比较周全。国内学者关于中止犯的处罚根据的论述相对较少,因此,国外学者的深入论述值得借鉴,但必须考虑“水土不适”的问题,不能盲目照搬。国内较有力的学说认为,中止犯减免刑罚的根据是主客观相统一的中止行为使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降低,减免刑罚有利于鼓励中止行为。但这一观点并未找出对中止犯减免处罚的真正的、实质性的根据。行为人“犯意”主动、及时、彻底的消除应是对中止犯减免刑罚的根本原因所在,其他根据都是从这个根本原因中派生出来的。  相似文献   

8.
关于中止犯处罚 ,我国学者间存在着较大的争论。从刑法的发展看 ,中止犯处罚应明确并规定中止犯与既遂犯竞合处罚原则 ,对损害主要限于有形、物质损害并辅之于无形、非物质损害。而其减免处罚根据在于报应为主、功利为辅的刑罚观念  相似文献   

9.
伴随着刑法理论由客观主义向主观主义的发展,犯罪中止制度已成为为现代刑事立法中普遍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学者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对犯罪中止制度进行研究,但多年来犯罪中止制度在实践运用过程中仍问题重重。因此,通过对犯罪中止问题深入研究,有助于深入认识犯罪中止制度;有助于对中止犯进行正确的定罪与量刑;也有利于我国对犯罪中止制度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0.
对于危险犯,通说的观点否认了危险状态出现后自动而有效地防止实际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但是,根据相关理论以及结合刑法典的有关规定,我们发现,这种情况不仅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而且也是刑法谦抑性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1.
刑法中有关身份的问题极为复杂,尤其是当它与犯罪构成、共犯问题出现交叉时更为棘手。传统刑法理论只是在共犯论中稍带提及。笔者拟在对身份界定的基础上对身份在犯罪构成中的体系性地位和身份犯、亲手犯问题着重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2.
胁从犯是我国刑法共同犯罪人分类中的一种独特类型。我国刑法按照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无论是从保护人权的角度考虑,还是从立法科学性的视角考量,都应当取消胁从犯的概念,对因受胁迫而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的主体不作罪犯处理。  相似文献   

13.
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是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先行行为是各学说都认可的义务来源之一。但理论界对先行行为的范围存在争论,犯罪行为是否属于先行行为便是争论之一。根据刑法的通说理论及立法宗旨,犯罪行为不应属于不作为犯罪中的先行行为。  相似文献   

14.
刑事和解是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符合刑法的基本原则,也丰富了犯罪概念的内涵。我国在刑事和解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一定的实践,积累了不少经验,同时也在理论上对其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在构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时要注意正确看待其在犯罪处理中的作用和地位,加强对被告人权益的保障。  相似文献   

15.
关于徇私枉法罪若干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徇私枉法罪是规制刑事司法人员职权行为的重要法律规定。对徇私枉法罪的犯罪对象、犯罪行为、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共犯等重要问题进行探讨,应根据徇私枉法罪司法实践与重要理论研究成果,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刑法修正案(四)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日对渎职罪的立法解释来进行。  相似文献   

16.
关于刑事责任在刑法中扮演何种角色,我国刑法学界众说不一。刑事责任应该是一种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单纯的否定性评价的负担。在与罪行和刑罚的关系上应该采取罪———责的模式,只有这样才能理清罪、责、刑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定位刑事责任,才能够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7.
国内刑法学界当前存在着不正确的"犯罪有益论"、"相对主义犯罪观"思潮,并且有日益漫延的趋势,而其支撑性观点之一,是认为犯罪具有"唤起审判感"的正面功能,即犯罪可以唤起公众的审美感,从而也是为社会提供一种"服务"。对于这一学说的批判,应当逐一进行,而关于犯罪具有唤起审美感观点的批判,是反思和批判此类观点的重要内容。本文以对现代电影中的暴力美学加以反思性分析,以此为切入点,对于"犯罪有益论"、"相对主义犯罪观"学说加以反思和批判,以期确立正确的犯罪观,正确认识和把握某些特定犯罪的瞬间形式"美"与其实质危害之间的必然联系。  相似文献   

18.
面对纷繁复杂的、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以及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现状,本文认为,应通过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污染犯罪刑事责任制度,实现对司法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配置,达到使污染环境犯罪分子、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环境保护部门和司法机关等,都受到该制度所形成的有机网络规制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车辆碰瓷”行为由于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理应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在刑事法的视野下,“车辆碰瓷”行为作为当今新型犯罪现象,对其究竟应该如何定性,值得我们深究。根据“车辆碰瓷”行为手段方式与作案时空的特殊性,结合现有刑法理论中的罪数理论,“车辆碰瓷”行为应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敲诈勒索罪两罪。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20.
义务犯是一种有别于支配犯的独立正犯形态。义务犯之义务是一种专属于义务主体的积极义务,该义务未必是来自于刑法之外的先刑法义务。一方面,义务犯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一是能够克服传统理论对身份犯处理的误区,并赋予身份性构成要件以特殊的地位;二是弥补传统支配犯理论在处理不作为犯上的不足,并为解决不作为犯中的理论难题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为了防止义务犯走向过度保护法益的消极面,也要对义务犯的适用空间进行合理限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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